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学类论文-明清时期西北地区农业开发的技术路径与生态效应* 摘 要:明清时期,西北地区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之所以造成巨大的破坏作用,与农业开发的技术路径息息相关:大规模移民造成了人地关系的恶化;水资源过量开发,导致水资源萎缩; 生产技术原始落后,只好通过扩大垦殖规模来增加粮食产量,而滥垦土地又造成地表生态系统的失调关键词:农业开发 技术路径 生态变迁明清时期对西北地区长达四百余年的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这已经成为史学界的共识近年来,学者们从人地关系的角度着手,以西北某个局部地区为个案,对农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作了不少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很多极有价值的成果[1] 但是,仅仅从制度上和行为上来讨论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难免有粗略和笼统之嫌实际上,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会不会产生破坏作用以及破坏程度的大小,除了与开发的力度和广度相关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开发的技术和手段本文即从农业开发的技术路径方面着手,讨论开发技术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藉以说明技术手段在农业开发中的重要性技术路径是指实施某一具体目标而采取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明清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开发西北地区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包括人力资源的组织、基础设施的修建、生产工具和技术的使用等方面。
这些措施,的确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扩大了垦殖规模,促成西北地区农牧业主体地位的确立,等等,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措施也隐含着很多消极的因素本文试对这些措施和方法逐一进行剖析,以考察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大规模移民与人地关系的恶化明清时期,西北地区农业开发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一部分是化军为民,实行耕战结合;另一部分是从邻近省份或外地移民而来明清时期,政府究竟组织过多少次移民,因历史文献缺乏记载,已经难以考实即便是皇皇巨著《中国移民史》,对此也语焉不详但可以断定,从元末西北地区人地关系的宽松状态,到清末西北地区人地关系的恶化状态,主要是移民及其子孙的无限度垦殖而造成的考诸史籍,明清时期西北地区最早的移民活动,当始于洪武初年其后,移民活动在西北地区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持续进行从移民路线上看,既有西北区域内相互移民,也有跨区域的人口迁移一)域内移民这类移民主要是对西北地区人口在空间分布上进行调整,改变西北局部地区人口的密度西北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人口分布很不平衡为了对本地人力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明清政府采取“移民就宽乡”的政策,将人口密度较大或自然条件较差地区的居民移往空旷肥沃之地据笔者考察,域内移民主要有三条线路:一是从甘肃移往青海。
如洪武十三年,“于河州拨民四十八户来贵德,开垦守城,自耕自食,不纳丁粮”[2] 永乐年间,贵德共有十屯,其中季屯、李屯、脱屯都是从河州迁来的汉民二是从甘肃移往新疆相对而言,甘肃地区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差,且经过明代二百多年的经营,可垦之地已经很少,无地无业贫民大量存在因此,从康熙年间开始,政府有计划地将关西地区居民迁移到新疆东部地区到乾隆年间,随着新疆局势的稳定,政府又大量迁移甘肃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居民,安置到北疆伊犁地区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陕甘总督杨应琚将肃州、安西、高台等处三百民户,移往乌鲁木齐屯田[3] 