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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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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业务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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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供应链金融业务信贷政策第一节总体策略一、1+N业务定义1+N业务是指围绕核心企业(含:物流监管机构、交易平台等合作方,下同)相对稳固的商务链,运用银行产品组合,借助核心企业的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商务链的管理手段,向其若干家链条内企业(N)提供的以满足与核心企业或商务活动为目的的融资安排二、1+N业务策略集中资源加大1+N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力度,提高表内外供应链金融业务占比以核心客户为中心,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信贷流程,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功能,不断提升营销、操作和风控效率,降低营销和操作成本,逐步建立“创新、效率、风控和IT”四个同业竞争优势一)坚持行业为主导的业务发展思路按照“研究一个、吃透一个”的策略,在深入挖掘供应链金融传统行业基础上,聚焦“资金聚集”、“民生快消”和“新兴成长”三类行业,以服务模式和营销模式创新推进新行业营销,以快速复制方式迅速提升行业市场份额重点在通讯、汽车、家电等资金聚集型行业,零售商超、现代服务、快速消费、现代农业、医药医疗等民生消费领域,以及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成长类行业取得突破二)扩展1+N融资项下商品范畴从大宗商品延伸到品牌商品,从原材料、初级产品延伸到最终商品,鼓励开展市场规模大、分销渠道广、周转速度快、变现成本低、质量可靠性强、品牌美誉度高的民生消费品,包括但不限于IT产品、家用电器、包装食品、酒品、饮料等。

三)加大1+N融资产品模式创新力度一是重点提升供应商保理、订单融资、核心厂商反向保理等应收类业务的产品创新及应用,探索应收、预付及存货类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组合模式,解决企业物流全程融资需求逐步减少市场规模小、变现渠道单一、价格波动较大、业务可复制度不高的存货抵质押业务二是转变传统流贷思维,灵活运用电子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福费廷等产品,利用其便捷性、安全性和自偿性等特点提升业务效率,控制信用风险三是积极探索利用企业ERP系统在内的各方信息系统,实现实时信息交互,通过强调交易信息的及时监控,从传统供应链金融强调对实物控制逐步过渡到对物流、资金流、商流等信息的监控在此基础上,依托核心企业、物流企业和交易市场三类平台,整合外部信息资源,运用大数据分析,创新信用评审方式,探索开发系统信息流监管类融资产品四)推动供应链金融电子化、线上化操作,扩大“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行业应用在融资产品和资金管理环节,运用“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银企直连、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化渠道和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强化信息交换五)鼓励1+N供应链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管理紧跟业务创新步伐,建立完善供应链金融评级、调查、审批及贷后管理专属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分行实行以专业集中化经营为导向的组织架构创新,充实分行供应链金融专家队伍,建立健全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中后台体系。

六)坚持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防控并重控制风险高发行业和区域授信占比,保持结构均衡;加强操作合规与流程控制,严格防范因核心厂商或监管方责任造成的信用风险,坚决杜绝虚假贸易背景、重复质押、贷款挪用等合规风险,确保供应链金融资产质量三、1+N业务界定(一)“1”与“N”之间存在稳定、长期的商务合作关系,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原则上双方合作一年以上,核心企业的专营销售或专供企业可适当放宽合作年限2. 合作关系明确,可提供核心企业的供应商认证、销售授权,或商务合同、合作协议等3. 核心企业对上下游或链内商务合作企业实行明确的、相对统一的商业模式和资金结算方式4. “1”与“N”的商务合作限于采购、销售、特许经营、租赁、物流监管、商务撮合、资金结算等二)“1”对“N”的融资承担下述以降低融资风险为前提的一种或多种责任1. “1”对“N”的融资提供还款保证,如担保、商品回购等2. “1”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有助于“N”正常经营及偿还贷款,包括以下方式:(1)“N”不能正常还款时,由“1”通过在下游企业之间调剂销售偿还贷款;(2)融资期间,“1”可向银行提供“N”的经营信息,如向银行开放或对接内部管理系统、应收账款确认、采购信息确认或其他有效方式;(3)“1”具有成熟的管理手段对“N”的资金流或物流进行监控,从而降低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或拖欠的风险。

三)1+N贷款用途以满足与核心企业的商务活动为目的1. “1”的下游企业贷款用途限于向“1”支付款项,并全额采用受托支付方式2. “1”的上游企业贷款用途限于购买用于组织生产“1”所采购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等3•物流监管和交易平台类“1”的链内企业贷款用于限于与“1”商务合作相关的采购支付和生产经营第二节准入标准管理1+N业务核心企业“1”、上下游企业“N”在符合总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还应当符合以下管理标准,对1+N业务涉及的交易商品除符合总行政策及相关制度以外,还应符合以下标准:指标名称底线标准“1”符合条件① 产品成熟、技术领先、经营稳疋或快速发展的龙头制造类企业② 管理规范、渠道顺畅、销售稳定的商贸类企业③ 品牌突出、连锁经营或具有区域优势的服务类企事业单位④ 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系统先进的仓储物流机构⑤ 具有真实贸易基础,一定交易规模(原则上年20亿以上)和较强发展潜力的自营或商业撮合交易平台⑥ 生产、贸易和服务类核心企业销售额原则上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N”符合条件① “N”仅限于企事业单位,不含终端消费客户(采购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且核心企业提供统一保证条件的除外)② 结合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和链内企业管理要求,整体评价不在后10%之列的。

