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2020)

lil****ar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297.69KB
约41页
文档ID:271033834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2020)_第1页
1/41

附件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2020 深圳前 言本导则是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深圳市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场地与总平面、建筑设计、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和智慧校园本导则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II目 录前 言 I目 录 II1 总 则 12 基本规定 23 场地与总平面 33.1 场地 33.2 用地 33.3 总平面 43.4 景观 64 建筑设计 84.1 建筑功能 84.2 建筑空间 84.3 建筑外围护结构 104.4 建筑装修 114.5 装配式建筑 144.6 室内环境 155 通风与空调 195.1 一般规定 195.2 通风系统 195.3 空调系统 206 给水排水 236.1 一般规定 236.2 水源水质 236.3 给排水系统 237 建筑电气 277.1 一般规定 277.2 照明系统 287.3 电气设备 307.4 电梯及节能 308 智慧校园 328.1 信息设施 328.2 校园安防 338.3 设备监控 348.4 信息化应用 351 总 则1.0.1 为高质量建设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创造适应现代教学理念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导则。

1.0.2 深圳市各级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规划设计应遵守本导则民办高中学校可参照执行1.0.3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绿色、智慧和适度先进的原则1.0.4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除应遵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362 基本规定2.0.1 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用地指标、校舍用房配置和校舍用房面积指标等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与政策的规定2.0.2 高中学校宜结合学校规模、位置和实际需要等情况配建足额的教师宿舍教师宿舍宜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套(人)配置教师宿舍的设计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规定2.0.3 多所高中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共同校区时,应合建可同享共用的教学用房和运动场地2.0.4 高中学校安全设计应包括结构安全、防护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安全、疏散安全、通行安全、餐饮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0.5 新建高中学校绿色性能应达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评价等级二星级或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 47评价等级金级。

2.0.6 高中学校建筑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2.0.7 高中学校建筑应进行结构和机电的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规定建筑体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规正性要求2.0.8 高中学校宜采用BIM可视化协同设计,并根据需要进行校园热环境、风环境、声环境和光环境等性能化计算分析,提高高中学校规划设计质量与水平3 场地与总平面3.1 场地3.1.1 高中学校场地选址应确定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生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化学污染等危害,远离医疗场所或选址在医疗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3.1.2 高中学校严禁建设在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穿越或跨越的地段学校与周界外危险管线的防护距离及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3.1.3 校园场地应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m。

当不满足公共交通步行距离要求时,宜采用通勤校车的方式予以解决3.1.4 校园规划设计应保护和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并符合下列规定:1 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2 利用场地原生近地表层土;3 根据场地建设情况,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措施3.1.5 改扩建学校宜合理利用校园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局部或适度改造后得到合理利用3.2 用地3.2.1 校园规划时应利用场地自然高差布置相适应的建筑、构筑物与设施应进行建设施工场地土方平衡设计,并尽量避免削山填谷3.2.2 应根据地形高差、用地面积大小、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并符合下列规定:1 在满足紧急疏散、消防安全和自然采光通风的前提下,地下空间可配置体育场馆、多功能厅、图书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2 地下空间可用于停车库、厨房、洗衣房、总务用房等生活服务用房;3 地下空间宜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下沉式庭院、窗井、采光天窗、导光装置等自然采光形式3.2.3 高中学校运动场所、地下停车场所等设施宜临近校园边界设置当学校运动操场设在地面以上时,不应超过二层。

