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广合作协议合同编号:ON・M・M・131058・101甲乙双方主体信息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签订时间:(请填写甲方盖章前后时间,然后删除本括号内文字)签订地点:北京市(红字处为必填内容,然后删除本括号内文字)甲方:北京昂然时代广告联系人:刘靖宇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紫金数码园4号楼203层乙方:北京小米移动软件联系人:闫亚楠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写字楼10F-2112合作产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小米应用商店提供的平台 上推广甲方拥有的“安居客 ——”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甲方产品”)O3付款1)在甲乙双方确认合作可进行后,甲方需先向乙方预付推广费用为减少双方工作量,甲 方单次付款金额需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2)甲方需先告知乙方计划预付金额,并且选择付款方式甲方可选付款方式包括以下两种:a. 一次付清全款,乙方收到全款之后开具全额发票b.先付10%的税款,乙方确认收到税款之后开具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 内补齐全款发票开具后乙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退款该款项将充值到甲方在乙方推广后台账户中,并将在协议期间全部用于甲方产品在乙方平台 的推广,乙方每日从甲方账户扣除当日甲方产品产生的推广费用。
推广费用二每个付款期间的甲方产品客户下载数量X竞价单价3)如甲方预付推广费用在协议期间余额缺乏,乙方系统将自动暂停推广;在甲方续费之后乙 方实时开启服务续费金额由双方提前进行沟通和确认后,甲方打款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确认款项到账后,即可实时恢复甲方产品的推广具体续费流程参照2)所述4)甲方充值额需在每笔费用预付成功后的12个月内消耗完,假设未能消耗完,剩余费用不再 退还,具体处理方案双方协商确认5)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付款,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停 止向甲方提供推广服务并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无需为此承当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北京小米移动软件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银行账号:4推广方式1)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5日内,乙方提供的有效平台为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服 务,从而获得相应的产品下载量2)操作模式:乙方配合甲方开设推广账户,甲方通过网址 :〃market, xiaomi. com/dev, 登陆账户,并且进行上传推广产品、进行出价等方式完成推广3)上架模式:小米应用商店提供固定的推广位置资源,甲方通过在推广账户设置出价实现推 广。
小米应用商店系统会对相应推广产品进行排名,排名的名次决定产品是否可以上推广位4)出价:甲方产品出价起价参考各个类别底价下载,每次出价时加价的最小单位为¥0. 10H o5合作有效期本协议的有效期间为一年,合作时间:自_2013—年—12—月_1_日起,至_2013—年 ―12一月—31一日,自乙方提供的有效平台为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服务之日起生效6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其产品的合法性,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2)甲方提供的产品如侵犯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名誉权等),由甲方自行承当由 此产生全部责任3)甲方负责所推广产品的合法性,确保提供给乙方产品的稳定性,甲方负责维护所推广产品的内容4)如因甲方违反上述1)至3)项的内容的,甲方将承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产品相关的诉讼本钱及罚金等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乙方自身推广体系的建立、运营2)乙方保证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对甲方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 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不得破坏其完整性(包括程序代码、数据 等),不得删除其上的有关甲方版权的说明或申明等信息。
3)乙方保证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有偿或无偿地将本协 议下所获得的甲方产品向第三方出借、出租、转让或转授权,也不得以甲方产品为基础制作、 销售、使用衍生产品4)乙方有权对推广的内容、形式进行审查,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推广内容不符合乙方规定(包 含但不限于:甲方所上传应用包含病毒,含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那么乙方有权利不上线 发布7保密条款7.1保密义务保密信息接收方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非本协议目的之使用或者擅自允 许协议以外第三方或者披露7. 2本协议涉及之保密信息,主要指定以下内容1)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划与计划、生产经营业绩与财务数据、现有及预 期的客户和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资料、管理制度、业务运作文件,以及其他类 似的信息;2)技术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诀窍与创意、设计、处理流程、生产过程的检验测 试方法、技术方案、集成方案、实施计划、咨询报告、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与目标代码), 以及其他类似的信息;3)双方为实现协议目的,合作前期或合作过程中相互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 作的协议、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整体实施与过程细节,以及其他类似信息。
4)以一定形式说明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7. 3以下信息将不被视为保密1)如果信息取得时,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的情况2)如果信息取得后,该信息非由于取得者的责任为公众所知的情况3)如果信息取得前,该信息已经为取得者所知的情况4)从拥有正当权利的第三方处,不需承当保守秘密的义务而得到明示的情况5)没有依据商业秘密或衍生或信息,单独进行开发而获得的情况7. 4保密义务的解除1)该信息因不可归责于接受方的事由,已为或随后将为公众所掌握2)披露方将该信息提供第三方,而未要求其遵循保密义务3)有客观的证据说明,接受方在接受披露方传达的信息前,悉或已获取该信息或接受 方依靠并未直接或间接接触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人员,已在相关方面获得独立开展4)由于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强制命令或执行而无法继续保密假设在该信息被强制公开 前或公开时接受方无法通知披露方,应在强制公开后给披露方及时合理的通知5)已达法定解除保密义务的条件7. 5附随义务的声明本保密义务属于本协议履行的法定附随义务,在本协议完成终止后,非依7.4条款条件,上 述的保密条款内涉及之义务并不因为本协议的终止而免除8违约责任8. 1 一般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尽最大努力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任何一方没有充 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8. 2赔偿与举证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构成对守约方的侵权或可见利益之损失,主张的守约方负有就违约侵 权事实向违约方举证的义务,并以此作为赔偿的依据9其他约定9.1非过错性解除本协议的条件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方式确定解除;2)本协议到期;3)任何一方主体因法定原因受到国家司法或行政机构的介入而导致权利受限,甚至主体资 格灭失;9. 2协议变更方式本协议的内容发生任何变更(变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删减),均由甲乙双方另行 缔结与本协议相关联的书面变更附件,该变更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署后与本协议具同法律效力9. 3签署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共同签署后即告生效[—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昂然时代广告乙方:北京小米移动软件(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