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新增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鞍人社发【2011】34 号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的受益面,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新增 17 种门诊慢性病种,并对原有部分门诊慢性病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新增门诊慢性病种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新增以下门诊慢性病种:糖尿病合并症、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症、慢性肾功不全(非透析治疗)、脑垂体瘤泌乳素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运动神经元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 1年内抗凝治疗、支架手术后 1 年内抗凝治疗具体认定标准附后)(二)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两种慢性病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120 元;22、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运动神经源病,八种慢性病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 元;3、糖尿病合并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症、慢性肾功能不全、脑垂体瘤泌乳素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 1 年内抗凝治疗、支架手术后 1 年内抗凝治疗,七种慢性病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350 元。
4、经认定患有两种以上(血友病及慢性丙型肝炎除外)门诊慢性病种的,在其中一种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每月增加 20 元;经认定患有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并同时患有其他门诊慢性病种的,给予两个病种的限额;经认定患有血友病和慢性丙型肝炎、并同时还患有其他门诊慢性病种的,在血友病和慢性丙型肝炎两个限额的基础上每月增加 30 元三)统筹基金具体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按鞍人社[2010]35 号文件执行二、原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统筹基金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3600 元/年调整为 300 元/月,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的统筹基金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4200 元/年调整为 350 元/月,血友病的统筹基金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18000 元/年调整为 1500 元/月3三、慢性丙型肝炎在慢性病门诊进行抗病毒治疗时使用长效干扰素的费用实行限额补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3500 元/月,统筹基金支付期限为 6-12 个月,并根据治疗原则在 12、24、36 周进行 HCVRNA 复查,符合用药条件的可继续用药不符合用药条件或不进行复查的,应停止用药 四、上述 24 种门诊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月支付限额当月有效。
五、鉴于门诊慢性病种的扩大,我市门诊慢性病定点管理扩大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二级)和专科医院(以下统称医疗机构),拟承担慢性病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申请,经批准后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签定服务协议,并承担慢性病的体检和认定工作,接受经办机构的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各医疗机构认定的慢性病人员的复核、备案和对认定结果的抽查工作,并发放《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各慢性病种的认定时间为每半年一次,每年(12 个月)复审一次六、就医管理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仍按鞍人社发[2010]35 号文件执行七、本通知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4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增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标准一、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一、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一)合并糖尿病足病l、有糖尿病史,现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者;2、皮肤深溃疡、肢端坏疽;3、下肢彩超显示至少 1 支动脉闭塞或 2 支以上动脉狭窄 70%以上;4、糖尿病截肢术后5、同时存在 1、2、3 或 1、2、4 者。
二)合并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合并脑出血、脑梗塞(无症状腔隙性脑梗除外)1、有糖尿病史,现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者;2、在确诊糖尿病后,经常有自觉症状和临床表现:如头痛、头迷、恶心、呕吐、语言障碍、偏瘫、四肢活动障碍、共济失调等遗留神经功能障碍神经系统的专科检查必有;3、CT、MRI 检查有异常病灶对诊断有重要意义;4、同时具备 1、2、3 者三)糖尿病慢性视网膜病变1、有糖尿病史,现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者2、有自觉症状;53、临床上多依靠眼底检查及荧光素血管造影,增殖型:四期 眼底有新生血管形成或合并有玻璃体出血五期 眼底有新生血管和纤维增生六期 继发性视网膜脱离四期~六期必须在回报单上具体描述若玻璃体出血看不到眼底时,应结合超声检查(有玻璃体出血) 4、上述增殖型各期经激光手术治疗后或失明者四)合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有糖尿病史,现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者;2、临床表现冠心病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型冠心病或心力衰竭 2 度以上;(体征及相关检查的描述)3、心电图 ST-T 段呈水平或下斜型降低并且≥0.1 mv,T 波里低平或双向、倒置;急性及陈旧性心梗心电图改变;4、放射线、心电图、超声心动和心向量示心脏增大;室壁运动异常;5、必须同时具备 1、2、3 或 1、2、4,临床排除其它心脏病变者。
