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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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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规定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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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规定一、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概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而设立的一种技术手段其合理设置与规范使用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设置原则、操作规范、信息管理等内容,确保监控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视频监控设置规范(一)设置原则1. 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确保监控范围覆盖重点区域和公共通道2. 设置位置应兼顾安全需要与公民隐私保护,避免对公民正常活动造成不合理干扰3. 监控设备的技术参数应满足实际需求,避免过度采集和存储无关信息二)设置程序1. 申请与审批:需要设置视频监控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设置理由、监控范围、设备参数等材料2. 公示与告知:经批准后,应在监控设备安装地点进行公示,告知监控目的、信息处理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3. 设备安装与调试: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设备安装,确保监控效果和信息安全三)监控范围1. 重点区域:包括交通枢纽、商业中心、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2. 公共通道: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区域3. 特殊场所:停车场、地下通道、无主房屋等易发案区域。

三、操作使用规范(一)采集与存储1. 采集内容:仅限于公共区域的活动情况,不得采集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2. 存储期限:视频数据存储时间不应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为30-90天,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3. 数据安全: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二)使用权限1. 职权使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执法部门因办案需要可依法调取监控数据2. 申请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合理理由需要使用监控数据时,应向设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3. 使用记录:所有调取和使用行为均需记录并存档,确保可追溯三)维护与管理1.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备2. 技术升级:根据技术发展情况,逐步提升监控设备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3. 人员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设备使用和信息安全知识四、隐私保护措施(一)技术手段1. 隐私遮蔽:对监控画面中出现的明显个人特征进行模糊处理2. 智能识别: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仅对异常行为进行重点监控3. 数据脱敏: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脱敏处理二)管理措施1. 隐私评估:在设置监控前进行隐私影响评估,避免对特定人群造成歧视2.投诉机制:设立监督和邮箱,接受公众对监控问题的投诉和建议。

3. 定期审查:定期对监控设置和操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调整不合理部分五、责任与监督(一)责任主体1. 设置单位:对视频监控的设置、使用、维护负有主体责任2. 使用单位:对监控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行为负责3. 监管部门:负责对监控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二)监督方式1. 定期检查:公安机关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2. 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监督3. 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控工作情况,接受社会评价三)违规处理1. 越权使用:对未经批准调取监控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2. 信息泄露:对导致监控数据泄露的,追究相关责任3. 设备故障:对因维护不当导致监控失效的,予以相应处理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解释各设置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监控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视频监控设置规范 (续)(一)设置原则 (续)1. 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确保监控范围覆盖重点区域和公共通道1) 合法性:所有监控设置行为必须符合设备安装地关于公共场所管理的基本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2) 合理性:监控的布点、角度和范围应基于实际安全需求进行科学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监控覆盖。

3) 必要性:设置监控应针对真实存在的安全风险或管理需求,对于可以通过其他管理手段(如增加巡逻、改善照明)有效解决的情况,不宜简单依赖视频监控2. 设置位置应兼顾安全需要与公民隐私保护,避免对公民正常活动造成不合理干扰1) 避开私密空间:监控摄像头不应直接对准住宅窗户、私人会所等具有私密性质的区域2) 控制拍摄范围:监控画面的拍摄范围应尽可能局限于公共区域,避免将私人领地(如私人庭院、建筑物入口的私密部分)纳入监控视野3) 透明化设置:在监控设备安装位置附近,应设置清晰、规范的标识牌,告知公众此处设置了视频监控,及其大致的监控目的和范围二)设置程序 (续)1. 申请与审批:需要设置视频监控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设置理由、监控范围、设备参数等材料1)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包括申请表、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拟安装监控的场所证明、详细的监控点规划图(标明具体位置、角度、覆盖范围)、设置监控的必要性和预期效果说明等2) 提交申请渠道:可以通过当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局指定窗口或政务平台提交申请3) 公安机关审查:公安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设置监控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可能需要现场勘查,并与申请单位或个人沟通4) 获得批准: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出具批准文件或同意函,明确批准的监控点位、覆盖范围、使用主体等关键信息2. 公示与告知:经批准后,应在监控设备安装地点进行公示,告知监控目的、信息处理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1) 公示内容:公示牌上应明确说明监控的设置单位、监控的主要目的(如维护公共秩序、停车管理、环境监测等)、监控覆盖的区域范围(可使用示意图辅助)、信息保存期限、监督举报(可设置统一的公安机关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2) 公示位置:公示牌应放置在监控设备附近显眼位置,确保过往人员能够清晰看到对于大型或多个监控点,可在入口处或社区公告栏集中公示3) 公示时效:公示应在监控设备正式安装启用前进行,并在整个监控运行期间持续有效3. 设备安装与调试: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设备安装,确保监控效果和信息安全1) 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防设备供应商2) 专业安装人员: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稳固、角度正确、线路敷设规范安全3) 系统调试:安装完成后,需对监控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图像清晰、录像正常、网络传输稳定,并与后台管理系统正确对接。

