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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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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ID:454414169
养老机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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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湖北省 社会福利 协 会 印制说明1、即使乙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协议 书第一页中的“代养人 ( 乙方 ) :”仍需如实填写,但是本协议最 后页的乙方签字则由丙方代签,且应当签代签人姓名;2、本协议第四条第四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是一条开放性条款,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约定修订、补充、删除本协 议中的其他条款时,可以将该约定事项如实填写在该部分,如 “甲、乙、丙三方同意将本协议的 * * 条修改为 * * * ” 等养老机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协议编号:接收方(甲方):地址:邮编::代养人(乙方):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地址:邮编::代养人亲属或监护人(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 与乙方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及《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商,根据平等、诚 信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 各方的权力与义务(一)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 乙方入院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及政 府有关标准,确定乙方护理等级,并按约定收取相应的床位、 护理、伙食等费用;2. 乙方在院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生理和心理变化需要进 行房间、床位和护理等级调整,但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或 丙方。

乙方、丙方有异议,与甲方协商不成时可解除本协议, 并按规定办理离院手续;3. 乙方、丙方未按约定交费且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 除本协议, 所欠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 乙方患病需去医院治疗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由丙方负 责安排乙方治疗;病情危急时,经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就近 实施医疗处置,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丙方承担 (包括治疗期间的医疗、护理和运送等费用) ,若甲方与丙方 联系不上或丙方不能及时回复时,甲方有权直接处置,所需 费用按以上约定由乙方、丙方承担;5. 乙方外出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暂时中断住养,其外出或中断住 养超过两个月的,甲方视乙方为自动出院并有权收取中断住 养期间的有关费用;6. 乙方住养期间,经发现有以下所列( 1)、( 2)、(3)(4)情形 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通知丙方立即接纳乙方出 院;乙方若有以下所列( 5)、(6)、(7)情形之一时,丙方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一周内接纳乙方出院若丙方不能按以 上约定接纳乙方出院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直接送至乙方或丙方住所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的;(3)隐瞒病史的;(4)严重妨碍其他代养人员正常生活的;(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6)无视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妨碍甲方正常管理秩序的;(7)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在院住养的。

7. 甲方实行开放式管理,除另有约定外不限制乙方外出,甲方 对乙方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害不承担责任;8. 甲方郑重声明,对下述任一情形的发生及产生的乙方人身伤 亡和财产损失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不能履行本协议及 造成的损害;( 2) 第三人的犯罪、违法及其它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 3) 因乙方年龄、智力、疾病等非甲方原因产生的损害二)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 有权接受甲方提供的住宿、膳食及按所定护理等级提供的相 应护理服务;2. 有权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意见和建议;3. 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与其他代养人员和睦相处;4. 乙方外出须向所在代养区域管理人员告知真实去向,必要时 由丙方接送,并按时归院;5.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本人的健康状况,不得隐瞒病史;6. 乙方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一 条第一款第四项执行;7. 甲方按规定终止协议后,乙方应按时出院三) 丙方的权力和义务1. 乙方住养期间,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住养、膳食及日常护 理等服务 ;2. 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并取得乙方同意后,可申请为乙方变更 住养场所,但必须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3. 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乙方健康状况,不得隐瞒乙方病史;4. 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护理等级的通知后,如有异议,应在收 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丙方 应按变更后的护理等级支付相应费用;5. 甲方认为乙方应院外就医时,应通知乙方并与丙方联系,丙 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6. 乙方在住养期间去世时,丙方应按甲方规定及时处理善后事 宜;如果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处理,所需费用 仍由丙方承担;7. 乙方出现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约定情形之一,甲方解 除本协议时,丙方应无条件接纳乙方出院;8. 丙方应关爱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来院探望,并及时提供乙方 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等;9. 在乙方住养期间,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有关处理乙方事宜的 、、信函等通知时,应与甲方配合,及时答复、处 理;否则,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10. 丙方自愿与乙方共同承担乙方在甲方住养期间的各项费用。

二、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一) 乙方被确定为 级护理, 乙、丙方按规定应每月支付代养费合计 元整(大写: ),其中含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 元、其它费用 元(出/ 入/离院时,不足 15天的按半月付费,超过 15 天按全月付费)二) 入院时,需预付“履约保证金” 元整(大写: )(不计息);预付“医疗备用金” 元整(大写: )(不计息), 用于转院急诊时所需费用的垫付;乙方离院时,甲方与 乙方或丙方据实结清, 无扣款事由时,“履约保证金” 和 “医疗备用金”应全额退回三) 乙、丙方可以自愿选择付费方式,履行交费义务,但每 月 30 日前必须足额交付下月的全部代养费四) 本协议履行期内,甲方因物价及劳动力成本上涨等需调 增全部或部分代养费时,应事先与乙方、丙方沟通,说 明调整收费的原因及调整标准,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可 从达成协议次日起办理代养费调整事宜,双方不能协商 一致时,可解除本协议五) 若乙方享受国家医疗保险待遇的,乙方在甲方住养期间 通过医保系统发生的费用按医保政策办理三、 违约责任(一) 乙方有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所列情况之一,造成 甲方或其他代养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丙方应承担 相应的责任。

二) 乙方或丙方未按约履行床位费、伙食费及护理费交付义务,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费用的 1 %承担滞纳金,迟延期 限超过双方约定缴费期限 3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议三) 乙方在代养期间,不遵守甲方相关制度且不服从甲方工 作人员的管理,损坏甲方设施、设备和其它财物时,应 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四) 因甲方房屋等设施设备未能及时修缮、修理,造成乙方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 因甲方工作人员的疏忽,致使乙方在代养期间产生食物 中毒或其它身体健康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四、 其他(一) 如乙方无亲属作为丙方,须出示个人具有正常月支付能 力的证明,并以公证机构公证后的个人私有财产作入院 担保;乙方在甲方住养期间,不能正常支付费用时,甲 方有权依法处置乙方的担保财产清偿相关费用二) 如丙方丧失履约能力,乙方应另行选立丙方,并经甲方 同意后另行签订协议三) 本协议确定乙方住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经甲、乙、丙三方 同意,可续签本协议四) 其他约定事项:五)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 ,并在支付第一 期费用后生效。

六) 乙方、丙方已充分注意并同意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第八 项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 若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约方各执一份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代养人):丙方(代养人代表签字:签字:亲属或监护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代养人) :丙方(代养人代表签字:签字:亲属或监护人) :签字:甲方(盖章)乙方(代养人) :丙方(代养人代表签字:签字:亲属或监护人) :签字:甲方(盖章)乙方(代养人) :丙方(代养人代表签字:签字:亲属或监护人) :签字:甲方(盖章)乙方(代养人) :丙方(代养人代表签字:签字:亲属或监护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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