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2016 版版) ) (2016.5.13 勘误后) 目目 录录 总 则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 第四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2 总总 则则 一、为了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 ,合理确定工 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6 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 、 《社会保险法》 、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2013)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 44 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 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 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 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合同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 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投标报价应按照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工程、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计价程序与计价办法要遵循,费用组 成要完整,费用计取要合理 五、本定额是按照营改增、正常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合 理施工工期、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发包方要求发包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质 等级的,应予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本定额反映了多数企业的正常、合理 的费用支出招标人(发包人)在考虑工程承发包价格时应当结合项目实 际施工条件、施工工期、工程规模等因素 六、本定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 3 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测算 七、本定额的劳保费用,包括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劳保费用区分取费类别(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取费类别 实施统一取费办法,另行制定) ,分为甲、乙、丙、丁四类,由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承包人实际投保比例核定后计取,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 制价、投标报价的劳保费用按甲类计算,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按承包人的 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工程项目施工期间 企业劳保取费类别发生变化的是否调整劳保费用,如约定调整的则劳保费 用根据工程量分段计取对于施工工期跨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工程项目, 有关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劳保费用的计取办法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工程结算时,劳保费用仍按本定额规定计取,该工 程项目施工企业最后取得的劳保核定卡有效期视同顺延至工程项目施工结 束 八、本定额中作为税金计算基数的各项工程造价组成费用或价格均为 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本定额的取费标准是按包工包料进行测算的, 甲供材料应当参与计取各项费用 九、本定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金额、暂列 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规费费率、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不可竞争, 应当按照本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得优惠 十、本定额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福建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03 版) (闽建筑[2004]8 号)及其补充调整 文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 (闽建法[2004]3 号) 、 《福建省 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闽建法[2004]21 号)同时废止。
4 第一章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 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 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 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 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 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 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 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 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 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 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设备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周转性材料、辅 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1、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其中: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原 价包括为方便材料的运输和保护而进行必要的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装品 有回收价值的,应在材料价格中扣除 5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 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2、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 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常用建设工程设备材料划 分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 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 费用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 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 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 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 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 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 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 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 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 电等 (7)税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 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 费用 6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 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 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 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 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 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 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 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 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 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 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 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承包人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 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 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包括承包人将上述内容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费 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 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
如:桩基检测, 门窗幕墙性能检测,面砖、预埋件、螺栓拉拔试验,胶相溶性试验,防雷 7 测试,通电测试,防雷测试,建筑安全、消防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 费用 不含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 但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 承包人支付 9.材料设备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 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 储损耗 10.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 提的工会经费 11.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 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 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2.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3.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 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4.附加税: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 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5.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 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 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费 8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 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 税 9 第二章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 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按构成工程实体的或者设计图纸已经明 确作法的工程费用,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 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