五)糖尿病肾病1、有糖尿病史,现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者;2、伴蛋白尿++(不同时间至少三次尿检蛋白++,排出其它原因的尿蛋白);并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Ⅲ期以上;63、临床上血肌酐>177μmol/L;4、有上述 1、2 同时存在或 1、3 点同时存在并排除其它肾病者二、二、多多发发性肌炎和皮肌炎性肌炎和皮肌炎 1、肢带肌(肩胛带肌和四肢近端肌)进行性疼痛、触痛、无力,可伴吞咽困难和呼吸困难; 2、皮肌炎典型皮疹:暇眶周围水肿伴眼睑紫红斑,指关节背侧红斑、丘疹,上胸三角区红斑鳞屑性皮疹和面部皮肤异色改变;3、病理活捡:皮肤及肌肉的改变符合皮肌炎的病理改变; 4、血清肌酸增高,尿肌酸增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CPK)、转氨酶、乳酸脱氢酶和醛缩酶值升高;5、肌电图为肌原性改变具备 3、4 项标准加上皮疹可确诊如不具有皮肤病变者可诊为多发性肌炎三、系三、系统统性性红红斑狼斑狼疮疮1、颊部红斑; 2、盘状红斑; 3、光过敏; 4、口腔溃疡:口腔或鼻部溃疡;5、关节炎:累及两个或更多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76、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尿蛋白大于 0.5 克/24 小时或+++或管型;8、神经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病;9、血液学疾病: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免疫学异常:抗 ds-DNA 抗体或抗 Sm 抗体或抗心磷脂抗体阳性;11、抗核抗体:抗核抗体滴度异常。
具备 4 条以上即可认定四、四、银银屑病屑病(一)脓疱型银屑病1、在红斑上出现粟粒大黄色浅表性脓疱严重者脓疱密集,泛发全身,可融合成脓糊常可同时见有寻常型银屑病皮损;2、泛发型常伴有高热、关节痛及白细胞增多等全身症状;3、局部型皮损主要发生于掌跖部,反复发作具备第 1 项即可确诊,第 2、3 项可辅助诊断二)红皮病型银屑病1、有银屑病史;82、皮肤弥漫潮红或暗红色,大量脱屑,有时可见正常皮岛;3、伴有发热、畏寒、头痛、关节痛等不适,浅表淋巴结肿大;4、病程较长,消退后出现寻常型银屑病表现具备第 1、2 项即可确诊,第 3、4 项可辅助诊断三)关节病型银屑病1、手足、腕、踝及肘、膝等关节肿胀、疼痛,重者可强直变形;2、常与寻常型或脓疱型银屑同时发生,关节症状的轻重常随皮损的轻重而变化具备第 1、2 项即可诊断五、骨髓增生异常五、骨髓增生异常综综合症合症1、临床表观:以贫血症状为主,可兼有发热或出血;2、血象:全血细胞减少、或任一、二系细胞减少,可有巨大红细胞、巨大血小板、有核红细胞等病态造血表现;3、骨髓象:有三系或两系或任一系血细胞的病态造血;94、除外其他伴有病态造血的疾病,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骨髓纤维化、红白血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M2b 型)、非造血组织肿瘤等;除外其他红细胞增生性疾病,如溶血性贫血、巨幼细胞贫血等;除外其他全细胞减少的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PNH 等。
六、真性六、真性红细红细胞增多症胞增多症1、临床有多血症表现:皮肤、粘膜呈绛红色,尤以两颊、口唇、眼结膜、手掌等处明显;脾肿大、高血压,或病程中有过血栓形成2、实验室检查(1)血红蛋白测定及红细胞计数明显增加;未治疗前血红蛋白≥180g/L (男性),或≥170g/L (女性),红细胞计数≥6.5×1012/L (男性),或≥6.0×1012/L (女性); (2)红细胞容量增加;(3)红细胞压积增高:男性≥0.54,女性≥0.50; (4)无感染及其他原因引起白细胞计数多次>11 x 109/L;(5)血小板计数多次大于 300 x 109/L; (6)外周血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积分>100; (7)骨髓象示骨髓增生明显活跃或活跃,三系均增生,尤以红系明显;103、除外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和相对性红细胞增多症七、白塞氏病七、白塞氏病1、反复口腔溃疡,一年内发作三次; 2、反复生殖器溃疡; 3、眼睛病变:前后色素膜炎、玻璃体混浊活视网膜血管炎;4、皮肤病变:结节性红斑、假性毛囊炎、脓性丘疹、痤疮样皮疹;5、针刺试验阳性 八、甲状腺功能亢八、甲状腺功能亢进进症症1、高代谢症状和体征;2、甲状腺肿伴或不伴血管杂音;3、血清 FT4 增高、TSH 减低。
具备以上三项诊断即可成立九、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九、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典型的临床表现、体征和实验室检查 2、血清 TSH 增高,血清 TT3、TT4、FT3 和 FT4 均可减低,但以 FT4 为主 113、血清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强阳性提示为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如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又称桥本病)和原发性萎缩性甲状腺炎 4、甲状腺 131I 摄取率降低 十、出十、出现现关关节节畸形的畸形的类风类风湿性关湿性关节节炎炎1、晨僵至少 1 小时(≥6 周);2、3 个或 3 个以上关节肿胀(或积液)(≥6 周);3、 腕、掌指关节或近端指间关节肿(≥6 周);4、皮下结节(≥6 周);5、手 X 线改变,显示骨侵蚀或骨质疏松6、类风湿因子阳性;7、对称性关节炎,即同时出现左右两侧的对称性关节炎确认类风湿性关节炎需具备 4 条或 4 条以上标准十一、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十一、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综合症合症(一)帕金森氏病1、有肌张力增强、运动减少、静止性震颤面、慌张或屈驼步态四联征之两项2、中年以后发病,病程缓慢、病因不明123、左旋多巴药物治疗有效。
具备上述诊断标准中两项即可认定(二)帕金森综合症临床表现为铅管样或齿轮状肌张力增高、运动减少、静止性震颤;影像学检查:MRI 或 CT:大脑皮质萎缩、脑实质内不同程度的多发性腔隙性梗塞十二、慢性十二、慢性肾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疗) )1、存在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 2、临床出现轻度消化道症伏和贫血等;3、实验室检查达到以下指标:BUN> 9mmol/L; Cr>178umol/L: GFR< 50ml/min十三、十三、脑脑垂体瘤泌乳素瘤垂体瘤泌乳素瘤1、女性非妊娠哺乳期泌乳、闭经、不育;2、男性性功能减退、阳萎; 3、头痛、视力减退、视野缺损; 4、 PRL 增高(〉200ug/L) ; 5、CT、MRI 检查丘脑、垂体,可发现肿瘤十四、原十四、原发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性血小板增多症1、 血小板计数>600×109/L; 2、血红蛋白或红细胞数正常,红细胞容积:男<36ml/kg,女<32 ml/kg; 133、骨髓可染铁存在或血清铁蛋白正常; 4、无 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