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分来两类一是事业型(主要)二是少量社会化(企业型)1.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2.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共五章 21 条总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检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学校食堂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 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第三条 学校法人代表 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四条: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第五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第六条: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第七条: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第二章 收入管理第八条 伙食标准按成本确定收取实行包伙的学校, 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 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制定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 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 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第九条 收取伙食费时由会计出具收据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第十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 银行开设的专户 第三章 支出管理第十一条 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其他支出” 含为食堂服务人员劳务承包支出、 餐具及设施的添置、 食堂的小型修缮等第十二条 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第十三条 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值日厨师、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等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第十四条 建立 定额备用金制度 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 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 定期结报 备用金一般在 2000—— 10000 元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可按伙食费收入的一定比例 ( 5%— 10%)提取物价风险准备金, 用于米、油、肉、 煤等物价上涨时学生伙食质量的保证, 物价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以伙食净收入为基数适时作增减变动调整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第十六条 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招标,肉、米、油、煤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不能单独和固定人员采买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第十八条 验收和出入库管理购进的物资须有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第十九条 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 每天结出余额 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第五章 检查监督第二十条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1. 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 可以对原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2. 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3. 每月至少向就餐师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及时公布和反馈, 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食堂整改,并对食堂管理者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人员调整和经济处罚第二十一条 发现下列情况的, 必须立即查清事实、 落实整改措施, 并追究当事人责任:1. 原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2. 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3. 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4. 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 总 则1. 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 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3. 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4. 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5. 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 101 号科目 现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2. 学校食堂应设置 “现金日记账 ”,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 102 号科目 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2. 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3. 学校食堂应设置“ 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 110 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 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 115 号科目 库存物资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已使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2. 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3. 学校食堂的物资,每学期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 按照实际成本, 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 应冲减或增加 “伙食支出” 4.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5. 本科目应按照物资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物资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 120 号科目 固定资产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2. 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3. 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4. 学校食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5.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6. 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二)负债类第 201 号科目 借入款项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借入的款项2. 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 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 203 号科目 应付账款1. 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后应付的货款2. 供货单位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以银行存款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第 204 号科目 预收伙食费1. 本科目主要核算 IC 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2. 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余额反映IC卡余额3. 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4. 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5. 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 IC 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等 第 207 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借记“银行存款”、“伙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 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第 302 号科目 固定基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2. 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 303 号科目 专用基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2. 学校食堂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物价风险准备金、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修购基金等3. 提取物价风险准备金时,借记“伙食支出——物价风险准备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物价风险准备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 动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 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进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