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葡萄酒(酒联)专用提货劵》使用说明(征求意见稿)《葡萄酒(酒联)专用提货劵》是通过电子提货单兑换获得,是提货的一种凭证每张提货劵对应一箱葡萄酒,该提货券不可兑换成现金《葡萄酒(酒联)专用提货券》有效期为自激活日期起6个月《葡萄酒(酒联)专用提货劵》例图:《葡萄酒(酒联)专用提货劵》正面说明: 提货券正面印刷渤海商品交易所和国际葡萄酒联盟的标志,以及400服务;提货券正面印刷面值,以便客户馈赠他人;提货券正面面值下印刷券号和密码,客户凭借券号和刮开的密码提货;提货券正面最下方是激活日期,激活日期内容由葡萄酒(酒联)提货服务中心加盖日期章提货券的印刷采用防伪技术《葡萄酒(酒联)专用提货劵》反面说明:1.提货券为不记名卡,不可挂失,遗失不补2.持有人应对提货券进行妥善保管,由遗失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持有人自行承担3.提货券需凭卡号、密码进行提货业务,提货请拨打服务热线,配送上门4.不接受持有人退券,只可进行提货业务处理 5. 每张提货券对应一箱葡萄酒,对应产品被提取完成后,提货券自动失效作废6.:提货券有效期为自激活日期起6个月,过期失效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