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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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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标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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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藏!卫计委发布最新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门诊部篇)日前,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的最新通知,替换了 1994年的旧版标准这就意味着这一标准 23年来首次更新,想办医疗机构的投资人、医生注意了,请参照、收藏!该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标准》对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 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门诊部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 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 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 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人员:(一)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 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400平方米;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心电图机 尿常规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 恒温箱X光机 高压灭菌设备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 基本设备:氧气瓶电动吸引器洗胃机显微镜血球计数器血液粘度仪电冰箱紫外线灯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中医门诊部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 85%一、 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二、人员:(一)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70%;(二) 至少有4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 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三)至少有2名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 X光室、处置室、注射室、消毒供应室二、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一)至少有3名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医师, 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二)至少有5名护士;(三)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 电冰箱心电图机 显微镜B超X光机 人工呼吸机 洗胃机 气管插管 吸引器尿常规分析仪 血球计数器 紫外线消毒灯 药柜 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高压灭菌设备 规定的各种抢救药品(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科室设置:(一) 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二)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 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二、人员:(一)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 医技科室有具有士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 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洗胃机 心电图机显微镜 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仪 电冰箱生化分析仪 恒温箱X光机药柜、转台、蜜密架、调剂台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门诊部一、牙椅: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 4台二、科室设置:不设分科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 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要求) 、放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三、人员:(一) 每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 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三) 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4台牙椅,至少增加1名口腔科医师;(四) 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 1:1四、房屋:(一)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 30平方米;(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 显微镜银汞搅拌器X光牙片机光敏固化灯 超声洁治器铸造机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二)每牙椅单元设备:牙科治疗椅 1台手术灯 1个痰盂 1个器械盘 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医师座椅 1个病历书写桌 1张口腔检查器械 1套配备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治疗椅总数的 1/2;(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整形外科门诊部一、科室设置:至少设有整形外科、观察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二、人员:(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 2.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 1名从事整形外科工作 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 上职称的的整形外科医师;(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三)手术床使用面积不少于 15平方米,在两台手术床的基础上, 每增加1台手术床应增 加手术室使用面积 7平方米。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吸引器 显微镜电冰箱 双极电凝器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医疗美容门诊部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床4张,手术床2台二、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三、人员:(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 2.4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 1.4名卫生技术人员;(三)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 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 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 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 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 5年以上的医师;(四)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15平方米;(四) 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吸引器 电冰箱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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