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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清算法律文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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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清算法律文书样式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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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清算法律文书样式 篇一:企业强制清算申请书  篇一:强制清算申请书  强制  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秘鲁共和  国利马市汉民酒店企业  地址:ancamino  real 1251 san isidro lima peru(汉字:秘鲁国利马市圣地若街阿柯门路1251号)  中国地址:湖北省  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花园城康乐苑18栋403室  法定代表人:wang  han nan (汉字: )  被申请人:  地址:  责任人:  申请事项  1、依法指定清算组  对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企业进行清算,并指定申请人法定代表人w为清算组责任人;  2、本案受理费用及  相关清算费用由znj负担  事实和理由  1993年11月28日  申请人和znj原下属的kat企业签署了一份合资经营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金城企业)的协议该协议约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0万元,以该投资总额作  为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其中kat企业出资192.5万元人民币,占55%,出资方法为现金人  民币122.5万元,房屋人民币70万元;申请人出资26.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7.5万  元,占45%,出资  方法为现金11.6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0万元,进口设备14.5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7.5  万元。

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在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0天内到位合营企业法定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企业,合营期限为11年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  营,合营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依据各方投资百分比进行分配协议还约定:  康奥特  企业负责帮助合营企业对其经营场所的土建、装修工程在94年元月15日前完工协议及其  附件均须经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自同意之日起生效同日,双方还签署了一份  《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企业章程》该章程除对上述内容作了相同约定外,还约定:合营公  司经营规模为建筑面积1476平方米合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期计算  1993年11(:.xiaocaoFanwEn.cOM 小草:)月23日  znj向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成立金城企业同年,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  发了鄂经贸资[1993]025号《有关中外合资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企业协议、章程的批复》  1993年12月15日,金城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1993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4日1996年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为金城企业颁发了同意号为外经  贸鄂审字[1993]04080号,同意日期为1993年12月11日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  同意证书》。

  金城企业成立后  申请人以设备款缴清了全部出资,kat企业则以金城企业往来款122.5万元人民币作为货币  出资,并于1994年6月,将依据双方约定扩建后折价人民币70万元,座落于青山区吉林街  建筑面积为1657.06平方米的房屋(权利人为znj,房屋坐落地点也即双方协议约定的金城  企业的法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号作为出资交金城企业实际使用至今,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期间申请人曾数次催告1995年11月20日,znj作为kat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也  即出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出具《承诺书》承诺:“按金城企业合资协议之约定,本局将金城  企业现在使用的的房屋(按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青山房地产局241号图所绘制的平面图)  作为中方的出资列入金城企业的固定资产,若在金城企业合资期满时仍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本局承诺该房产纳入金城企业的固定资产进入清算  2021年4月15日  金城企业及kat企业曾共同向湖北省工商局去函称:金城企业的投资者之一康奥特企业因为  领导班子换届而未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正在主动办理之中  2021年3月27日  kat企业经znj同意同意注销后,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znj在kat企业注销时  承诺:kat企业债权债务由其负担  鉴于上述事实,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若干问题的要求(二) 》第七条第  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即使成立清算组但有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含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企业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  企业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及第二十二条“企业解散时,股东还未缴纳的出资均  应作为清算财产的要求,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贵院对金城企业强制清算  请求如前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  申请人:秘鲁共和  国利马市汉民酒店企业2021年9月25日  篇二:强制清算申请书  强制  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a企业  (注:应为申请强  制清算的股东或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申请人:b企业  (注:应为申请强  制清算的股东或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被申请清算人:c  企业  (注:应为被强制  清算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清算  组对c企业进行强制清算。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a企业、b  企业和d企业、e企业合资协议纠纷一案,已由人民法院于 年月 日作出( ) 民事判决书,依据该判决,被申请人c企业应依法解散并进  行清算  但在判决生效后,d  企业、e企业一直有意阻挠c企业正常清算  开展,c企业至今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违反了《中国企业法》第一百  八十三条有关“企业应该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要求  截至现在,尚没有c企业债权人对该企业提出强制清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若干问题的要求(二)》第七条要求,企业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  清算,企业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申请人  作为c企业的股东,特向贵院依法申请由贵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以维护申请人的合  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a企业(盖章) 申请人:b企业(盖章) 月  篇三:强制清算申请书  强制  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系xxxxxxxxxxxxxxx有限企业股东,住  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xxxxxxxxxxx有限企业。

住所地xxxxxxxxxxxxx 第三人人xxx,性别,汉族,xxxx年xx月  xx日出生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xxxxxx有限企业股东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指定  清算组强制对xxxxxxxxx有限企业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  xxx请求解散被申  请人xxxxxxxxxx有限企业一案,经xxxxxx人民法院判决,现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  据该判决,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企业已经解散  鉴于xxxxxxxxxx  有限企业未能在判决书确定的15日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而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东  xxx不停侵害企业和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  东的正当权益,申请人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中国企业法〉若干问题  的要求(二)》第7条第3款之要求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  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企业进行清算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篇四: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  股东  强制清算申请书  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一:强制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有限责任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股东:**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股东??????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企业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有限责任企业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8月18日 作出(2021)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依据该终审判决,被申请人  **有限责任企业已于2021年8月18解散  因为被申请人企业章程要求全部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经过方为有效,而企业股东之间矛  盾重重,故企业虽于2021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  因此无法在法定时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学院不停侵害企业  和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东的正当权益,申  请人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中国企业法〉若干问题的要求(二)》第7  条第3款之要求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有限责任企业进行清算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二:强制清算企业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658字)>>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定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

  2.本案的申请费等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21年12月8日,申请人和第三人签署《合资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置 有限  企业,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企业,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人出资2254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49%;第三人出资23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后经工商变更登记,注册  资本为1000万元,双方出资百分比未变该企业成立于2021年12月20日,约定经营期限为  5年,至2021年12月19日届满  因为申请人和第三人就该企业续办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上述《合资开发协议》  第七章第一条、第  三条第一款之要求,该企业符合解散之条件,应于2021 年12月20日解散另该企业章程  第四十五条要求,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组成  自2021年底,申请人数次经过、派人和第三人联络,要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拟成立  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清算但第三人置之不理,一拖再拖,既不开会,也不作出合了解  释2021年7月27日,申请人致函第三人和被申请人,再次要求对被申请人依法进行清算  但第三人至今还未回复篇二: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  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  (征求意见稿)  目录  1 通用类文书  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 1  2、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些人交付财产用)??????????????? 3  3、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推行完成的协议用)????????????????? 5  4、通知书(继续推行双方均未推行完成的协议用)??????????????? 6  5、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推行协议用)?????????????????7  6、方案一:通知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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