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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及确认书京建发〔2010〕76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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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及确认书京建发〔2010〕761号附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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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北京市 区(县) (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 区(县) [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划字[ 年]第 号 拟分立的物业项目名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申 请 人 业委会备案号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 申请内容分立原物业管理区域为 提供材料: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3.新分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新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附后。

物业类型住宅□办公□商业□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人物业服务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业主大会办公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二)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附后物业类型住宅□办公□商业□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人物业服务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业主大会办公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申请人声明 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依法做出上述变更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确认手续(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受托人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保证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 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经审核,申请表中申报的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我市规划、建设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业主应当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方式,并按照本市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审核人:(签章)审核日期: 年 月 日(盖章)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填表说明1.【编号】“ [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横线处填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 “划字[ 年]第 号”,第一个横线处填写年度,如“2010”,第二个横线处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填写,如“01”2.【物业项目名称】填写拟进行分立物业项目名称,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3.【申请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业主大会名称;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 全体业主。

4.【业委会备案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不需要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号5.【申请内容】与业主大会决议一致6. 【提供材料】(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应当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申请分立物业管理区域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应当符合以下原则: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4)新变更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格式参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7.【新物业管理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填写分立后各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如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成多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自行增加新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北京市 区(县) (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合并)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合并) 区(县) [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划字[ 年]第 号 拟合并的物业项目名称(一)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申 请 人 业委会备案号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拟合并的物业项目名称(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申 请 人 业委会备案号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 申请内容合并以上物业管理区域为 。

提供材料: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3.新分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新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物业类型住宅□办公□商业□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人物业服务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业主大会办公用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申请人声明 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依法做出上述变更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确认手续(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受托人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保证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 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经审核,申请表中申报的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我市规划、建设和物业管理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业主应当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方式,并按照本市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审核人:(签章)审核日期: 年 月 日(盖章)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合并)填表说明1.【编号】“ [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横线处填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 “划字[ 年]第 号”,第一个横线处填写年度,如“2010”,第二个横线处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填写,如“01”2.【物业项目名称】填写拟进行合并物业项目名称,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3.【拟合并物业管理管理区域】填写拟合并的各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如果多个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自行增加拟合并的物业管理区域。

4.【申请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业主大会名称;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 全体业主4.【业委会备案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不需要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号5.【申请内容】与业主大会决议一致6. 【提供材料】(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应当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申请分立物业管理区域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应当符合以下原则: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4)新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格式参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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