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请示上报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组织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请示报告的程序第二条 请示报告必须按内容对口、逐级进行日常工作对口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由直属库综合科梳理整合,根据实际,经库党委批准,上报分公司第二章请示报告的内容第三条请示报告的内容:(一)按照总公司、分公司部署和要求,需要直属库加以贯彻落实的重大事项二)事关直属库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三)有关职工思想稳定的重大信息四)按规定应向分公司报告或对直属库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五)重大问题决策时,特别是库党委领导班子难以统一认识的问题六)贯彻执行既定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遇到新的情况,需要对原部署、决议和决定做出调整的重大情况七)直属库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置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及阶段性重大工作情况,需要上级答复处理的特殊问题等八)直属库辖出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十)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第三章请示报告的形式第四条请示报告根据内容和时间要求的不同,可分别采取会议、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进行紧急、重大问题应立即以形式先行报告。
第四章请示报告的要求第五条阶段性工作定期请示报告;紧急及特殊问题即时请示报告;影响重大、事关全局的问题立即请示报告;需进一步了解清楚的,先行报告初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详细情况随后报告第六条请示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言简意赅第五章请示报告的责任第七条请示报告的责任:(一)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权责关系的重大制度直属库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保证总公司和分公司精神、决定等在直属库的贯彻落实二)各支部、科室、收储库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直属库领导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做到客观真实,渠道畅通,传递迅速综合科是及时收集重大情况的总渠道三)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将本支部、科室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分管领导和库党委请示报告,库党委根据实际向分公司报告凡发生重大情况迟报、漏报和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责任领导责任四)直属库领导班子成员应结合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对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纳入评比重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