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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港热电厂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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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港热电厂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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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兴港热电厂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2013年11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 11.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地点 11.1.1项目由来 11.1.2项目建设地点 21.2项目基本组成情况 31.3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3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9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92.1.1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概况 92.1.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92.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1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33.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3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143.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3.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53.3.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73.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3.3.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183.3.5事故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193.4项目环保措施 193.5项目实施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0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13.6.1环境监测计划 213.6.2环境管理制度 233.7总量控制 244公众参与 254.1项目公众调查参与形式 254.2项目公众参与结论 25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76联系方式 281 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地点1.1.1项目由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兴港热电厂(以下简称“兴港热电”)为《嘉兴市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07~2020)》中所确定的区域性热电厂之一,其供热范围为:西至和海路、北对杭沪公路,东至乍浦塘,南至杭州湾,涵盖了嘉兴港区和海盐大桥新区东部的所有工业用地。

企业一期工程总装机规模为:3×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开1备,其中3#炉为备用炉)+2×CC12MW汽轮发电机组+1×C6MW汽轮发电机组(1#机组,利用嘉化硫磺制酸项目的中压中温参数蒸汽)为满足企业供热范围内不断增长的供热需求,提升企业的供热能力,兴港热电2009年决定在现有厂区内实施背压热电机组节能技改项目该项目最初确定的建设规模为:新建3×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B25MW汽轮发电机组+1×CB25MW汽轮发电机组+改造现有1×CC12MW汽轮发电机组为1×B12MW汽轮发电机组,浙江省环保厅以浙环建[2010]56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目前该项目中的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5#炉)+1×B25MW汽轮发电机组+1×CB25MW汽轮发电机组+改造的1×B12MW汽轮发电机组已建成投产,并于2012年8月13日取得浙江省环保厅出具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浙环竣验[2012]14号)2011年,为满足供热区域内日益增长的集中供热需求,尤其是高参数蒸汽需求的增长,嘉化能源化工兴港热电厂计划将背压热电机组节能技改项目中未实施的1×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调整为1×4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6#炉)。

建设单位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了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省环保厅以浙环建[2012]159号文出具了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浙经信电力[2012]757号文印发了经调整后的背压热电机组节能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目前调整的1×4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6#炉)以及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以及辅助设备均已建成并已投入试生产随着嘉兴港区朝着“千亿产业”、“百亿企业”的目标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入驻企业(项目)在生产中需要更为充足、安全、稳定的集中供热量,也对区域性热电企业-嘉化能源化工兴港热电厂的集中供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浙江嘉兴港区的发展,近期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的项目将陆续在开发区落户建设,区域内热负荷需求较为平稳同时建设单位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积极贯彻“以大代小、以高代低、以背压代抽凝”的节能思想,计划将现有一期工程的3×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CC12MW+1×C6MW汽轮发电机组淘汰,以有效削减抽凝机组冷端损失,进一步降低嘉化能源化工兴港热电全厂的供热能耗,提高全厂供热稳定性。

综合考虑供热区域内近期新增热负荷需求及现有“3炉2机”次高温次高压机组淘汰、提升嘉化能源化工兴港热电厂自身集中供热水平后,所空余的热负荷以及区域集中供热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作为区域性公共热源点之一的嘉化能源化工兴港热电厂实施扩建已势在必行,故建设单位计划实施嘉化能源化工兴港热电厂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3×450t/h高温高压CFB锅炉+2×CB45MW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建成正常投运后,将现有一期工程的3×130t/h次高温次高压CFB锅炉+1×CC12MW+1×C6MW汽轮发电机组淘汰拆除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受理单(编号:电力1223号)1.1.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兴港热电厂现有厂区内1.2项目基本组成情况本项目基本组成如表1-1所示表2-1项目基本组成情况主体工程项目单机容量及台数总容量锅炉3×450t/h高温高压CFB锅炉1350t/h汽轮发电机组2×CB45MW汽轮发电机组90MW全厂锅炉2×220t/h高温高压CFB锅炉+4×450t/h高温高压CFB锅炉2240t/h汽轮发电机组1×CB25MW+1×B25MW+2×CB45MW+1×B12MW152MW辅助工程煤场使用位于兴港热电厂区东侧、属嘉兴帝信复合材料(嘉化能源化工子公司)所有的1座直径100m封闭式圆形煤场((已另行取得环评批文),目前在建燃煤运输封闭式圆形煤场设有1条上煤带式输送机,带宽为1200mm,最大出力为900t/h;燃煤汽运至煤场灰库新建3×1400m3灰库(h=30m、Æ=10m)渣库新建1×400m3渣库(h=24.8m、Æ=7m)石灰石仓新建1座Æ=9m石灰石粉仓主变新增2台31.5MVA (110/35kV)变压器公用工程循环冷却水系统沿用企业已有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化水车间建设单位新建1套制水能力1000t/h一级水处理装置,300t/h二级水处理装置(已另行取得环评批文)。

