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税收财政与税收》》陈昌龙陈昌龙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0—2011(一)(一)第八章第八章 财产税及其他税类财产税及其他税类§●财产税财产税§●资源税资源税§●行为税行为税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税类及其他税类概述财产税类及其他税类概述§一、财产税概述一、财产税概述§㈠概念:㈠概念:§ 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产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局限:局限:§一是一是弹性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弹性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二是课税对象有限课税对象有限;;§三是三是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了解了解§㈡特点㈡特点§1、对社会财富存量课税,可弥补所得税和流转税的、对社会财富存量课税,可弥补所得税和流转税的不足§2、属于直接税,税负难以转嫁属于直接税,税负难以转嫁§3、计税依据难以确定,征管难度大计税依据难以确定,征管难度大§㈢分类㈢分类§ 一般财产税、财产收益税、财产转移税等一般财产税、财产收益税、财产转移税等§ 我国现行财产税主要包括:我国现行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契税、车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税等。
等存量与流量存量与流量二、资源税概述二、资源税概述§㈠㈠概念概念::§ 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收的统称收的统称§㈡㈡类型类型: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㈢㈢特点特点::§1.对特定的资源征税,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对特定的资源征税,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2.采用差别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征收采用差别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三、行为税类概述三、行为税类概述§㈠㈠概念概念::§ 是以消费或经济生活种的某些特定行为作为课是以消费或经济生活种的某些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的总称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的总称§㈡㈡特点特点::§1.明确的目的性;明确的目的性;§2.分散性和灵活性;分散性和灵活性;§3.税款收入具有特殊的用途税款收入具有特殊的用途第二节第二节 房产税房产税§★★概念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减免规定减免规定§★★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一、房产税概念一、房产税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产税,是以房产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等征收的一种税§其中:其中: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注意: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注意: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水塔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注意判断注意判断二、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房产税纳税人㈠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房产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人或者使用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㈠纳税人㈠纳税人§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1.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集体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单位、集体单位和个人))§单位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个人::包括外籍人员包括外籍人员§2.承典人承典人【【注意注意】】房产出租,由房产出租,由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为纳税人§3.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㈡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征税范围§1.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包括农村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包括农村§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房屋房屋§【【说明说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不征房产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三、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三、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㈠房产税计税依据㈠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房产税以房产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为计税依据§ §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从租计征§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为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原值?原值?余值?余值?§⑵⑵从租计征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为计税依据§ 房产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房产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㈡㈡房产税税率房产税税率§房产税采用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比例税率§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12%§ § 从从2001年年1月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住住房,可暂减按住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税率征收房产税1.2%12%4%㈢㈢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1.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房产原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租金收入×12%(或(或4%))四、房产税减免规定四、房产税减免规定§按照规定,下列房产免税:按照规定,下列房产免税:§⑴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⑵⑵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⑶⑶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⑷⑷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⑸⑸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五、房产税征收管理五、房产税征收管理§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次月之次月§㈡㈡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按年征收、分期缴纳§㈢㈢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房产所在地缴纳§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坐落地房产坐落地点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三节第三节 车船税车船税§一、车船税概念一、车船税概念§ § 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的车辆、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种税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牌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税?车船使用税?二、车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车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㈠车船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车船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人§ ——境内境内“拥有或管理拥有或管理”车船的单位和个人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从事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从事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㈡车船税征税范围㈡车船税征税范围§ 车船税征税范围,包括车船税征税范围,包括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⑴⑴车辆车辆:是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是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机动车辆的机动车辆§⑵⑵船舶船舶:包括:包括机动船舶机动船舶和和非机动驳船非机动驳船三、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三、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一)(一)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辆、自重吨位、净吨位辆、自重吨位、净吨位§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每辆每辆§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重每吨自重每吨§3.船舶船舶——净吨位每吨净吨位每吨㈡车船税税率㈡车船税税率§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税目税目计税单位计税单位每年税额每年税额载客汽车载客汽车每辆每辆60~~660元元载货汽车载货汽车自重每吨自重每吨16~~120元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重每吨自重每吨24~~120元元摩托车摩托车每辆每辆36~~180元元船舶船舶按净吨位每吨按净吨位每吨3~~6元元㈢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㈢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⑴⑴载客汽车和摩托车应纳税额载客汽车和摩托车应纳税额§ =辆数辆数×适用年税额适用年税额§⑵⑵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应纳税额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适用年税额§⑶⑶船舶应纳税额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适用年税额§⑷⑷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应纳税额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应纳税额§=净吨位数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适用年税额×50%50%四、车船税征收管理四、车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证书记载日期的证书记载日期的 “当月当月”§2.纳税地点:纳税地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3.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按年申报缴纳按年申报缴纳 第四节第四节 契税契税一、契税概念一、契税概念 契税契税是指国家在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房屋权属土地房屋权属二、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㈠契税纳税人契税纳税人 契税纳税人,是指契税纳税人,是指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契税由权属承受人权属承受人缴纳谁买房谁缴纳谁买房谁纳税)纳税)§承受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受让、购买、受赠、交换§土地房屋权属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㈡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包括(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投资、出售、赠与、交换、投资、入股入股))§【【提示提示】】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房屋买卖、、赠与赠与、、交换交换三、契税应纳税额计算三、契税应纳税额计算§㈠㈠契税计税依据契税计税依据§1.只有一个价格只有一个价格——成交价格成交价格§2.无价格无价格——核定价格核定价格§3.两个价格两个价格——价格差额价格差额§【【特别掌握特别掌握】】交换价格不相等,由多付货币一方纳交换价格不相等,由多付货币一方纳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税。
