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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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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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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摘要:论证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中的基础和主导地位,并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监管不到位4个方面论证了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现实状况  关键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支付方法  1、引言  多年来,中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公路水运工程事故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和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制不够健全、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形势、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处于基础主导地位,作为安全生产保障性方法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成为影响现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形式的关键原因尽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要求,不过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健全安全生产费使用方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的主要性和现阶段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主要性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辨识、分析、评定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采取控制方法进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化安全而投入使用的费用。

因此,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处于基础和主导地位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是造成各类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从20世纪90年代统计的各国安全费用平均万人投入和职员死亡率对比表就能得出以上结论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中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极少,交通运输部2021年1号令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只在第二十二条中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所要求其要求为:“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该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通常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该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方法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进,不得挪作她用但本管理措施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法做出相关要求,随即也未出台相关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今后在2021年,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21]16号文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本措施第七条要求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工程造价的%,比交通运输部2021年1号令的要求有所提升。

同时,本措施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但对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而言,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管理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交通部至今并未出台针对本事域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这就造成了现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础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现在,只有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本省的措施,不过还不太成熟所以,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是现在亟待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作出了以下要求: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含施工现场暂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难、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暂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 配置、维护、保养应抢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定、监控和整改支出;4 安全生产检验、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 配置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支出;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 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不过以上要求是面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而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2021年,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所列的9类安全生产费用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但此指南还未上升到行业标准的高度,对行业内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还不能起到强制实施的作用,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安全费用清单还存在很多争议,和若干省份的相关要求存在很多差异所以,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等强制性要求是现在1个亟待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  目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只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进行了笼统的要求,而未在招标清单中单独计列,这就造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模糊,施工单位存在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转嫁工程实体投入为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投入以包代管等行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法要求以下:“安全生产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方法后支付剩下的25%以上这种将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挂钩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法是不合理的,不能确保施工单位按阶段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中有关不得挤占、挪用安全费用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应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及公路水运工程本身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确定安全费用支付子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超支和结余的处理方法,写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指导全国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安全费用监管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验而在实际实施过程当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督部门极少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因为中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方面的不统一、不健全,造成了各省招标文件和协议文件里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和支付方法的要求千差万别,也就造成了监督检验部门缺乏相关检验依据,从而在大多数安全检验中,全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票证依据造假等问题,从而严重降低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  4、结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

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决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原因2021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措施》、交通部2021年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和使用进行了标准性的要求,详细实施细节并不明确,各省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争议即使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前后制订了当地要求,不过各省又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统一、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措施各异等很多问题所以,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出台措施和相关实施细则是目前需要处理的首要问题  参考文件: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措施[Z].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号令.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Z].财企〔2021〕16号.  3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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