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30年前的夏天,全中国人尤其是青年人几乎都卷入了一场人生观的大讨论潘晓”的苦恼引发了全中国青年的共鸣我觉得,目前中国社会及中国青年人遇到的苦恼远远超过了1980年代频发的自杀悲剧和伤害他人的案件是这座巨大的烦恼冰山露出的小小一角回顾一下30年前的那场讨论,应该是有意义的在潘晓来信中,她提到:“任何人不管是生存还是创造,都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就象太阳发光,首先是自己生存运动的必然现象,照耀万物,不过是它派生的一种客观意义而已所以我想,只要每一个人都尽量去提高自我存在的价值,那么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也成为必然的了这大概是人的规律,也是生物进化的某种规律——是任何专横说教都不能淹没、不能哄骗的规律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真的是这样吗?实际上,在这两句话中,有两对矛盾交叉存在着:一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一是为自己和为别人的矛盾如果不分清楚这两对矛盾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清楚地说明问题先说说为自己和为别人的矛盾为自己就是利己,为别人就是利他;利己和利他的关系,在伦理道德领域中是长期存在的研究论题在我国古代,利己和利他的关系,则常以“利”和“义”的关系表现出来从实质上讲,所谓“义利之辩”,就是不同范围的利益的矛盾,也就是“私利”和“公利”的矛盾。
墨子说:“义,利也”,这里的“利”,就是指“公利”私利就是为自己,公利就是为别人,可见为自己和为别人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在对这种矛盾的看法中,儒家主张“见利思义”、“何必日利”;墨家认为“义可以利人,故日天下之良宝也”;儒家讲“义”,不讲“利”,墨家把“义”看成是公利,这比儒家要切实一点苟子综合儒墨二家观点,提出“义与利者,人所两有也”,并强调“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一般地说,私利和公利是对立的统一,儒家反对私利,墨家主张公利,苟子则认为两者都该有,但仍强调以谁先谁后作为荣辱的标准,这是我国古代道德思想的优良传统主观为自己,是说为的主要是自己,或者说先为的是自己;而客观为别人,是说在主要为自己、或首先为自己的前提下,为别人实际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可能为,也可能不为,甚至还会害人对为自己和为别人这对矛盾的正确理解和做法,是把两者统一起来,把为别人放在第一位,为自己放在第二位,也就是把公利放在第一位、私利放在第二位;在不断发展整体利益的同时发展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认识和觉悟的基础上.如何作出目标选择或目标确定,实际上是一种意志抉择这是从认知到行动转化的关键.是主观见之于客观。
这里决定性的东西是思想觉悟和道德境界已知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客观存在.而且知道个人在客观的利益关系处理上应当如何.那么究竟是以个人利益第一.还是以社会和他人利益第一,是兼顾各方利益还是损人利己,损公益私,这就表现着一个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境界的高低,表现出一个人的人格高卑如果一个人在行为选择和决定时,只被个人眼前的私欲所左右,他就会成为私欲的奴隶,成为心胸狭隘,目光短浅的小人,在处世上会被人们所轻视,在行为上,迟早也会碰壁相反 如果一个人在作行为选择和决定时,能用理性去把握事物的整体和联系:顾大局,识大体,看长远,使自己的思想境界升华到高尚道德的境界,他就会摆脱个人的狭隘私欲,敞开心胸,立志为公,作出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选择心底无私天地宽 中国古代大思想家孟子曾说到何谓大人 ,何谓小人 的同题在他看来小人 就是耳目之官蔽子物,被物欲所牵制,成为物欲的奴隶,即引而己矣 ;而大人 则靠理性去选择行为,先立下思想的原则和大志,则不被物欲所引诱.不被物欲而夺志,故能成为大人 大人就是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者孟子所讲的道理,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意思.强调要用理性指导情欲,坚持正确的思想原则,遵从做人之正道,自尊、自制、自立、自强.。
不能夺 就是在一切非正道的物欲面前坚定不移马克思主义分析社会问题,要求把问题提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去对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问题,也不允许作抽象的分析,并根据抽象的分析来制定政策对这样的问题,只有从一定的历史条件上去考察分析.才具有一定的意义.才能提出正确的处理方针和政策十九世纪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赫尔岑曾强调要历史地对待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认为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不是一下子能做到的,它是由每个时代,几乎每个国家形成的,并且和一切生物一样,是随着环境而改变的 (引自《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五卷第668页)这个思想是值得重视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一定历史时期采取什么形态,归根到底是以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经济关系为转移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关系的发展,不是由理论家和道德家如何看待个人主义问题决定的,也不因扼制个人主义的相应政策而有根本改变相反,理论、原则要正确反映现实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可能性,政策要根据现实条件来制定.理家的观点,道德家的原则,以及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方针,政策,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制度的发展进程决定的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只在抽象的理论、原则中去寻找个人与社会之间应当如何的方案,那必定成为空想主义者。
为什么人们有主观为自己的动机和行为?为什么人们有为他人和为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行为?这种社会现实,不能从人性本身去找答案,也不能根据抽象理论作结论,而应当到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中去找到解释,并且根据这种现实的考察和理解,去把握现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