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税§4.补缴契税补缴契税——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㈡㈡契税税率契税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3%~5%~5%的幅度的幅度税率 金融海啸:金融海啸:1%㈢㈢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契税应纳税额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计算征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税率§四、四、契税征收管理契税征收管理§(一)(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签订合同当天签订合同当天§(二)(二)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所在地§(三)(三)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日内 第五节第五节 资源税资源税§一、资源税概念一、资源税概念§ 对在我国对在我国境内境内从事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 2.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 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二、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㈠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纳税人§ 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具体包括具体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品的单位 ㈡资源税征税范围㈡资源税征税范围§((1))原油原油:指:指天然原油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天然气:指: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气,,暂不包括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煤炭煤炭:指:指“原煤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盐((固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液体盐)。
一个字:原?一个字:原?三、资源税税目和税率三、资源税税目和税率§资源税采用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从量定额征收税税 目目税额幅度税额幅度一、原油一、原油二、天然气二、天然气三、煤炭三、煤炭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五、黑色金属矿原矿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六、有色金属矿原矿六、有色金属矿原矿七、盐七、盐固体盐固体盐液体盐液体盐8-30元元/吨吨2-15元元/千立方米千立方米0.3-5元元/吨吨0.5-20元元/吨或者立方米吨或者立方米2-30元元/吨吨0.4-30元元/吨吨10-60元元/吨吨2-10元元/吨吨四、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四、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㈠㈠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计税依据§ 资源税以资源税以课税数量课税数量为其计税依据为其计税依据§⑴⑴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销售数量销售数量§⑵⑵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自用数量自用数量§⑶⑶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收购数量收购数量§⑷⑷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用数量的:换算数量换算数量§⑸⑸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分的:原油数量原油数量销售数量销售数量自用数量自用数量折算数量折算数量原油数量原油数量㈡㈡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 =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税额适用税额五、资源税征收管理五、资源税征收管理㈠㈠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⑴⑴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⑵⑵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预收货款结算方式: 发出应税产品当天发出应税产品当天 ⑶⑶其他结算方式:其他结算方式: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 ⑷⑷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移送使用应税产品当天移送使用应税产品当天⑸⑸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支付货款当天支付货款当天㈡㈡资源税纳税地点资源税纳税地点§ 资源税应当向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或生产所在地应税产品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缴纳§ 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其应纳税款按照开采地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单位税款按照开采地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单位税额计算。
额计算 ㈢㈢资源税纳税期限资源税纳税期限§ 资源税纳税期限为资源税纳税期限为1日、日、3日、日、5日、日、10日、日、15日或者日或者1个月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期满之日起10日内日内申报纳税;以申报纳税;以1日、日、3日、日、5日、日、10日或者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于次月1日起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第六节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一、土地增值税概念一、土地增值税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取得收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作用土地增值税作用§一是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调控力度;一是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调控力度;§二是抑制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二是抑制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三是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三是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二、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二、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包括个体经营者、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台同胞等三、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三、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的土地§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转让§ “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附着物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取得的增值额§㈠㈠增值额增值额§ 增值额是指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减去土土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扣除项目用、销售税金等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后的余额§ 增值额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转让收入-扣除项目§㈡转让收入㈡转让收入§ § 包括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①①实物收入一般按实物收入一般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②②其他收入,如其他收入,如无形资产收入无形资产收入、、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一般按评估价确认收入利,一般按评估价确认收入㈢㈢扣除项目扣除项目§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以及新建房及配套实施的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以及新建房及配套实施的成本、费用成本、费用§3.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 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三)特殊规定(三)特殊规定§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参照同类房地产市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地产市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 ——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率确定房产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率确定房产的扣除项目金额的扣除项目金额§3.转让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转让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按评估的市场价确定实际成交价按评估的市场价确定实际成交价㈡㈡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土地增值税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每级距增值额(每级距增值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为了简便增值税的计算,可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为了简便增值税的计算,可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①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的:§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额×30%§②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未超过100%的:的:§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税额§ =增值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5%§③③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未超过200%的:的:§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税额§ =增值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15%§④④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的:§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税额§ =增值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35%六、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六、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㈠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 ②②定期申报(核准备案)。
定期申报(核准备案) §㈡㈡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所在地§ 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分别申报纳税 第七节第七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算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城市县城县城 建制镇建制镇 工矿区工矿区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 税法规定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规定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提示提示】】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包括代管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共有各方实际使用人、共有各方)㈡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说明:说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三、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三、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实际占用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土地面积§((1))测定面积测定面积§((2))证书面积证书面积§((3))申报面积申报面积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㈠㈠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即采取,即采取有幅度有幅度的差别税额的差别税额§⑴⑴大城市大城市1.5元元/㎡㎡至至30元元/㎡㎡ ;;⑵⑵中等城市中等城市1.2元元/㎡㎡至至24元元/㎡㎡ ;;⑶⑶小城市小城市0.9元元/㎡㎡至至18元元/㎡㎡ ;;⑷⑷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元/㎡㎡至至12元元/㎡㎡ 。
