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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5版)第1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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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5版)第1章课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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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主教材:税法(第,5,版),配套用书:税法(第,5,版)习题集,(根据全面营改增,,13%,、,9%,增值税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主教材:税法(第5版),第,1,章,税法认知,第1章 税法认知,第一节 税收的内涵和分类,第二节 税法的内涵和构成要素,第三节 税法原则,第四节 税收法律关系,第五节 税收立法与执法,第六节 税务登记与发票管理,第七节 纳税申报与税款征纳,本章内容,第一节 税收的内涵和分类第二节 税法的内涵和构成要素第三节,【,能力目标,】,(,1,)能识记税收的含义与特征、税法的含义与特征2,)能明确税法的原则、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3,)能办理税务登记,能进行发票管理4,)能区分税收立法和税收执法;能区分纳税申报与税款征纳。

能力目标】(1)能识记税收的含义与特征、税法的含,税法(第5版)PPT第1章,第一节 税收的内涵和分类,第一节 税收的内涵和分类,税法(第5版)PPT第1章,一、税收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收的含义,税收是国家为行使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且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1,)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3,)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4,)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一、税收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收的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二)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税收的分类,(一)按征税对象性质分类,二、税收的分类(一)按征税对象性质分类,(,1,),流转税,以商品、劳务或服务买卖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流转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2,),所得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所得额一般情况下是指全部收入减除为取得收入耗费的各项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1)流转税以商品、劳务或服务买卖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房产税、车船税,等3,),资源税,(,4,),财产税,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包括资源税、土地增,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包括,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等以纳税人发生的某种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种税,如,印花税、契税、船舶吨税,等5,),行为税,(,6,),特定目的税,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包括,(二)按计税依据分类,(二)按计税依据分类,(三)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三)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四)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分类,按税收收入的归属,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种1.中央税,中央税是指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如,消费税、关税,等2.地方税,地方税是指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3.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的税种,如,增值税,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

四)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分类,(五)按税收负担能否易于转嫁分类,(,1,),直接税,:,纳税义务人就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负税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2,),间接税,:,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负税人),纳税义务人能够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来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如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五)按税收负担能否易于转嫁分类 (1)直接税:纳税义务,税法(第5版)PPT第1章,第二节 税法的内涵,和构成要素,第二节 税法的内涵和构成要素,税法(第5版)PPT第1章,一、税法的含义与特征,(一)税法的含义,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税法的含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时,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还可以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某些税法,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一、税法的含义与特征,(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税法的,范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税法的特征,(,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二)税法的特征(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税法(第5版)PPT第1章,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这一概念有以下基本含义:一是税法的构成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二是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仅为某一税法所单独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内容,不是税法的构成要素,如扣缴义务人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罚则,附则,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征税税目税率纳税减税纳税纳税罚则附则税法的构成要素,(一),总则,总则主要包括税法的立法意图、立法依据、适用原则等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人、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根据各具体税收法律关系不同,各具体税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其纳税主体也有所不同在前文的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知识点中已经提到,纳税人应当与负税人进行区别,纳税人即依法缴纳税款的人,负税人即税收的实际负担者税法只规定纳税人,不规定负税人二者有时相同,有时不同,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是相同的,而增值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就不一定相同一)总则,(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征税对象按其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资源、财产、行为五大类,也因此将税收分为相应的五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三)征税对象,(四),税目,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例如我国的消费税设置了烟、酒、高档化妆品等15个税目五),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并非所有的税种都有税目,,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税目四)税目并非所有的税种都有税目,,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六),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含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某天)。

六)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按年纳税、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之分,一般为一个时间段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限期满以后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时间段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按年,税法(第5版)PPT第1章,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关系,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的关系,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税法(第5版)PPT第1章,(七),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而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税款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七)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鼓,1.,税基式减免,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

1.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税法(第5版)PPT第1章,2.,税率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即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其涉及的概念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3.,税额式减免,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其涉及的概念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额等2.税率式减免,(八),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不同的税种有可能分布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九),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进行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十),罚则,罚则又称法律责任,是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十一),附则,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八)纳税环节,第三节 税法的原则,第三节 税法的原则,税法(第5版)PPT第1章,一、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中的体现,是国家税收法治的理论基础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实质课税原则,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力,(,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2.,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公平主义,是指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性原则,是指税,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是指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4.,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当依据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二、税法的适用原则,税法的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1.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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