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务部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 一、 属客人遗留物品的区域: 酒店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包括客房、前厅、餐厅、广场等,内部员工活动区域拾获的遗留物品也按客人遗留物品处理 二、 客人遗留物品的处理原则: 1、 员工拾获的一切物品必须上交,否则按严重违纪处理; 2、 寻找失主并归还物品为第一目的 三、 客人遗留物品的范围包括除以下物品外的所有其它物品: 1、 已经开始腐败或已过保质期的食物、药品; 2、 确认已无使用价值而被客人丢弃的物品 四、 遗留物品的处理办法: 1、 普通食品:保存三天后如无人认领,对密封完好的食品由房务部做出发放给拾获人的处理意见,对已开封的做丢弃处理; 2、 一般物品(指价值在300元以下的物品、用品):保存三个月后如无人认领,由房务部做出发放给拾获人的处理意见; 3、 贵重物品(指现金、价值在300元或以上的珠宝、手饰、手表、相机、电器、贵重酒水等):存放六个月后如无人认领,现金交财务部,物品交行政办统一处理 4、 危险品、违禁品:立即通知保安部做妥善处理 五、 遗留物品的领取程序: 1、 当接到客人物品的报失信息时,应询问清楚遗失的物品名称、型号、特征、遗失的地点、时间等; 2、 立即向房务部联络员咨询,有无类似物品被拾获,并查看是否与客人所讲的相一致,再次详细的向客人核对一次; 3、 由当值主任级以上人员与客人交接,请客人填写《宾客失物认领表》; 4、 将物品交还给失主。
六、 对员工的奖励: 公司帮助和鼓励员工树立拾金不昧的良好品德,并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于拾获现金及贵重物品的员工应通报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