本项目依托建设单位化水车间制水系统,不再单独另外新增化水制水系统供水系统沿用已有供水系统,生产用水均来自嘉兴市港区供水,生活用水来自工业园区现有的乍浦自来水厂生活供水管道排水系统沿用企业现有冷却水循环系统,产生的废水尽可能回用,外排废水纳入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主要环保设施脱硫设施以“1炉1塔”形式配套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塔除尘设施项目新增3×450t/h高温高压CFB锅炉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脱硝设施严格控制炉内燃烧温度,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NOX生成;项目新增3×450t/hCFB锅炉配套建设SNCR脱硝装置,同时SCR脱硝装置安装备用烟囱项目新建1座“3束1筒”烟囱(h=150m,单束烟道出口内径Æ=3.2m)灰、渣外运方式及处置方式灰、渣、脱硫石膏沿用现有的汽车运输方式,外运至建材企业综合利用1.3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产业政策及产业导向符合性分析⑴项目的建设与国家相关政策之间的符合性见表1-2所示表1-2本期工程的建设与国家相关政策相符性政策名称相关内容本期工程情况符合性《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计基础[2000]1268号)①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②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③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项目总热效率为83.7%;热电比为825%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在不具备建设大型发电供热机组条件的地区,要根据当地热负荷的情况,区别对待对于有充足、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负荷的地区,原则上建设背压式机组,必要时配合建设大型抽汽凝汽式机组,按“抽背”联合运行方式供热嘉化兴港热电厂为嘉兴市热力规划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企业热负荷稳定,有保障本项目新增2×CB45MW汽轮发电机组,将一期工程现有1×CC12MW+1×C6MW汽轮发电机组淘汰拆除,符合相关精神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①第九条 热电联产应当以集中供热为前提;②第十三条 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③第二十四条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上网发电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运行时,依据实时供热负荷曲线,按“以热定电”方式优先排序上网发电①企业为嘉兴市热力规划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可向热网辐射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实施集中供热②本项目新增2×CB4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将一期工程现有1×CC12MW+1×C6MW汽轮发电机组淘汰拆除。

符合《关于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6年 第39号)①热电联产项目应为列入经批准的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②新建、扩建、改造火电项目必须按照“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要求,通过对现役机组脱硫、关停小机组或排污交易等措施或“区域削减”措施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途径,并明确具体的减排措施①企业为嘉兴市热力规划中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②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可向热网辐射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实施集中供热SO2、NOX总量控制指标可在嘉化能源化工现有总量指标内平衡解决符合⑵表1-3表明,对于本项目而言,与《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是相符的表1-3项目实施与《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相符性指导意见具体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热电联产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热力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热电联产应当“以热定电”为原则,拟建热电联产项目应是集中供热规划中的热源点本项目在嘉化兴港热电厂现有厂区内实施前述内容表明,项目的实施与《环杭州湾产业带嘉兴产业区发展规划(2004-2020年)》、《嘉兴市滨海新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嘉兴港区总体规划》及《平湖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相符的;同时建设单位为《嘉兴市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07~2020)》中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

符合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8公里考虑,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供热半径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符合,嘉化兴港热电厂供热范围内没有重复规划的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和钢铁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嘉化兴港热电厂供热范围内尚未有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已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的区域,尤其是特征污染物超标的区域,除满足节能减排要求的技改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扩、改建与超标的特征污染物相关的热电企业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应替代供热范围内小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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