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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规章规章制度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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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规章规章制度总汇编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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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制度汇编一、议事制度1、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 都须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主席个人 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工会委员会报告2、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委员会里,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 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坚持大局观念,一旦形成决议,必须 坚决执行,共同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3、 分工负责原则:工会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 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 受组织的检查监督4、 保密原则:工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委员会内 部讨论的问题,并明确保密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机 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纪律二、民主选举制度1、 工会各级领导机构,都由民主选举产生2、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 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3、 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⑴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⑵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 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⑶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 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4、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 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 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基 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 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5、 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 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 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 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 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6、 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 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 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7、 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 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 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三、发展会员及会员管理工作制度1、凡医院在职职工,承认工会章程,本人自愿申请,均可加入 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2、职工加入工会,须到工会填写入会申请书,交所在工会小组 讨论通过,由工会小组长报医院工会委员会审批。

工会主席对入会 或转会申请签字3、工会委员会每季度研究一次发展会员工作研究同意后, 通知本人到工会办理入会手续,建立会员档案会员的会籍从工会 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4、调入人员,可待分配到科室后,再办理入会(或转会)手 续5、调出人员,须持调出介绍信办理转会手续转会手续直接 到工会办理,由工会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其所在工会小组,并注销会 员档案6、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组织 提出,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在原会员 登记表上予以注销7、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 织生活,经教育仍不改正,视为自动退会8、凡犯有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工会委员 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9、工会会员调离本单位,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 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会员,其会员关系应同时转入10、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只要具备入会条 件,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会议制度1、工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有关文件 和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工会章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讨论决定有关 问题,审议通过有关决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特殊情况,随时 召开。

2、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须有 2/3 以上委员(会 员)到会方可进行会议实行签到制,由到会的人员本人签字,不 得委托他人代签3、工会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形成决议后,应坚决执行4、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做 好会议记录不得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或交头接耳、擅自出人会 场会议开始后,要关掉或调至震动状态5、会议由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年终存档保存6、相关会议召集人应经常检查、落实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遇 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各项决议落实到位五、提案工作制度(一)会员(职工)代表通过提案等方式履行职能,协助领导 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医院协调快速发展二)提案工作的方针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 讲求实效”会员(职工)代表要把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作为 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提案工作三)医院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办理提案工作,督办重点 提案,促进提案建议逐步落在实处四)工会组织要不断健全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与承办部 门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加大宣传力度,扩 大提案工作影响五)提案应在广泛征求会员(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 1 人 提出,3人或 3人以上签名提交,并使用统一格式。

六)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有可行性和可操 作性要围绕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大事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 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简洁、准确六、会员(职工)代表培训制度(一)会员(职工)代表上岗前要进行培训二)工会委员会每年对会员(职工)代表培训不少于两次三)培训内容:如何提交高质量的“职工提案”;如何审议和 讨论医院提交职代会的大会议题;如何讨论医院改革方案及奖金分 配方案;如何决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如何审议其它有 关职工福利的重大问题以及如何评议各级领导干部等等七、信息沟通制度(一)加强工会组织内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工会委员和 各工会小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配合,对工作中需要相 互配合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互通情况,积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二)做好信息收集和上下交流工作宣传教育委员要做好经 常性的督促、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及时编发工作简报重 要信息和带有普遍性的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组织报告三)建立请示回复制度对工会委员、小组长请示的一般性 问题,工会相关方面负责人会同有关领导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后,由 工会专职人员以工会名义予以回复;对请示的重大、敏感问题,由 工会负责人提出答复意见,报医院领导(或上级工会)研究批准后, 以医院(或上级工会)名义予以答复。

八、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一)工会信息工作要做到“五必报”,即:职工群众对党和 国家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反映及贯彻执行情况必报;职工群众的思 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必报;工会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 重要情况必报;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必报;工会工作好 的经验和做法必报二)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各工会小组要建设好畅 通的信息报道通道工会小组长思想要敏锐,对会员所反映的信息 要一准——事实准确;二快——力争最快速度上报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 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宣传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取得的新成就, 及时报道、传扬好人好事,树立医院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打击歪 风邪气四)工会宣传教育委员要经常督促各小组报送信息,定期汇 总、总结各类信息,凡上报的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信息,要及时 予以转发上级工会或医院《工作简报》九、学习教育制度(一)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 动以及适合会员(职工)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调动工作积极性二)学习教育活动要有针对性,保持经常性,围绕中心,突 出重点,把学习政治、相关法律法规同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学 以致用,相互促进。

三)以集中学习教育同个人自学相结合工会委员会每半年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工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 动提倡个人自学,领导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四)学习教育活动要有记录,有考勤签到,不能参加者要提 前请假,要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五)重大节日、纪念日要有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凝心聚力, 激发会员(职工)爱党、爱国、爱院、爱岗感情,增强理想信念和 责任意识,促进工作六)会员(职工)参加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情况,作为评先 树优的重要依据十、工会档案管理制度(一)按照科学、规范管理的要求,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工会工作人员负责整理立卷归 档二)档案归档要及时、完整,正文与附件齐全,字迹工整、 清晰,并根据不同性质设置文件夹,以便保管、查阅和整理归档三)每年年终整理后,装订留存需向档案室移交的,要按 规定移交医院档案室保存四)工会会员档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上 级工会有关要求妥善保管一、图书、文体用品借阅使用管理制度一)凡院工会会员均可从工会借阅图书和文体用品二)借阅图书和文体用品须办理借阅证,凭借阅证借阅图书 和使用文体用品。

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借阅使用时,到工 会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同时收回借阅证三)图书和文体用品只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随意 使用集体活动使用公共物资,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打借条借用,不 需缴纳押金四)图书和文体用品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七天,逾期不还, 视为丢失借阅图书、文体用品如有损坏,要酌情赔偿,丢失者将 按原价赔偿五)要爱惜公物,注意安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十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医院职 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增强医院活力, 提高经济效益,切实保证院长任期目标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 式,使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权利的形 式机构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医院党委的思想政治 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 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院长在医院中处于中心 地位,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的职权; 院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 权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听取和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 工作方针、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重大技术改 革和技术引进计划、自由基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 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 福利的重大事项,并采用代表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表决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 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政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于奖励,包括晋级、 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罢免或降级对不负责任或者以权 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第六条 院长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 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院长应当按决 定执行,并可报告上级主管机关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 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可 以报告上级工会院务会应有职工代表(包括工会主席)参加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八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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