相差:相差:0.3相差:相差:20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适用税额1亩亩=?㎡?㎡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①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②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③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④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⑤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用地;⑥⑥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年至10年;年;⑦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用地和其他用地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㈠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⑴⑴购置新建商品房: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纳税§⑵⑵购置存量房:房购置存量房: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纳税§⑶⑶出租、出借房产:出租、出借房产:§ 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⑷⑷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纳税§⑸⑸新征用耕地: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年时开始纳税开始纳税⑹⑹新征用非耕地:新征用非耕地:批准征用次月起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㈡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土地所在地缴纳§㈢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八节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一、耕地占用税概念一、耕地占用税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征收的一种税 二、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二、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㈠㈠纳税人纳税人§ 凡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位和个人,均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均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㈡征税范围㈡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所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㈢㈢税率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以县为的,以县为的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并参照地区的经济发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并参照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高低不同的单位幅度税额展状况,确定高低不同的单位幅度税额。
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㈠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㈠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率适用税率§㈡㈡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①①部队军事设施用地;部队军事设施用地;§②②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③③炸药库用地;炸药库用地;§④④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四、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四、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天,纳税人必须在,纳税人必须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的30天内,到耕天内,到耕地所在地的财政机关缴纳地所在地的财政机关缴纳30天天 第九节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简称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简称“三税三税”)税额)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建税特征:城建税特征: 1.具有附加税性质;具有附加税性质; 2.具有特定目的具有特定目的附加税附加税二、城建税纳税人二、城建税纳税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依法城建税的纳税人,是依法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行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行为不征收城建税为不征收城建税 缴纳缴纳“三税三税”的单位和个人的单位和个人三、城建税计税依据三、城建税计税依据§ 城建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城建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 但纳税人违反但纳税人违反“三税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四、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算四、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算§㈠城建税税率㈠城建税税率 § 现行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现行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
档差别比例税率§⑴⑴所在地为市区,税率为所在地为市区,税率为7%;;§⑵⑵所在地为县城、镇,税率为所在地为县城、镇,税率为5%;;§⑶⑶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 7%;;5%;;1%㈡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算㈡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三税”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㈢城建税征收管理㈢城建税征收管理§ 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和地点和“三税三税”相同 第十节第十节 印花税印花税§一、印花税概念一、印花税概念§ §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所征收的一种税§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2.征税范围广泛征税范围广泛§3.税率低税率低§4.纳税人自行完税纳税人自行完税行为税行为税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㈠印花税纳税人印花税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 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行纳税义务§ 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使用人等§⑴⑴立合同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⑵⑵立帐簿人立帐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帐簿的单位和个: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帐簿的单位和个人§⑶⑶立据人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⑷⑷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⑸⑸使用人: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㈡㈡印花税征税范围印花税征税范围§⑴⑴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⑵⑵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 §⑶⑶营业帐簿营业帐簿营业帐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营业帐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为记载资金的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和其他帐簿其他帐簿§⑷⑷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照§⑸⑸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税率三、印花税税率§㈠比例税率㈠比例税率§ 在在13个税目中,各类个税目中,各类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证、、产权转移数据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适用比例税率13§1.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0.05‰§2.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等§ ——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等等§ ——0.5 ‰§4.财政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政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等§ ——1 ‰§5.股权转移书据股权转移书据 ——1 ‰§㈡定额税率㈡定额税率§ 对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或虽载有金额,但计对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或虽载有金额,但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采用定额税率,以,采用定额税率,以件件为单位为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
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 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均,均按件贴花,按件贴花,税额为每件税额为每件5元元四、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㈠印花税计税依据㈠印花税计税依据§1.合同类:合同类:凭证所载金额凭证所载金额§2. 资金账簿:资金账簿:“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和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合计合计§3.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辅助账簿: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辅助账簿:件数件数§4.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印花税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计税依据::§①①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②②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税依据明显偏低的;§③③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花税情况的§(三)应纳税额计算(三)应纳税额计算§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计税金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比例税率§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件数应纳税额=件数×定额税率定额税率§3.营业账簿:营业账簿:§((1)资金账簿)资金账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元五、印花税征收管理五、印花税征收管理§㈠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书立或领受时贴花§㈡㈡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就地纳税§㈢㈢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印花税由纳税人印花税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同一种类应纳印同一种类应纳印花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花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发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给许可证后,按税务机关确定的限期(最长不超过给许可证后,按税务机关确定的限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汇总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