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ICS 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xxxx—201x食品从业人员用工作服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work wear in food business(征求意见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IIGB/T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创始织造有限公司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17食品从业人员用工作服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从业人员用工作服的有关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储运以及清洗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从业人员用工作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4802.2-2008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改型马丁代尔法GB/T 5453-1997 纺织品 织物透气性的测定GB 12014-2009 防静电服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1655.1-2008 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GB/T 20944.1-2007 纺织品 抗菌性能的评价 第1部分:琼脂平皿扩散法GB/T 8630-2013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GB/T 8629-2017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GB/T 3923.1-2013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13773.2-2008 纺织品 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 第2部分:抓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GB/T 24249-2009 防静电洁净织物SB/T 10989-2013 衣物洗涤质量要求FZ/T 01118-2012 纺织品 防污性能的检测和评价 易去污性FZ/T 80014-2012 洁净室服装 通用技术规范3 总体要求3.1 工作服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6部分要求。
3.2 工作服的外观应无破损、斑点、污物以及其他影响穿着性能的缺陷3.3 工作服的款式和颜色应易辨识在清洁作业区域、准清洁作业区域使用的工作服,应为白色或浅色3.4 工作服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使用,服装性能应与作业区域要求相适应3.5 工作服数量应满足作业区域人数和工作服清洗频率的要求在更换周期内每人至少配备2套3.6 非生产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应穿着与作业区域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服,且在颜色或款式上应与该区域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有区分3.7 工作服应穿着舒适,具备安全性,不对人体造成伤害3.8 工作服应存放或收集在特定存放点,应避免与其他衣物的交叉污染3.9 失去预期用途的工作服,应及时更换4 技术要求4.1 面料4.1.1 外观质量工作服的面料应无破损、斑点、污物以及其他影响物理和卫生性能的缺陷4.1.2 材质工作服的面料材质应为棉、合成纤维棉混合织物、合成纤维织物或无纺布;里料、辅料和附件应和面料使用寿命相当,选择无脱落、易发现、易检出、无毒等对食品生产安全无影响的材料4.1.3 理化性能面料的理化性能应满足表1要求表1 面料理化性能的要求项目指标要求基本安技术要求GB 18401中B类及以上透气性透气性L/㎡.S≥200吸湿性吸水率/%≥60滴水扩散时间/s≤3芯吸高度/mm≥100速干性蒸发速率/(g/h)≥0.18透湿量/[g/(㎡·d)]≥8000起球性起球性≥4级易去污性初始色差条件≤3级,清洗后色差级数为3-4级及以上;初始色差条件>3级,色差级数高于初始色差为0.5级及以上4.1.4 卫生性能面料的卫生性能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面料卫生性能的要求项目指标要求一级二级三级空气粒子过滤效率%微粒直径:1μm≥70≥50≥30易脱落大微粒/(个/㎡)微粒直径:纤维≤100≤500≤1750微粒直径:>5μm≤9990≤99990≤250000静电性能带电电荷量/(μс/件)<0.200.2~0.6抗菌性能有抑菌带,试样下面没有细菌繁殖;或无抑菌带,试样下面没有细菌繁殖没有抑菌带,试样下面仅有少量菌落,繁殖几乎被抑制没有抑菌带,与对照样相比,试样下面细菌繁殖减少一半4.2 工作服4.2.1 外观质量工作服外观应无破损、斑点、污物以及其他影响穿着性能的缺陷4.2.2 基本物理性能工作服的基本物理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工作服基本物理性能的要求项 目要 求水洗尺寸变化率/%领大≥-2.5胸围≥-2.5后衣长≥-3.5腰围≥-2.0裤腿长≥-3.5断裂强力(经向)/N≥490断裂强力(纬向)/N≥390接缝强力/N≥1964.2.3 款式应根据人体所需隔离方式的严格程度及员工动作幅度对产品的影响制定工作服款式,应尽可能多的覆盖人体,袖口、脚口应该收口,推荐连体式或分体式设计作为工作服款式,包含但不限于如图1的款式。
