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红线2011年1月2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针对用水 状况进行限制,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调水资源开发要建立“三条红线”,力 争通过5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这“三条红线”分别从三个不同 方面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这是我国水资源利用的一个底线,一旦突破这样的底线,经济社会发 展就要受损,生态环境也将受到严重的影响第一条红线,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具体主要包括:制定主 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 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地区取用水总量进行限制(已达 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 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削减地下水超采 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 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第二条红线,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快制定 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 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 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 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第三条红线,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 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 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 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总而言之,“三条红线”将严格对水资源进行监控和管理,从控制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对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个方面着手,对工、农业及生活用水进行规范限制,保证水量的采补平衡, 提高用水效率,限制排污总量,加强水功能区保护。
生态红线2014年,环境保护部出台《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一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指导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文中对生态保护红 线及生态功能红线作了明确的解释和介绍>生态保护红线: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 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严格保护的 最小空间范围与最高或最低数量限值>生态功能红线: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在重 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最小生态保护空间特征:保护性质 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1. 重要生态功能区: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 面具有重要作用,关系到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的地域空间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 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等4类25个;海洋重要生态功能区:水产种类资源 保护区、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等)2. 生态敏感区:指对外界干扰和环境变化反应敏感,易于发生生态退化的区域包括:陆 地生态敏感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河湖滨岸敏感区等;海洋生 态敏感区:海洋生物多样性敏感区、海岸侵蚀敏感区、海平面上升影响区、风暴潮增水影响区。
3. 生态脆弱区:指生态系统组成结构稳定性较差,抵抗外在干扰和维持自身稳定的能力较弱, 易于发生生态退化且自我修复能力较弱、恢复时间较长的区域包括:陆地生态脆弱区:西南 岩溶山地石漠化区、西南山地农牧交错区、青藏高原复合侵蚀区等)4. 国家生态安全:指国家尺度上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状态稳定,并能够为人类生 存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供生态服务的一种状态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生态服务保障红线:提供生态调节与文化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生态区域生态脆弱区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维护人居环境安全的基本生态屏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关键物种、生态系统与种质资源生存的最小面 积生态功能红线的制定原则:系统性原则:应在不同区域范围内,根据生态保护对象的功能与类型分别划定,通过叠加分 析综合形成国家或区域生态功能红线协调性原则: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区划、规划相协调,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生态保护效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 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合理确定生态功能红线的面积规模等级性原则:根据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及监管需求,生态功能红线实行分级划定。
生态功能红 线区域内部可实行分区管理,实行差异性管控措施此外,国家层面划定并监管国家级生态功能 红线,各地应划定并监管地方级生态功能红线强制性原则: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的观念,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动态性原则:生态功能红线划定之后并非永久不变,红线面积可随生态保护能力增强和国土 空间优化适当增加当生态功能红线边界和阈值受外界环境的变迁而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进行 调整从而确保基本生态功能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