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安全检查表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一、安全管理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1 制定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查文本、文件第十七条2 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法》查文本、文件备案号3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4 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查文件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法》查证书第二十条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5 训,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法》查教育培训记录、档案6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7 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是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查资格证书第二十三条查安全会议台账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8 安全问题,是否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是否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是否记录在案企业是否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9 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是否对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10 定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专11 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12 者行业标准法规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法》查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查安全费用台账查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台账查特种设备台账、检验报告查劳动防护用品台账13 急疏散要求、标准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查现场第三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14 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企业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15 高处作业、设备检修等危险性作业是否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三条( AQ3013-2008 )5.6.1查职业卫生检测台账查审批表二、生产系统安全检查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1 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岗位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法》抽查岗位操作工询问2 鞋及其他必需的劳保用品是否有经审批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并在3 相应岗位上公示危险区域、危险装置的醒目地方是否设置4 了安全标志设备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查现场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法》查现场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法》查现场第二十八条5 阀、液位计、避雷针及防静电设施等)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检验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或9 在建(构)筑物及设备上按《安全色》规定涂安全色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是否设《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过程安全卫生 要 求 总 则 》( GB12801-1991 ) 第 6.7.1 款( HG20571-1995 )查现场、合格证件查现场13 置可靠的防护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第 3.6.2 条 查现场三、电气安全检查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 50mm 以上,室外垃高出地面 200mm 以1 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人箱内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第 3 15 条(GB50054-1995)查现场2 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电缆在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时,或电缆通过墙、楼板穿管时,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查现场第 4 1 1 条(GB50054-1995)3 外径的 15 倍;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第 5612 条、第低于 2.5m用电产品应该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使用,《 用 电 安 全 导 则 》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应及时报废或更换,必( GB/T13869-2008)查现场要时按照相关规定延长使用寿命6.35 6 13 条查现场4任何用电产品在运行过程中,应有必要的5 监控或监视措施;用电产品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GB/T13869-2008)查现场6.4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6 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正常运行时会产生飞溅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产品,使用时应远离可燃物质( GB/T13869-2008) 6.5( GB/T13869-2008)查现场7 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等措施,用完后及时切断电源查现场6.68 用电产品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 ( GB/T13869-2008) 查现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 6.7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应采用完整的铜芯9 橡皮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 移动时, 应防止电源线拉断或损坏( GB/T13869-2008)查现场6.8( GB/T13869-2008)10 禁止利用大地作为工作中性线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电11 缆(线) 中的绿 / 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插拔插头时,应保证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12 处于非工作状态,同时人体不得触及插头的导电极,并避免对电源线施加外力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与保护接地13 线可靠连接,不得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板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使用固定安装的灯座时,灯座的螺纹口应14 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控制开关应串接在电源的相线中用电产品因停电或故障等情况而停止运行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在查明原因、排除15 故障,并确认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6.12 查现场( GB/T13869-2008)查现场6.13( GB/T13869-2008)查现场6.15( GB/T13869-2008)6.16 查现场( GB/T13869-2008)查现场6.17( GB/T13869-2008)6.21 查现场露天(户外)使用的用电产品应采取适用16 标准的防雨、防雾和防尘等措施电气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熟悉作业环境,并根据作业的类型和性质采取相应( GB/T13869-2008) 6.23( GB/T13869-2008)查现场17 的防护措施;进行电气作业时,所使用的电工个体防护用品应保证合格并与作业活动相适应从事电气作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18 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当非电气作业人员有需要从事接近带电用电产品的辅助性工作时,应先主动了解或由19 电气作业人员介绍现场相关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或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带领和指导下参与工作,并对其安全负责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20 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用电产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21 检修、测试和维护10.3 查现场( GB/T13869-2008)查操作证10.4( GB/T13869-2008) 10.5( GB/T13869-2008) 10.6( GB/T13869-2008) 10.7四、消防安全检查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1 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应设置稳固, 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2 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0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l5m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3 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 于 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 、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第 5.1.1 、5.1.2 条《建筑灭火器配置 设计规范》第 5.1.3 条(GB500l6-2006)第 6.0.9 条(GB50160-2008)查现场查现场查现场4 防雷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计防火墙和安5 全通道,出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人口应保持畅通厂房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6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2m生产场所与作业地点的紧急通道和紧急出7 入口均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箭头查检测报告第 9.2.1 条(HG20571-1995)查现场3112(GB500l6-2006)第 3.7.5 条(SH3047-93 ) 2.6.4五、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对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防治法律、法规、1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条件, 应保证作业环2 境空气中的毒尘等有害物质的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应尽量远离其他非《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HG20571-1995) 4.1.1《工业企业设计卫抽查作业人员进行询问查检测记录3 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和生活区查现场生标准》 5.2.3.1具有酸碱性腐蚀的作业区中的建 (构) 筑物4 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HG20571-1995) 4.6.4查现场检查人:XXX记录公 司 名 称 : 记 录 人:记 录 时 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