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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中的诈骗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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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中的诈骗与防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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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洁 中山市技师学院摘要:网上购物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伴随网上购物进行的网络诈骗也迅速增长,网络诈骗、信誉问题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本文从电子商务欺骗手段和原因进行研究和分析,揭示其特点和一般规律,从而提出防范电子商务中的诈骗的几点对策关键词:电子商务诈骗 网络安全 信用 法律一、不断蔓延的电子商务诈骗“在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主流的时候,黑色产业链也瞄上电子商务,全世界网络贸易欺诈的犯罪涉嫌金额在去年首次超过了贩毒 ”在“2010诚信中国年”论坛上,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卫哲的话听上去很惊人[1]下面列举两个案例:案例一:小胡是一名资深的网络游戏玩家,常常网购游戏装备几天前,小胡在5173道具交易网站上物色到一位便宜卖家,别人1200元的商品他只卖1000元网购时,卖家发来一个网址链接,小胡匆匆扫了一眼,确认是支付地址后付了款6个多小时后,仍未收到货物的小胡觉得蹊跷,连忙打开支付宝核对,结果发现支付宝里没有一分钱这时,小胡再次打开卖家发来的网址逐一比对,这才发现卖家所提供网址其中一些字母被人改了,他的钱并未打入支付宝,而是进了卖家伪造的“山寨支付宝” 案例二:2010年1月13日,吴某在网络购物时,通过对方发送的虚假淘宝购物链接,购买衣服后通过网银支付,交易成功后其帐户里的钱没有到支付宝平台,后经过网络银行查询,记录显示其交易是购买游戏点卡,被骗451元。

上述两个案例的基本情节很相似,都是诈骗方首先在网络上开设一家与支付宝或淘宝页面几乎一样的网站,包括域名也是和它们的官方网极度类似,网民登陆完全可以通过点击其中的购买链接一步步完成交易,一般难以分辨出真假在交易的过程中,诈骗方还可能通过真实的淘宝旺旺等即时通讯工具与被诈骗方聊天,更是增加了虚假网页的可信度,使人极易上当受骗还有许多的案例,情节类似的还有很多,也有的花样离奇此外,利用网络拍卖或虚假广告诈骗、网购商品难享“三包”服务、 “网上钓鱼”骗取银行账号、盛行的网络非法传销等网络交易欺诈手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电子商务诈骗在互联网不断蔓延,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往往成为了最大的受害群体,对电子商务中的诈骗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治理和防范对策势在必行[2]二、诈骗现象何以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大顽症我国有关部门对网络交易诈骗多次严打,但不法商贩却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中国互联网为何成了网络交易欺诈“盛地”?欺诈现象为何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大顽症?目前,大致可以从以下原因分析一) 电子商务自身存在缺陷第一,网络自身有局限性网络贸易由于买卖双方是不见面的,整个交易过程是在网上进行的,顾客在购买商品之前可能见不到实物,只能通过介绍或者一些图片信息及视频资料,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存在被卖方欺骗的可能,所以购买方只能通过自己的判断,确定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此外,不法商贩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极为诱人的电子信息,网络传播成本低、风险小、技术门槛低,也是他们瞄准互联网的原因第二,网络交易自身的局限性相比传统交易行为,网络交易行为自身具有的广泛性、时效性、风险性一系列特点更有利于不法商贩行骗通过比较大型的商业网站,就可以发布自己的商品供应信息,使自己面对全球范围的顾客,也就可以借助各种网络形式实施诈骗对于一个购买商品的顾客来说,对于一些稀有珍品,在网上发现该商品的信息较晚,那就可能被别人抢先购走,就可能失去购买机会许多消费者面对网上拍卖的低价诱惑时,都非常害怕被别人抢走,从而容易降低自己的防范意识网络上的欺诈行为更具有伪装性,不易引起消费者的警惕第三,网络交易的交易方和交易品审查难度较高另外,国内网上购物经营者众多,销售商品数以亿计,有关部门很难对所有经营者的资质、商品品质进行事先审查而对于部分假冒侵权商品,网站也缺乏足够的鉴别技术和鉴别手段二) 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个网名为“Free”的人以低价笔记本电脑为诱饵,骗取了数十位客户的汇款后逃之夭夭有的用户在易趣网上购买笔记本电脑,5000多元汇出后却迟迟等不到货,汇款打了“水漂” 。