③ “N”在银行、核心企业的信用、结算记录良好④ “N”的家数不少于5家抵质押及监管商品符合条件① 商品价格相对稳定并易于确定② 商品易于保存且不易变质,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商品,不属于易变形、易挥发、易变质的商品应收账款符合条件① 应收账款基于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② 贸易基础合同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明确,交易标的明确,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后卖方的付款责任明确,没有允许买卖双方进行债务抵消的条款③ 非企业集团内部账款,或者可能用于授信申请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之间对销或轧差④ 出质人对应收账款有充分的处置权,应收账款未转让、未设定抵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且不存在法定禁止或贸易合同约定禁止质押或转让的情形第三节1+N业务目标市场一、1+N营销客户群(一)核心企业“1”核心企业方面,重点选择国内外知名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细分市场领先企业同时,为扩大我行供应链金融市场覆盖面,我行应扩展核心企业范畴鼓励挖掘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对于集中度不高,生产厂商相对分散的行业,可将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在分销渠道中认可度高的企业认定为核心企业,并给予规模适当的供应链金融他项授信额度;鼓励各分行结合本地经济特征和分行资源优势,对于仅在某一区域(不低于省级行政区划)内,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处于领导者地位的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给予一定规模的供应链金融他项授信额度,并限定该额度仅在该区域的上下游客户使用。

适度拓展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商品交易市场、港口等第三方平台客户,优选目标客户密集度高、综合实力强、管理规范、与我行配合意愿高的合作平台控制我行同业授信占比,不介入投机、融资活动频繁的交易市场,严格防范重复质押、虚假融资等操作风险重点营销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我行信用评级3级以上、合作意愿良好的企业;有选择的营销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我行信用评级4级以上、愿意提供担保、回购、协助管理等责任的企业二)上下游客户“N”N”为核心企业上游厂家/供应商/下游经销商群体如大型制造类企业、商贸类企业(商场或超市等业态)的上游厂家/供应商;大型制造类企业、商贸类企业(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或销售公司等业态)的下游经销商;资信优良、财务实力雄厚、能按合同履约支付的政府及其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等是我行1+N供应链金融业务营销的重点客户群重点营销与核心企业合作2年以上、业务模式稳定、资金流清晰的核心企业合作企业,可不局限于本地;有选择的营销合作年限较短,但有绑定与核心企业合作关系的关键要素的合作企业二、1+N营销重点行业2011年四季度以来,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工业产能过剩风险逐步传导至下游流通领域,部分行业存货周转放缓,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一些贸易商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出现重复质押、虚假贸易等恶性事件。

面对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我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应重点营销接近终端消费者、市场需求大、现金流量足、分销渠道广的行业领域,聚焦“资金聚集”、“民生快销”和“新兴成长”三类行业,规避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的高风险及产能过剩行业资金聚集”行业一般整体规模较大,核心企业对上下游资金占压较多,产生大量的应收和预付款,也引发较大的融资需求这为供应链的账款质押、存货监管和流程监控提供了业务空间,同时核心企业也会更在意与上下游的稳定供应链关系,配合银行开展业务如:通讯、家电、汽车等民生快销”行业占社会零售总额比重高,发展稳定,随经济周期变化较小由于此类行业供应链交易笔数多,单笔金额小,传统供应链模式并未深入介入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的电子化处理机制使信息传递和作业的边际成本几乎降为0,为此类行业的营销打开了新的大门如:零售商超、医药、白酒、食品饮料、现代农业等新兴成长”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变革阶段一方面,其占经济比重日益提升,业务潜力巨大;另一方面,其业态模式在不断优化,更能接受新的智慧平台供应链模式因此,它也是我们需要加大关注和投入的重点领域目前,“新兴成长”行业最具代表性的是B2C和B2B电商平台一)“资金聚集”行业1、汽车(乘用车)行业(1)客户选择以整车生产企业为核心,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拓展,重点支持竞争力强的主流整车厂商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

向上选择介入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向下择优支持经营良好的强势品牌乘用车经销商核心企业优先选择一汽集团、上汽集团、东风集团、长安集团、北汽集团和广汽集团等具备明显规模、技术优势,主要产品已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六大企业集团及其核心子公司,以及经营状况良好、比较优势突出、在细分车型市场具备明显行业竞争力的企业对于整车生产企业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优先支持拥有较高技术含量、具备与整车企业同步配套开发新车型的能力的关键零部件综合供应商,以及已经与适度支持类及以上整车制造企业建立稳定供货关系、供货量占主要份额的配套企业对于整车生产企业下游汽车经销商,择优选择经销优势一线畅销品牌,经营年限长,售后服务收入占比较高的汽车经销商及经销商集团2)授信方案① 汽车经销商主要采取厂商担保或回购、车辆抵/质押及合格证监管、一般担保方式等同时,在“总对总”三方协议模式下,对于优质汽车经销商及经销商集团,可在差异化分类管理基础上,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适度放宽担保和监管要求,以多种补偿措施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强管控,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授信款项定向支付车厂;实行资金封闭监管或承诺存款结算;登记我行供应链金融系统或向我行开放ERP系统数据;监管方或分行定期根据清单对车辆及合格证进行巡核库等。

②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鼓励以整车生产商为核心开展“1+N模式下的商票贴现、反向保理、订单融资等业务模式,并积极探索采用信息系统与货押相结合的创新模式2、信息通讯(1)客户选择积极支持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下游企业和通讯设备制造业的上游企业对于具有垄断优势的三大电信运营企业、对通讯子行业产品中提供基站设备、光纤通信、传输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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