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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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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请示报告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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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二甲医院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以下情况,有关科室人员必须向院长、分管院长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发动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应及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及分管领导报告   2、新开展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科报告,由医务科转报分管院长   3、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过失,损坏或丧失贵重器材和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向分管院长报告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应向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报告   5、急诊手术而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急需手术或住院治疗而无费用时,应向医教部或院总值班报告,必要时报告院长涉及转院转诊事宜按医院规定程序上报   6、紧急较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向分管院领导及院长报告   7、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老红军、劳动模范、知名人士和外宾、华侨、港澳台胞来院视察、住院或进行重大手术或检查),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转报分管院领导及院长   8、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须报院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等部门批准。

  9、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及时转报院领导   10、工作人员因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应向医院分管部门负责人报告,科室正副主任必须报院领导   11、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党办、院办,并转报分管领导   12、有违反或破坏就医秩序的治安事件发生时,应向保卫科、院总值班和分管院领导报告   13、新闻机构来院采访和摄、录音像资料时,应向院办公室报告   14、涉及到以上各项以外的重要问题按分口管理原那么,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领导报告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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