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求职登记●办理依据1、 《就业促进法》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 《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审批范围 临沂市●申请主体 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 《求职人员登记表》●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随时办理●办事流程第 1 步 申请求职者可按要求到市政务大厅窗口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第 2 步 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对照政策和规定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1、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做出决定2、补正材料经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人可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申请人可以补正后再申请第 3 步 发布审核合格后,窗口工作人员在临沂就业网上给予登记发布●业务咨询中心人社局窗口:0539- 8600690●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办公室:0539-8770096●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市人社局 36 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与职业介绍”窗口●事项名称 招聘登记●办理依据1、 《就业促进法》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 《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审批范围 临沂市●申请主体 符合招聘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简章(须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市外企业还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外出招聘介绍信●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随时办理●办事流程第 1 步 申请招聘单位可以到市政务大厅窗口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临沂市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布登记表》 。
第 2 步 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对照政策和规定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1、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做出决定2、补正材料经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人可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申请人可以补正后再申请第 3 步 发布审核合格后,窗口工作人员给予登记发布●业务咨询中心人社局窗口:0539- 8600690●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办公室:0539-8770096●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市人社局 36 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与职业介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