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工作流程 社区服刑人员提交个人相片(5张)、法律文书(法院裁判文书、决定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 由工作人员填写《社区服刑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表》(一式3份)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确认司法局、司法所各存档1份抄送居住地公安机关1份 ↓ 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5份局存档1份、原裁判法院同时抄送县检察院、公安机关;假释类的还应抄送原服刑监狱、看守所各1份) ↓ 制作社区服刑人员谈话笔录(1份存局档) ↓填发《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证》(存根由局存档、下联由社区服刑人员向司法所提交) ↓ 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1份)、《社区矫正告知书》(2份1份由社区服刑人员保存1份交由司法所存档) ↓填写《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报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社区服刑人员期满时应当填写以下法律文书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上联存档〔司法所复印存档〕下联发给社区服刑人员) ↓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一式4联第1联县局存档第2联送作出裁判、决定的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第3联送县检察院;第4联送县公安局)。
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死亡的应当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死亡通知书》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