易趣已经封闭了这个用户名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目前,几乎所有的购物网站均采取了“被动审查”的模式,即接到相关投诉后,再对相关网商和商品进行清查,甚至一些网站则出于吸引更多卖家的考虑,对各种虚假信息索性也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电子商务贸易内的信用评级还完全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还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认可,评级中介机构、评级依据都未得到法律认可,没有法律效力尤其是,个人信用评级和个人信用报告没有得到广泛的运用因此,信用系统建设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3](三) 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完善纵观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犯罪立法情况,可以说都不完善,根据联合国下属的一家互联网政策调查公司的调查,大多数国家并未在遏制电子商务犯罪方面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条款,其现有的法律不足以对互联网犯罪构成真正的威胁首先,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欺诈行为,对于如何确定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以及网商的责任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交易平台、网商经常推卸责任,而监管部门也缺乏依据,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有律师指出,我国的拍卖法不能完全适用于网上拍卖,由于我国网上拍卖业发展迅速,与现行的拍卖法律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脱节。

另外,由于目前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仍遵循属地化原则,而网上购物具有明显的跨地域特点,异地经营和属地监管的矛盾,使得网络交易诈骗的调查处理成本较高、周期较长三、防范电子商务中的诈骗的几点对策网络诈骗严重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予以有效防范目前,具体防范对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提高交易双方防范意识针对电子商务系统自身存在的缺陷,买卖双方在网络上进行任何电子商务交易都要加强自我防御的意识首先,单纯的电脑日常维护做好自身电脑的日常安全维护,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经常给电脑系统升级;二是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经常升级和杀毒;三在平时上网是尽量不上一些小型网站,选大型网站,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避免网站挂有病毒、木马造成中毒;四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使用自己的有关资金的账户和密码其次,做好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防范对于网络上尚未谋面的商家或买主,应注意其是否提供有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必要时应核实;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保存有关电子交易单据,认真验货索取票据;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投诉以寻求解决之道;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切忌贪图便宜,而应通过验证卖家真实身份,做好网络支付安全,小心网络钓鱼、提高预付费风险等方式避免上当受骗。

二) 健全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现状,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1.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我规范,制定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目前,网上购物者顾虑重重,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而降低了电子商务的可信度,加强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建设,行业内的自我规范是极其重要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中国电子商务的行业组织,要制定各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共同商业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企业利益2.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功能完善的信用数据库在目前信用危机严重的状况下,一方面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的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关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并将自身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机构或与之共享,为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建立信用数据库,推行信用公开制度,使企业和个人处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守信者得到褒奖、失信者受到制裁的管理机制3.完善第三方支付系统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服务为基础,与银行合作可向企业提供具有个性化的电子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由于利益中立,商业模式也比较开放,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帮助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三)制定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实际上,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支付指引》等法规,试图从法律上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保障。

尽管已出台这两大法规,但我国在此领域的法律仍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首先,应该从保证消费者购物及企业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提高电子商务市场准入的条件从某种程度上说,严格条件下注册的电子商务主体的信用更可靠,交易就相对安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 ,规定“凡是在省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愿办理备案的,免费办理备案” ,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尝试其次,有必要在法律上规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实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从而让相关消费者与企业减少对交易相对人的信用考评,同时又能严格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从而对其用户进行严格监管,减少欺诈事件的发生最后,必须针对从虚假广告到消费者隐私权等方面都进行一系列的立法,借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移植国外先进立法,明确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网络服务商的责任、网络广告的监管等等内容,从而减少网络欺诈的发生四、总结当前,电子商务中,网上交易有各种诈骗风险,诈骗顽疾滋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时,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要发挥各自的作用,交易者也要提高警惕,正确认识到不法分子诈骗的方式,做到有效的防范。

参考文献1.高二坡; 网络欺诈犯罪涉嫌金额首超贩毒; 东方今报;2010年2.向海龙; 浅析电子商务欺诈犯罪的治理与防范; 信息网络安全;2009年11期3.雷丹;浅析电子商务诈骗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今日湖北;2007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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