4) 安装后复核:安装调试完成后,应由申请单位、安装单位以及公安机关代表(如有必要)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安装符合审批要求三)监控范围 (续)1. 重点区域:包括交通枢纽、商业中心、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1) 交通枢纽:如大型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站等,重点覆盖进站口、候车大厅、检票口、站台边缘、停车场等关键位置2) 商业中心:如购物中心、步行街、大型超市等,重点覆盖出入口、主要通道、停车场、生鲜区、仓库等3) 金融机构:如银行网点、证券交易所等,重点覆盖大厅、柜台区域、金库周边、停车场4) 学校医院:如学校门口、操场、食堂、教学楼出入口、医院挂号处、缴费处、停车场等,侧重于维护秩序、保障人员安全2. 公共通道: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区域1) 主要道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隧道等人流车流量大的路段2) 广场:市中心广场、大型社区广场等人员聚集区域3) 公园:公园入口、主要步道、游乐设施周边、停车场等4) 街巷:在部分治安状况相对薄弱或发生案件较多的背街小巷,可适当设置监控3. 特殊场所:停车场、地下通道、无主房屋等易发案区域1) 停车场:露天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商场附属停车场等,重点覆盖出入口、收费处、车辆密集区域。

2) 地下通道:连接建筑物或跨街的地下人行通道,重点覆盖出入口、通道内部3) 无主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管理混乱的废弃房屋或空置建筑,重点覆盖出入口及周边三、操作使用规范 (续)(一)采集与存储 (续)1. 采集内容:仅限于公共区域的活动情况,不得采集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1) 范围界定:明确监控画面的采集边界,确保不无意中拍摄到私人空间或非公共区域2) 内容聚焦:监控应主要采集人流、车流、环境变化等公共安全相关的动态信息,避免长时间固定拍摄特定个体或无关细节3) 隐私保护技术: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监控画面中出现的明显个人特征(如人脸、车牌)进行实时或非实时的模糊化处理,但应确保不影响公共安全监控效果2. 存储期限:视频数据存储时间不应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为30-90天,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1) 制定标准:根据监控场所的重要性、安全风险等级以及实际应用需求,制定统一的或分类的视频数据保存期限标准2) 定期清理:建立自动或手动的视频数据清理机制,在保存期限到达后,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安全删除,避免长期存储造成资源浪费和潜在风险3) 特殊保存:对于涉及特定事件调查的录像,在调查结束后,可按规定延长保存时间或按规定归档保存。

3. 数据安全: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1) 传输加密:视频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技术(如VPN、加密协议),防止被窃听2) 存储加密:存储视频数据的硬盘或服务器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即使物理设备丢失或被盗,数据也无法被轻易读取3) 访问控制:建立严格的账户管理和权限分配制度不同级别的操作人员(如普通查看、录像下载、系统管理)应有不同的访问权限,并记录所有访问和操作日志4) 网络隔离:核心监控服务器或存储设备应与普通办公网络物理隔离或通过防火墙进行逻辑隔离,减少被外部网络攻击的风险二)使用权限 (续)1. 职权使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执法部门因办案需要可依法调取监控数据1) 提出申请:执法部门在办理案件需要调取视频监控数据时,需向视频监控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的调取申请,说明案件事由、需要调取的时间段、地点、具体内容等2) 审核批准:监控所有者或管理者根据申请内容,按照内部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与案件侦办密切相关的情况,可能需要更高级别的审批3) 授予权限:批准后,授权给执法部门指定的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范围调取、复制所需视频数据。

4) 资料归还:调取工作完成后,执法部门应及时归还调取的原始数据或按要求销毁复制件2. 申请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合理理由需要使用监控数据时,应向设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1) 申请主体:主要是与监控场所运营管理相关的单位(如物业管理公司、商场运营方)或因处理相邻权纠纷、意外事故等合理需求的个人2) 申请内容:申请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需要调取的时间段、地点、具体内容、使用方式(如查看、下载录像)、预期使用时长等3) 审核与批准:设置单位根据申请人的身份、申请理由的合理性、所需数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核涉及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的情况需更加谨慎4) 授权与监督:批准后,设置单位授权申请人使用,并可能对其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数据仅用于申请用途,不泄露给无关第三方3. 使用记录:所有调取和使用行为均需记录并存档,确保可追溯1) 记录要素:记录应包含调取/使用时间、申请/批准人、申请人/授权人信息、调取/使用人信息、调取/使用的设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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