乾隆二十九年和三十年,又招募肃州、张掖县贫民 1300 多户、敦煌县 190 户、高台县民 400 余户,前往乌鲁木齐之瑚图毕、宁边城、昌吉、罗克伦等处安插种地[4] 截止到乾隆四十六年(1781),天山北路“陆续安插户民一万九千七百余户”[5] 三是省内人口迁移,主要是将贫瘠荒凉地带居民迁移到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如康熙五十六年,甘肃巡抚绰奇招募无业贫民,送往关西安插,于“西吉木地方安插民人二百七十户,达里图安插民人五百三十户,锡拉谷尔安插民人一百六十户”[6] 到雍正四年(1726),甘肃地方政府再次向关西移民,从平凉、庆阳、临洮、巩昌、甘州、凉州、肃州等处,迁移二千四百多户前往沙州(敦煌)。
仅这两次迁移的民户就有一万六千多人在新疆,乾隆年间,政府也多次将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迁往伊犁,垦辟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二月,清政府“派出回人五百户,计阿克苏一百六十一户,乌什一百二十户,赛哩木十三户,拜城十三户,库车三十户,沙雅尔十三户,多伦一百五十户”,在官兵护送下,翻山越岭,历半月余抵达伊犁[7] 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政府再次将南疆阿克苏、乌什、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赛哩木、拜城、库车、沙雅尔等地 1500 户回民迁往伊犁屯垦种地[8] 据统计,到乾隆三十年(1765)时,在伊犁安顿居住的屯田回人口达 1796 户[9] 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前后,天山北麓的维吾尔农民已达 6000 余户二)跨区域的人口迁移这类移民来自西北之外的其它地区,在明清时期西北移民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从移民构成上看,主要有士兵、平民和罪犯三种1)士兵明清时期,为维护西北边疆的安全,西北地区驻扎了大量的军队这些士兵大部分来自外地,而且从事农业生产[10] ,因此我们也将这部分人口也计入外来移民之中但是,究竟有多少外来士兵从事农业生产,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据曹树基先生研究,明代西北地区的卫所中,宁夏诸卫和绥德卫的士兵,有大约 10 万人不是本地土著居民。
陕西行都司所辖 12 卫 2 所,移民军人及其家属也有 10 万人左右[11] 清代还专门从内地和东北地区抽调士兵前往西北地区进行屯种西北地区屯垦的士兵,主要有绿营兵和旗兵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月,清政府命陕甘总督黄廷桂“于绿旗兵内,多选善于耕种之人,发往乌鲁木齐,明春即试种地亩,量力授田,愈多愈善”[12] 次年,又增派乌鲁木齐屯兵 1000 名,同时向哈喇沙尔派兵 2400 名,进行屯垦[13]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又从热河、盛京、黑龙江、宁夏、西安等地陆续抽调八旗营兵,移居新疆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伊犁等地,在这些地区“以耕种为业”,“实力开垦”[14] 应该说,在清代中期以前,这些士兵及其家眷是西北地区农业开发的主要力量2)平民百姓明清时期,为解决西北屯垦所需要的劳动力,政府时常迁徙内地贫民前往西北边地如洪武九年,明政府“徙他方之民以实宁夏,其中吴楚人居多”[15] 永乐四年(1406),“都指挥使刘昭请调中佐千户一所驻贵德,拨河州 48 户,又拨十屯归贵德守御所管辖,而保安之吴屯、季屯、李屯、脱屯在其内吴屯系江南民,季屯、李屯、脱屯系河州汉民,共九百九十户”[16] 。
但是,总体上来说,这类移民在明代并不多见清代中期以后,随着新疆、青海地区政治局势的稳定,民间自行移民的条件已经成熟加之中原内地人口急剧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清政府于是决定“招募内地民人前往耕种,既可以实边储,并令腹地无业贫民,得资生养繁息”[17] 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从乾隆年间直到清末,山西、直隶、山东、河南等地农民源源不断地移往西北地区,使西北地区人口数量急剧增加以伊犁为例,乾隆四十年(1775),伊犁各类在册人口共有 71849 人,内地汉民只有 71 户、209 人,占该地人口总数的0.29%;至嘉庆年间,汉族人口达到 9854 人在短短 40 年时间内,汉族人口增加了 46 倍[18] 3)罪犯主要是将内地犯人发配到西北地区,使其从事农业生产康熙五十七年(1718),清政府酌定条例,将原先发配到东北边地的罪犯,改发喀尔喀蒙古西部,“令其开垦耕种”[19] 雍正二年(1724),河湟地区局势稳定后,清政府“将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军罪犯人,尽行发往大通、布隆吉尔等处,令其垦种”[20] 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政府开始向新疆地区发遣罪犯,规定“嗣后盗贼、抢夺、挖坟应拟军流人犯,不分有无妻室,概发巴里坤”[21] 。
