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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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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的权利(简称劳动爱护权)是人权和劳动权的重要内容,是法律给予劳 动者的根本权利: 《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四节“人身权”第一条(总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安康 权确认生命安康权是公民的首要权利,明显劳动爱护权包含在生命安康权之中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的权利……” 在《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中,更进一步详细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劳动爱护权利,归纳 起来包括如下10点: (1)      要求劳动爱护的权利劳动者有要求用人单位供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 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2)      知情的权利(知情权)劳动者有了解他们可能面临的任何潜在危急的权利 (3)      参加的权利(参加权)劳动者有参加民主治理,为改善、促进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 对单位或有关部门进展批判、建议的权利。

这一权利主要是通过工会来实现的 (4)      承受训练、培训的权利劳动者有承受必要的训练培训,以使其具备对工作环境、生产过 程、机械设备、危急物质等方面的安全卫生学问的权利这是他们爱护自己所需要的,也是保证其 知情权和参加权的前提 (5)      获得职业安康防治效劳的权利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安康检査、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健 康防治效劳的权利 (6)      拒绝危急工作的权利(拒绝工作权)劳动者在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安全安康受到威逼的 状况下,有拒绝工作的权利 (7)      停顿危急工作的权利(紧急避险权)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当发觉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 情现时,他们有权(或由工会指挥)停顿工作或撤离现场(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两项权利,必需根据法 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来实施) (8)      申诉的权利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 权利 (9)      监视与举报的权利劳动者(或由工会代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 准,履行爱护工人安全安康的责任的状况,有监视的权利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和标准,不履行其责任的状况,劳动者(或工会)有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10)   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看作是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延长 二、 从业人员的义务 从业人员除了享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 权利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有: (1)      遵章守法,听从治理; (2)      承受培训,把握安全生产学问与技能;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爱护用品; (4)      发觉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准时报告 《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规定:“危急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 弃危急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需承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学问、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 应急救援学问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 工会的安全职责 工会参加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是法律给予的权利和职责 2001年10月27日公布的修改后的《工会法》中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根本 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法律给予工会的权利和职责,也是广阔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殷切 盼望。

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权利,也是工会的义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格局(即劳动关系三方格局)逐步形成一方面在国 家和企业面前,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享有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另 一方面在职工面前,工会任何时候都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这是工会的义务当职 工的权利受到企业或国家的不当政策或者行为侵害时,工会有权利、有义务代表职工据理力争,维 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其中固然包括职工的劳动爱护权益在《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 防治法》中对工会在参加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权利和职责做了比拟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归纳 如下: (1)      参加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立法与决策 (2)      对建立工程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进展监视,提出意见及建议 (3)      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就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与用人单位进展 协商,并催促解决 (4)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进展订正;单位 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处理。

(5)      必需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      在生产劳动中,发觉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状况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在场人员撤 离现场,单位必需马上做出处理 (7)      催促并帮助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宣传、训练与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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