可错时向社区开放、共享学校运动场所和地下停车场等设施,进出口的设置应有利于校园的有序管理3.2.4 可共享、共用学校周边城市绿地、市政资源和游泳池(馆)、剧场和美术馆等文体设施宜设有安全、便捷的通向城市设施的通道3.2.5 高中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按《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高值配备,体育运动场地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田径场及足球场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小于30°,南偏西宜小于10°2 合理提高架空层高度,为学生提供篮球、排球、乒乓球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3 用地紧张的学校,可将室外运动场设在风雨操场、多功能厅、食堂等大进深建筑的屋面上,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4室外运动场地应设周边安全距离,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5 应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等附属设施,就近配置卫生间、更衣室等必要附属用房;6 操场长边适当位置应设置领操台,运动场馆宜设置看台及主席台;7 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的设计、选材、铺装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的规定3.3 总平面3.3.1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和停车场布置等3.3.2 校园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式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平面布局、建筑体型、建筑楼距、建筑朝向、建筑立面和架空层等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提高校园舒适性,降低建筑能耗3.3.3 高中学校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当学校场地受限,通过采取隔声降噪相关措施,经论证教室内噪声不超过45dB (A)时,可适当减小教室外窗与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3.3.4 高中学校主要教学用房应设置在五层及以下当学校场地受限或者校园首层架空时,通过设置与教学楼二层地面齐平的平台,满足教学楼紧急疏散安全、消防安全和日照要求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建楼层,满足学校发展的空间需求,主要教学用房应设置在六层及以下,增设的其它楼层可用于教学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宿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建筑高度,高度宜控制在50米以下3.3.5 高中学校宜首层架空和设置连接校园主要建筑的连廊系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满足雨天通行及展示、交流等需求3.3.6 高中学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0 h。

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3.3.7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 80m当距离不足时,应优化建筑布局和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各类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符合本导则4.6.1条的规定3.3.8 校园场地风环境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1 建筑规划布局结合当地主导风向,营造室内、外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保证在夏季和过渡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2 结合地形、主导风向等特点采用合理布局使建筑前后形成压差,促进建筑自然通风3 通过场地风环境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4 采用架空层、导流构筑物等方式疏导自然气流,减少静风或少风区域比例3.3.9 校园规划设计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校园热岛强度,改善热环境:1 应通过建筑合理布局、建筑高低搭配和建筑架空等方式,使校园自然通风顺畅;2 应种植高大乔木、设置室外连廊等方式为人行道和广场等提供遮阳4 应采用立体绿化、复层绿化方式,合理进行植物配置有条件时,宜通过水景设计调节微气候5 宜采用模拟技术预测分析夏季典型日的热岛强度和室外舒适性,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3.3.10 校园建筑应采取措施避免卫生间、餐厅和厨房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教学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并符合下列规定:1 食堂厨房宜设置食材进货场地和货车回转场地,保证货车进出顺畅;2 食堂厨房进食材与出垃圾应设置物理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洁污分流3.3.11 建筑及场地应配备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并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的规模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要求、无二次污染;垃圾分类收集达标率应达到100%;垃圾收集点位置应设置在校园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向3.3.12 校园交通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校园内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分离;2 校园内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3 教职人员与学生接送通行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宜分离;4 校园与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和周边社区人行道等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通行系统3.3.13 校园停车场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建不少于学校教职工编制总人数100%的机动车停车位;2 停车场宜设于地下空间,并设学生专用接送停靠区域; 3 学校大门口及人流量较大的出入口宜设置有遮阳防雨措施的共享单车场地;4 宜设置校园地面学生接送大型车辆停放车位和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5 宜设置机动车停车智能引导和信息管理系统;6 机动车停车场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的设置,应符合深圳市相关规定。

3.4 景观1.1.1 校园景观、绿地、铺装等的设计应与校园海绵设施结合设计校园海绵设施设计应符合《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 38的规定3.4.1 应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采用地面绿化、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架空绿化以及适当配置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方式,结合公共艺术及空间活力改善校园环境,校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3.4.2 校园绿化系统应选用乡土植物及本地地带性植物,靠近人活动的区域禁止选用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宜采用免维护或者少维护的植被系统,沿海区域的校园,应选择能抵御台风的植物校园内每100㎡绿地的乔木数量应不少于3株3.4.3 宜将绿化植被系统与生物教学实验或生态农业等运用相结合宜在屋顶等空间设置农园、菜园等生产性景观,引导学生关注、参与生态系统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联3.4.4。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