巴里坤之外,还有安西、哈密、乌鲁木齐、库尔喀喇乌苏、晶河、伊犁、塔尔巴哈台、辟展、哈喇沙尔等处据学者研究,从乾隆二十三年(1758)到宣统三年(1911)的 148 年间,共向西北地区发遣罪犯 10 万人左右,加上部分罪犯携带的家眷,则总数有 16 万余人[22] 从明初到清末,随着外地各类人口的移入和本地居民的自然繁衍,西北地区人口数量急剧增长由于明代新疆地区不属于中央政府控制范围内,人口数量缺乏记载,而甘肃、青海地区基本上处于明清中央政府控制之下,因此,我们主要考察这两个地区的人口变动情况明清时期,甘肃地区人口虽然起伏不定,但基本上呈现上升趋势据史志记载,洪武、永乐年间,甘肃地区有 123499 户,789917 人[23] ;嘉靖年间,甘肃地区有 194905 户,1149511 人[24] ;万历六年(1578)为 119006 户,1346192人清初,由于战乱的影响,甘肃人口严重萎缩康熙二十四年(1685)仅为273292 人,雍正二年(1724)为 302763 人到了清代中期,甘肃人口迅速增加据《甘肃历史人口资料汇编》推算,乾隆十四年(1749),甘肃省人口计有 439.9 万人;乾隆二十七年(1762)达 585 万人;乾隆三十二年(1767)上升到 912 万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达 1058 万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增长到 1208.6 万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1229.1 万人;道光二十年(1840)为 1235.5 万人。
同治元年(1862)为 1240.7 万人[25] 人口迅猛增加,必然导致人地关系日益紧张据笔者研究,明朝嘉靖年间,甘肃地区屯田面积大约为 536 万亩,民田面积大约为 1337 万亩,两者合计,则甘肃地区共有耕地 1873 万亩倘若以嘉靖年间 1149511 人计算,则人均耕地面积为 16.29 亩,人地关系极其宽松乾隆三十一年,甘肃地区在册耕地(包括民田和屯田)为 35093755 亩[26] ,以乾隆三十二年的人口平均计算,人均耕地面积 3.84 亩道光二十五年,耕地面积为 16892874 亩[27] ;以相近的道光二十年人口来计算,人均耕地面积为 1.37 亩人地关系已达到十分紧张的程度青海地区人地状况也是如此元末明初,河湟地区人地关系极其宽松在明朝军队未进入该地区之前,当地居民多为藏族、回族、蒙古族和撒拉族,主要经营畜牧业,种植业在当地经济结构中不占主要地位随着明朝军队和汉民的迁入,该地人口数量逐渐增加,人口构成也逐渐发生变化尽管如此,但人口对土地尚未构成任何压力,人地关系还十分宽松据《明实录》记载,宣德三年(1428),西宁卫“在卫军士三千五百六十人”[28] 按照数字,则西宁卫屯田士兵有 2492 人,按每个士兵 50 亩计算,则屯地 124600 亩。
其间,都督佥事史昭两次组织士兵家属 1920 人屯种,按每人垦田 50 亩计算,则有 96000 亩两者相加,则万历以前西宁地区屯田至少有 22 万亩到了万历年间,董汝为担任西宁兵备,“开屯田数万顷,招抚流移数千家”[29] 万历二十三年(1595),陕西巡抚乔庭栋勘查出西宁等地“额外荒田九百六十八顷,召民耕种,永不起科”[30] 据此,万历末年,西宁地区的屯田有 30 万亩左右如果这个数字接近当时的实际情况,那么,与上述明代万历年间西宁人口相比照,则万历年间西宁人均耕地面积在 7.8 亩左右到了清代,河湟地区人地关系急转直下据《西宁府新志》、《西宁府续志》和《甘肃全省新通志》等志书记载,清初,河湟地区人口还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顺治二年(1645)人口总数为 21895 人至乾隆时代,人口数量开始上升乾隆十一年(1746)达 152499 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为 708829 人,咸丰三年(1853 年)高达 874418 人人口数量如此迅速地增长,仅仅靠原有的土地显然无法维持生计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居民只好开荒拓土,千方百计地扩大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