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社团干部、成员评比细则优秀社团干部、成员评比细则优秀社团干部:一、 评选对象:经审核等级证实注册归属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学生社团干部(社长、副社长、部门部长)二、 评选条件:1、 社团干部(社长、副社长、部门部长) ,工作认真,任劳任怨,为社团的工作作出贡献2、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各方面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热心为集体办事,勇于向不良倾向做斗争在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有较高的威信3、 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表现突出4、 能积极开展符合社团成员意愿的活动,对社团的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积极推动社团文化,带领社团成员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和讲座,培训等5、 能很好的完成社联规定的任务,并能作出对社团良好发展的建设性作用6、 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思考,并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及时总结7、 注重所在社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关活动的宣传,定期举办常规性活动积极与院内其他社团和做举办活动8、 担任学生社团干部并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服从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正确领导,积极配合社联的常规工作9、 具有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够较好的掌握所学的各学科知识。
上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 70%以内10、 能为学院团委所举办的各种活动做过相应的贡献三、 评选方法1) 学生社团干部填些《优秀社团干部申请表》 ,按照评选标准打出自评分数并递交相关资料,评审机构对自评分进行张榜公示2) 邀请相关会员及干事协助完成民意调查,给出得分(满分为 10 分)3) 评审委员会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对学生社团干部进行公开评分根据自评*20%+社联*30%+学院团委*50%=量化得分,算出得分4) 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得分和民意调查分计算总分,确定优秀社团干部候选名单5) 召开公开答辩会,确定优秀社团干部名单6) 院团委召开大会对优秀社团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备注:各社团所推荐优秀社团干部由各社团根据评优程序先行评定,再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优秀社团成员:一、 评选对象:经审核登记正式注册的归属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学生社团普通成员二、 评选条件:1、 社长推荐信一份2、 遵守学生社团内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质3、 积极进取,努力拼搏,保持自立自强的心态4、 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的参与社团活动5、 在社团活动中,认真思考,并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建议6、 对分配的任务能较好的完成,并能提出对自己的看法。
7、 注重所在社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8、 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总社、分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表现突出9、 按时出席社团例会10、 无旷课、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11、 解决重大纠纷,见义勇为,在社联刊物上发表作品、获得重大奖励及其他有利于社团建设的表现三、 评选方法1) 优秀社员每学期评选一次,人数为社团总数的10%,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期末2) 社团内部按评选条件及实际情况进行民主选举(必需有社联成员到场) ,最后推荐给社联经社联人员核定最终确定3) 优秀社员称号的人由学院办法荣誉证书四、 无资格参加评选人员1、 违反校纪校规收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两次院系通报批评者2、 所学课程科目不及格超过两门(含两门)者3、 无正当里有拒绝参加院系或社联活动者4、 原则上加入社团未满 1 学期者5、 例会无故缺席 5 次以上者6、 自己负责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其他人工作者五、 评比流程1、 由社团各部在评优细则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单上报到社联,并提供社团推荐材料和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名额不超过给定名额2、 由社团骨干将候选人进行初评3、 结合初评和复评确定候选人,并在全校张榜公布。
4、 学院表彰六、 其他说明1、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已经评出的,取消其称号2、 各参加社团在街道通知后于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上交至社联负责人,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3、 将优秀成员名单上报院团委,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