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动植物检疫罪一、概念及其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 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一)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破坏了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我国是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经济的 迅猛发展,为发展和扩大农业生产,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 物的数量、品种也随之增多但是,由于进境检疫工作没做好,部分进境动植 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带来的病虫害在我国传播蔓延,给我国农业生产和 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依法实施检疫;同时又规定,禁 运动植物病源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 的国家或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诸物 迸境,发现此类禁止迸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等等这些规定,对加 强国家国境卫生检疫制度,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 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等病虫害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业发展,发展对外贸 易,都是必要的。
二)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 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具体表现在:1、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进 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出境、过境、携 带和邮寄、运输及工具的具体检疫都做了详细的规定1991年10月30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2条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 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 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作 为检疫的具体对象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 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 所谓“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禽、畜等:“动物产品”是来源 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 肉类等,所谓“植物”是指栽培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 等,植物产品是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 产品,所谓“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液 等。
对这些物品的进出境必须经报检或者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否则,就是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行为逃避动植物检疫,就是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许可擅自进出境动植 物2、必须是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才构成犯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实质 要件重大动植物疫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认为是指如下几种情况:(1)引起的动植物疫情,难于治理,对农林牧渔业生产危害很大2)引起 的动植物疫情,过去没有发生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危害很大3)引起动植 物疫情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巨大至于司法实践中具体定罪时如何把握重大动植物疫情,有关司法机关应尽 快作出司法解释据此可知,逃避动植物检疫罪属于实害犯,也即只有引起了 重大动植物疫情,才能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罪需要指出的是,重大动植物疫 情必须是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的行为所引起的也就 是说,逃避动植物检疫之行为与重大动植物疫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 系,若欠缺此种因果关系,则不能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罪三)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但主要是要 求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进出境、过境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承运 人或者押运人。
动植物检疫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 行动植物检疫制度,导致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四)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逃避或拒绝接受国境卫生检疫 检查而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这一结果是出于过失,行为人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查 则是故意的,如果行为人对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结果是明知的,则应是危害 公共安全的犯罪,而不再以本罪论处二、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逃避动植物检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