款式尺码应松紧适度,在保证穿着人员适当活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服装的褶皱和摩擦(服装型号尺寸见附录A)特别考虑在动态情况下,人体脱落物在面部、袖口、脚口的阻隔全开帽衣连体+裤 LT-Ⅰ套头帽衣连体+裤LT-Ⅱ帽+衣裤连体LT-Ⅲ帽衣裤连体 LT-Ⅳ帽+全开衣+裤分体FT-Ⅰ帽+套头衣+裤FT-Ⅱ图1 服装款式设计示意图4.2.4 口袋工作服外面不宜留有外置口袋;如特殊情况必须要使用口袋,宜采用可视化和底部多孔口袋4.2.5 附件4.2.5.1 服装上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附件4.2.5.2 松紧带、专用拉链、粘合贴、标识等附件应耐洗涤或消毒,不应脱落、掉色、褪色,不应有流苏等装饰物4.2.5.3 为减少可能导致的异物污染,拉链宜采用100%涤纶布带,无涂层拉头和插销,无电镀牙齿的设计4.2.6 标识每件工作服应采用编号等方式加以区分,并标识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批号或日期、产品安全类别、型号标志、卫生指标等级等内容标识在预期的寿命周期内应不脱色或脱落4.2.7 缝制应选用合成纤维长丝缝纫线进行缝制,并且把线头溶融避免线头外露和加固处理缝制针距(12~15)针/3㎝缝制工艺应采用设计示意图见图2缝合设计。
a)握手缝 b)单折缝 c)包边缝 d)双折缝图2服装缝制工艺设计图4.3 其他工作服物品4.3.1 帽子4.3.1.1 帽子应能足够覆盖头部及耳部,避免头发,皮屑和汗水对食品的污染4.3.1.2 帽子的款式和颜色应区分出不同区域的要求4.3.1.3 宜同时佩戴网状内帽和外帽帽样示意见图34.3.1.4 内帽应完全遮住前额,并留有足够空间罩住头发外帽应覆盖面部外的整个头部,前后襟应插入衣服的领子内图3 帽样示意图4.3.2 面罩面罩应从眼下到颈部能覆盖鼻、嘴和胡须部位面罩材料不应脱落纤维如重复使用的面罩,应耐重复清洗消毒4.3.3 手套手套应佩戴舒适,适合于食品加工操作手套的颜色应与食品颜色明显区分,材质不应对食品造成污染4.3.4 鞋子鞋子应易于清洗,具备与作业区域相适应的防水、防砸、防滑、防酸碱、耐高低温等使用特性鞋子的颜色应为白色或浅色,不应有鞋带4.3.5 围裙围裙应为白色或浅色,采用不粘附食品、不透水、不脱落的材料制作5 检验方法5.1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检验:按照GB 18401-2010 规定的方法执行。
5.2 透气性检验:按照GB/T 5453-1997规定的方法执行5.3 吸水率检验:按照GB/T 21655.1-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4 滴水扩散时间检验:按照GB/T 21655.1-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5 芯吸高度检验:按照GB/T 21655.1-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6 蒸发速率检验:按照GB/T 21655.1-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7 透湿量检验:按照GB/T 21655.1-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8 起球性检验:按照GB/T 4802.2-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9 易去污性检验:按照FZ/T 01118-2012规定的方法执行5.10 空气粒子过滤效率检验:按照FZ/T 80014-2012规定的方法执行5.11 易脱落大微粒检验:按照FZ/T 80014-2012规定的方法执行5.12 静电性能检验:按照GB 12014-2009规定的方法执行5.13 抗菌性能检验:按照GB/T 20944.1-2007规定的方法执行5.14 水洗尺寸变化率检验:按照GB/T 8630-2013规定的方法执行洗涤按GB/T 8629-2001中的4A程序执行,其测量部位按照附录A执行。
5.15 断裂强力(经向)变化率检验:按照GB/T 3923.1-2013规定的方法执行5.16 断裂强力(纬向)变化率检验:按照GB/T 13773.2-2008规定的方法执行5.17 接缝强力变化率检验:按照GB/T 24249-2009规定的方法执行6 检验规则6.1 产品批组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6.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按品种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抽样规则按表4的要求,检验要求按照附录B表4抽样规则样本范围单项测试样本数<1002100~10003>10005出厂检验项目包括:面料的理化性能、卫生性能和工作服的基本物理性能6.3 型式检验按照面料的理化性能、卫生性能、抗菌性能和服装的基本物理性能的规定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连续生产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f)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6.4 判定规则6.4.1 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1和表3要求的,判为不合格产品6.4.2 卫生性能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2等级要求的,逐级将至符合的等级;不符合最低要求的判为不合格产品。
7 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7.1 包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