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乡村空间集约化利用对策一、县域乡村居民点空间层面优化用地结构,构建乡村空间体系模式在当前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 原有的“重点镇一一般镇一中心村一基层村”空间体系模式已不适应农村的现实发展需求 构建新的乡村居民点空间体系需体现空间的集聚化和层级的简单化 以集约为前提的乡村居民点空间重构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影 响制约,对村庄进行撤并整合并选取中心居民点首先,落实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中涉及乡村空间建设发展的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 居住安全保障等要求, 划定县域乡村空间管控区域, 确定该范围内不适宜发展的村庄, 同时结合农耕距离、 居民点集中度、农民拆迁意愿等因素,最终划定撤 并村庄;其次,对保留型村庄进行综合评价,结合资源条件、交通区位、人口规模、产业基 础等因素选取中心居民点;再次,基于村庄间的融合度对所有村庄进行撤并整合,最终确定“镇一中心居民点一一般居民点”的乡村居民点空间体系模式 (见图),实现人口的集聚和基础设施的共享乡村居民点空间体系模式示意图加强功能分区,完善中心村设施建设在乡村建设中,坚持推进乡村“三个集中”策略,即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农业经营向规模化集中,加强生产、生活空间功能分区。
同时,根据各个村庄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开展一村一品,进行差异化发展, 依靠市场调节,最大限度的利用各 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同类型的产业应适当集聚,发挥集聚效益避免产业发展和布局中造成 的资源浪费, 减少产业发展对生态和环境的压力, 形成产业空间配置的相对平衡, 促进县域 经济发展、就业增加的良好态势县域乡村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与集约整合后的“镇—中心居民点—一般居民 点”空间体系相适应除镇以外,中心居民点是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次一级中心地,服务半 径通常为两公里以内,服务人口 5 000〜10000人在中心居民点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教育、 医疗、文化、养老的覆盖力度, 使之能够满足中心居民点村民以及周围一定范围 内村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一般居民点配套设施仅辐射本区,服务人口 500 〜 1 000人,需配置必要的商业、 卫生等日常生活基本设施 不同层级的同类设施在布局时应考虑空 间分布的均衡性,避免上下层级同类设施邻近布局,造成资源浪费通过这种“社区模式” 的公共设施配置推动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缩小城乡建设差距二、乡村聚落空间层面加强宅基地整理,合理配置农房用地结构 我国的宅基地制度赋予了农民无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这种制度使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 活得到保障, 但同时也诱发了对宅基地的无节制需求, 超面积占用、 一户多宅的现象普遍存 在,若得不到有效遏制, 必将造成土地资源大量的流失。
因此,要提高村庄建设用地使用效 率、盘活村庄存量用地,就必须加强宅基地的整理和管制首先, 在政策管理层面,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体制机制创新要求, 深化农村土地使 用制度改革 适时地制定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 促进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 把农村隐性 市场导向公开化和规范化 ;加大对农民宅基地监督管理力度,明确农村宅基地标准,积极探 索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农民建房行为,提高农民节约、集约、依法用地意识,杜绝未批先建、 少批多建、非法转让等违法违纪行为 ;优化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宅基地占用、补偿及置换政策, 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拆迁复垦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实施工作, 通过给予农户合理的补偿和奖励,调动农民搬迁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其次, 在空间整理层面, 着重整治村庄两处占地占房和宅基地空置现象, 通过合理的置 换整合达到集约用地的目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因地制 宜制定措施,加以回收, 对村庄内废弃的危房、闲置附属用房,结合公益性设施或绿化景观 的建设,采取统一拆除,合理规划利用 ;农户如需另址新建农房,原宅基地要还耕或作为他 人宅基用地或公益设施用地 ;同时对分散农舍进行归并和整合,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 点的建设。
在宅基地内部,应按照生态宜居、布局紧凑、尊重农户意愿的原则合理配置用地结构,住宅空间比例宜控制在 30 %左右,生产用地比例宜控制在 20%左右,住宅集中建设于宅基地某个方位角(居于中间不利于其他用地布局 ),住宅层数不低于两层, 但不宜建设小高层, 配套完备的水、电、网、暖、卫等基础设施临近交通干道的农村宅基地用途为商住两用, 挖掘宅基地的经济价值 庭院内设置农用机具等车辆停车位, 储粮室、菜地、畜舍分均到户,家禽、牛羊等大规模养殖应集中安置于牧业养殖区 庭院宜种植可食用的林果木代替景观性树木,既起到一定的绿化景观作用,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图) 住宅空何生产空阖绿化种植空何怵创帖动空刨辅助空间主入I」集约型宅基地空间配置模式示意图鼓励农地流转,保护农田与生态空间农地流转即通过合法的形式,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行为, 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农业经营的重要途径对于村民点集聚、村庄空间布局优化、闲置宅基地及废弃地的整理而集约出来的土地, 只有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流转, 才能促使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土地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在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背景下,政府鼓励和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按是将土地进行复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类型,通常按照以下两种模式进行农地流转 垦整理和农业开发,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的原则,合理选择具体的生产方式,可由村集体统一复垦, 在提高农业耕作条件后进行规模化经营, 收益可用于农村公共设施投 资建设或迁移农户的经济补偿,也可承租于村内农业大户进行开发经营 ;二是将土地合法流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发展第三产业如旅游业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基于存量空间减量提升的总体发展趋势, 对村庄建设用地的开发进行合理限定, 严格控制生态空间的保护范围, 优化配置环境资源空间, 禁止占用耕地和农用地进行建设, 不得破坏村庄的整体景观风貌格局,严格保留村庄内的农田、林地、 河流等自然风光,避免建设空间的无序蔓延,保障健康、完整、高效的自然资源发挥更好的生态效益 加强实施管理,建立信息化技术平台空间的集约化利用是一项长期、 动态的过程,需要全方位、空间化、定量化的数据支持,因此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相关的实施管理平台将成为必然趋势 笔者尝试在乡村聚落层面构建基于GIS的宅基地的动态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变化、发展的情况, 以此了解乡村空间集约化利用的实施效果。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一、村庄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将宅基地的权属、面积、 界线等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进行录入,并对闲置宅基地的性质、位 置及利用情况进行标注(见图);二、数据处理及统计结果的可视化, 通过对不同时段数据的分析和测算,系统以文本或图表的形式将宅基地总面积变化情况、 拆建比、容积率等直接体现集约化利用的结果进行输出, 同时通过对图像的叠加和处理, 将具体宅基地边界的变化及闲置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显示, 从而使管理者对乡村空间集约化利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存在问 题做出判断宅基地的动态监测平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