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税会实务】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初探第一,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是总会计师制度建立阶段(20世纪50年代一1985年)我国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建立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计划经济体制的特殊时期,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一些大中型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国有企业的经济核算和会计管理二是总会计师制度法制化、规范化阶段(1985年~2005年)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1990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都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具体规定,使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3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有关总会计师制度的法律条款并未作大的调整,继续保留了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的规定1999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总会计师设置范围又重新作出规定。
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再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总会计师的任免规则三是总会计师制度向现代CFO制度转轨阶段(2005年至今)2005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中国总会计师体制和机制建设的议案议案提出,要加强总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其在企业中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能2006年5月,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职位,该办法赋予了总会计师四项权力:人权、事权、监督权和联签权2007年12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刘长琨在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现在的总会计师已经不能再局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个传统的概念,其职能与地位应等同于国外的CFO第二,我国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管不力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对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直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总会计师制度的实施,在组织上也没有将总会计师纳入统一管理,我国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没有按照条例执行总会计师制度二是总会计师在企业的地位总体偏低现有设置总会计师的大中型企业没有按照总会计师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赋予总会计师相应责权,发挥总会计师的真正作用。
总会计师不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将总会计师摆在企业领导决策层的位置,没有进入董事会协助管理企业经营投资、内控、监督,而是放在执行层,作为一名普通的高级财会人员使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三是总会计师职责不明确,权小责大我国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工作主要精力放在财务管理、参与实施经营决策和组织会计核算上,部分总会计师以开会、应酬和对付各种检查为主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仍以传统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收支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计划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为主,价值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涉足较少,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匹配,多数总会计师承担管理者经营责任、监督责任和融资责任,权小责大四是部分企业对总会计师制度存在误解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一把手”对总会计师制度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阶段,认为总会计师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一个摆设,所做的工作无非是会计主管的职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必设立总会计师五是总会计师制度不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只规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条例》也只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这种规定在计划经济时期是合适的,但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与发展,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很大变化。
因此急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