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方法(暂行)编制说明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时激励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业绩或特殊贡献的人员或集体,促进管理改进和技术进步,根据集团领导的指示,针对集团目前全员实行绩效管理的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法本管理方法是在咨询地铁集团公司意见后,在借鉴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方法的基础上拟定的,作为《各部门、下属单位组织绩效考核方法》中董事长奖励方法的细化,在征询相关集团领导意见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进行了多次修改,其主要容为:1. 本管理方法包含总则、基金管理、奖励类别与围、奖励数量、金额与方式、奖励程序、奖励的监督、附则2. 经询财务部,将董事长奖励基金列入集团总部费用预算(下属单位的新线开通奖由其自行列支发放)3. 奖励分为新线开通奖和铁军先锋奖新线开通奖是参照地铁相关做法而拟定的铁军先锋奖是依据《各部门、下属单位组织绩效考核方法》中的“特别贡献奖”,结合煅造铁军精神(铁军先锋奖的精神为服务、奉献精神)的集团文化而命名的, 4. 铁军先锋奖重点奖励为集团带来巨大荣誉,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经营效益的有功人员或集体,并依据《各部门、下属单位组织绩效考核方法》中相关容与轨道交通行业特点,完善了奖励围。
5. 铁军先锋奖总数设置了上限,原则上每年3个6. 奖励方式与金额视集团当年经济效益,与其业绩贡献大小而定7. 奖励程序一般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集体)填报审批表→集团分管领导审批→董事会办公室在合理期限将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董事会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评选→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党政联席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如遇特殊情况,可特事特办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方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集团绩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效益,推动轨道交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董事长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由集团董事会批准,专项用于奖励对集团发展作出突出(或特殊)贡献的有关人员、集体而设立的基金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集团公司与下属单位第四条 奖励原则(一)先进性原则,是指个人或集体在本职岗位或集团某领域表现出色,具有示带头作用;(二)战略性原则,是指个人或集体所申报的项目,虽不属于年度经营管理考核指标,但对企业自身发展和集团长远发展产生重大战略意义;(三)影响力原则,是指个人或集体所申报的项目,如承当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对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企业形象起到积极作用;第二章基金管理第五条基金列入集团总部费用预算(下属单位的新线开通奖由其自行列支发放),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基金的管理部门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第三章奖励类别与围第七条 基金奖励分为新线开通奖和铁军先锋奖第八条 新线开通奖奖励围为地铁新线按计划顺利开通的年度,当年考核合格的所有员工第九条 铁军先锋奖的奖励围含集团工作的各个方面,涵盖地铁融资、建设、运营、开发、管理全过程,凡属于以下情况,可视情况给予个人或集体奖励:(一)在工作中获得全国和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不包括各种协会的奖励),一般情况下指个人;(二)在开拓市场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尤其为集团取得垄断行业(或重点行业)县市级区域市场特许经营权、取得大型企业绝对控股权等作出重大贡献的;(三)通过自身努力争取到重要资源和重大政策支持的;(四)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特别显著,净利润同比增加 150%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在8%以上,或者企业实现减亏等重大业绩的;(五)轨道线路建设工期提前或投资总额比概算节余,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五)在生产中进行技术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经实践证明可节约较大成本费用或创造巨大利润的;(六)在生产中,有防止重大安全风险或见义勇为等行为的;(七)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面前,处事果断,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的;(八)在本行业中起到模带头作用,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九)在工作中充分表达服务、奉献精神,得到广大群众和市民一致好评的;(十)在企业管理、文化建设、行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十一)不属于以上情况,但属于在年度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条 铁军先锋奖奖励对象坚持向基层倾斜,原则上每年获奖不得超过一次第十一条 铁军先锋奖申报集体奖励围为全员或者部分人员视情况而定第四章奖励数量、金额与方式第十二条新线开通奖奖励标准根据当年集团的经营效益情况而定第十三条铁军先锋奖奖励的方式主要有:(一)荣誉激励,授予“铁军先锋奖”奖章或证书;(二)物质奖励,颁发集体或个人奖金、奖品(三)其他形式奖励第十四条 铁军先锋奖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确定奖励方式,上述奖励方式可并用或分别使用第十五条 铁军先锋奖应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集体)优中选优,每年总数只设上限,不设下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第五章奖励程序第十六条符合奖励条件的,奖励程序为(奖励程序流程图详见附件一):(一) 部门(单位)填报《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奖励基金个人(集体)推荐审批表》(详见附件二、三),经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二) 董事会办公室适时对推荐材料初步评审;(三) 董事会办公室适时组织集团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评选;(四)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五)党政联席会审议;(六)董事会审议;(七)董事长签发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个人(集体)进行奖励,原则上由董事长提议,特事特办。
第十八条 新线开通奖由组织人事部拟定奖励方案,并由其负责申报第六章奖励的监督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 严重违反奖励程序的;(三)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撤销奖励应予以公布如涉与企业秘密不宜公布的,可不予公布第二十一条 获奖个人的奖励被撤消后,应当收回奖金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撤销奖励的决定存入本人档案获奖集体获得的奖励被撤消后,应当收回奖金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和奖牌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方法的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附件一:奖励程序流程图部门(单位)提出推荐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董事会办公室适时初审董事会办公室适时组织集团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评选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附件二: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奖励基金个人推荐审批表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称所在部门(单位)与职务主要先进事迹(600字左右,可附页,并另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年 月 日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 年 月 日董事会办公室初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集团相关部门(单位)会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意见总经理: 年 月 日集团党政联席会意见 年 月 日集团董事会意见 年 月 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 年 月 日附件三: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奖励基金集体推荐审批表集体名称集体总人数集体主要成员主要先进事迹(600字左右,可附页,并另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年 月 日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 年 月 日董事会办公室初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集团相关部门(单位)会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意见总经理: 年 月 日集团党政联席会意见 年 月 日集团董事会意见 年 月 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