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9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 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 55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 意见》(苏政发〔2019〕128号)精神,省财政对2019年全省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充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对 省内企业研发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奖励为及时兑付补贴和奖 励资金,特制定本细则一、 补贴和奖励对象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对象为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 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X私人消费者(仅 限于购置乘用车);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 位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对象为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二、 补贴和奖励范围省级财政资金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 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一) 车辆购置补贴标准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 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 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 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 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 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二) 充电设施补贴标准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 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6-10米纯电动客车及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 式)每个车型60万元;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及乘用车(含纯电动、插电式和增程式) 每个车型80万元在基础车型基础上储能装置和驱动装置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化 的扩展车型按照基础车型奖励标准的40%执行纳入省财政补贴和奖励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需满足一定的技术 要求(详见附件1)四、 省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 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至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辖市财政局 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包括所辖的县(市)、 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汇总表(附件2X相关申请材料,以及本地区财政补贴资金安排 方案五、 公共领域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 地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领域消费者;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 乘用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当地汽车销售机1、 公共领域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购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附件3)和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 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3) 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复印件;(4) 车辆用途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说明;(5) 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 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6) 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 汽车销售机构(4S店)申请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车辆 购置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 金申请表(私人领域)(附件4)和以下材料:(1) 销售机构(4S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 记证复印件;(2) 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6) 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3、 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基础设施建设)(附件5)和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2) 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3) 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4) 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 委托合同等;(5) 省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 格材料;(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4、 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资金的企业,需提交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6)和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 车型列入2019年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七、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省范 围内,且5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公共领域消费者因企业破产等 原因确需转让的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 案,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过户);非注册地户籍私人消费 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 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 域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 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 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 收和处理;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 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10年或 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其他车辆应提供不低于 8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以先到者为准);购置新能源客车 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新能源客车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 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 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营运的新能 源汽车、充电设施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实 核实并及时拨付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证新能源汽车正 常运行、汽车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等骗取省级财政补贴奖励资金 的,将追缴补贴奖励资金、取消补贴奖励资格,并按照《财政违 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十、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申报的原则,结合本 地区实际情况,于2019年4月底前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并报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附件:1、 纳入省级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4、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 域)5、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设施 建设)6、 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纳入省级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类另"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续驶里程R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Wh/km • kg) kg续驶里程R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Wh/km • kg) kg续驶里程R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Wh/km • kg) kg纯电动RN100/RN1506-8 米客车 E <0.55; 8 米以上客车性<0.45RN100Ek <0.75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RN50/RN50 kg ///燃料电池RN150/RN150///注:续驶里程R乘用车、专用车采用工况法,客车采用40km/h等速法测试,快充纯电动客车(如超级电容、钛酸锂等)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单位载 质量能量消耗量(Ekg, Wh/km・kg)说明见附件7。
附件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推广应用城市:单位:辆、万元补贴、奖励资金类别车辆推广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推广单位(或销售单位)车辆类型车辆型号推广数量申请补 贴资金建设营运单位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申请补贴资金产品研发单位产品类型产品型号申请奖励 资金数量功率数量功率 合计省辖市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审核 意见(盖章):省辖市推广应糜头部联系人禾[联系:省辖市财政局审核意见(盖章):省辖市财政局联系人和联系: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第三条(一)款的分类填写附件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201 年)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车辆类型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合计XX车辆牌号补贴标准(万元/辆)申请补贴资金(万元)XX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第三条(一)款的分类填写附件4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201 年)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车辆类型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车辆牌号补贴标准(万元/辆)申请补贴资金(万兀)合计XXXX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第三条(一)款的分类填写附件5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设施建设)(201 年)联系人及:申请单位:(盖章)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直流充电父流充电建设成本(万兀)申请补贴资 金(万兀)电桩数总功率电桩数总功率总成本设备采购成本电网增容成本其它成本费等。
附件6: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201 年)联系人及:申请单位:(盖章)序号车辆类型车辆型号列入《目录》批次基本型或扩展型储能装置、驱动装置情况说明申请奖励资金(万兀)附件7: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评价指标说明为更科学地评价纯电动汽车技术水平,特提出〃单位载质量电能消耗量(Ekgy指标,单位Wh/km kg,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 位计算公式如下:E表示电能消耗率,试验检测项电动汽车GB/T 1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