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功能检查:NRAPRABCC 的结果分析负/正相对调节 NRA/PRA 正常值:NRA (负相对调节)的正常值是:+1.75至+2.25为什么是这样一个正常值呢?这是由我们检查时采用的工作距离决定的一般我们做NRA/PRA检 查是在40cm处进行,也就是说此处的调节刺激是2.5D所以,我们做NRA负相对调节时,调节 最多放松到2.5D时就不能再放松了(放松到零了),此时如果再加正镜就会导致视物模糊了(相 当于长生雾视了)如果做NRA时正镜加到2.5D以后说明初始的验光结果已经错误了(过矫正 了)因而,NRA负相对调节是不会大于+2.5D的如果NRA负相对调节过小,说明调节不能放松,有可能存在调节痉挛、调节过度、假性近视的情况,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验光容易近视过矫正!PRA (正相对调节)的正常值是:-1.75至-3.00其实RRA反应的是调节的储备力量,越大越好PRA小说明调节不足,调节不持久或不能产生有效调节,这样青少年儿童容易近视加快;而成人 则容易引起视觉疲劳了调节滞后/调节超前(BCC)正常值:+0.25〜+ 0.75D(非老视眼);+0.50D (平均)调节反应(BCC)测量误差分析很多验光师都说怎么日常检查的调节反应总是负值,而且以-0.25D为多,即调节超前,但按教科 书上描述,多数正常人是调节滞后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通过对学员的操作细节的观察,我发现这样的测量误差主要是由于做调节反应检查时,没有在全矫 正的基础上进行造成的:我们验光时,先要按MPMVA (最正之最佳视力)原则进行主观验光,即能矫正到1.2时就要矫正到1 . 2 ,能矫正到1 . 5时就矫正到1 . 5以此类推,这样检查的结果才是真实的屈光状况,我们称 为验光处方而涉及到配镜时,根据具体的顾客情况、眼位特征、用眼需求等的不同需要在这个全 矫正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我们称为配镜处方多数情况下,近视眼配镜都会欠矫正一些以避免看近 时调节过度,所以多数验光师会矫正到1.0或0.8这对于配镜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在欠矫正 的基础上做视功能检查时则会有问题调节、集合是联动的,欠矫正时,调节减少了,调节性集合 也会相应减少而造成调节、集合的测量的误差比如做调节反应(BCC)时,40cm处会诱发2.5D的调节,当欠矫正-0.5D时,仅诱发2D的调节,此时,按BCC的测量方法,需先补足这欠矫正的-0.5D补足后才反应真实的值,这样就会多出-0.5D的测量误差来所以,当我们调节反应的正常值是+0.25D时,欠矫正-0.5D时的'、正常值〃就会变为“-0.25D”了。
再比如:做隐斜检查时,欠矫正导致调节减少,调节性集合也相应减少,会造成隐斜检查结果偏向 “外〃;做调节幅度测量时,如果欠矫正,造成结果偏小等等同理,过矫正也会造成测量误差,多数情况会与上述情况相反但也会因为过矫正时,造成调节的 负担和调节不稳定而造成与上述欠矫正相同的情况散光不矫正或欠矫正时,由于看远看近都不能形成清晰的像,在做非常敏感的视功能检查时也会出 现测量不准确有时50度的散光未矫正都会造成测量的误差!很多验光师考虑的是:反正根据前面检查的情况,顾客配镜也不用足矫正,主观验光时(偷懒)刻 意不矫足,在此基础上进行下面的视功能检查,结果当然是乱七八糟了所以,不仅调节反应的检查,视功能检查都要在正确的全矫正基础上进行才能有准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