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

ni****g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3.67KB
约2页
文档ID:447800881
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_第1页
1/2

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为规范研究生的请假制度,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所有研究生须持《研究生证》到本学院(部)研究生员处报到因故不能按时,应事先向研究生员请假病假须持有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者,均按旷课处理第二条研究生除节假日外,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必须按规定日期离校,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而提前离校,均按旷课处理第三条研究生因病请假,须持有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病假一周由研究生员和导师共同批准;病假两周由所在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病假超过两周以上但未超过一个月,由学院(部)上报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审核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第四条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假,需提供有关证明,酌情准假事假一周(含)以内由研究生员与导师共同批准;两周(含)以内由所在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三周(含)三周以内由学院(部)上报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审核批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周连续事假超过三周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第五条请假人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期满,按时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如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有伪造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第七条研究生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而擅自离校,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返校,均按旷课处理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