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授信审查审批第一节 一样风险授信业务项目受理与反馈/退回第一条各授信审批机构审查人员收到经营单位上报的授信材料后,应第一审查上 报资料的完整性,如资料不全或未能明确说明有关情形,一样情形下要在两个工作日内 以《中国光大银行对公授信项目审查审批反馈通知书》(附件1)予以反馈,明确需补充 的资料或要说明的问题第二条 经营单位收到反馈后,原那么上要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中国光大银行对公 授信项目审查审批反馈答复书》(附件2)予以回答,情形特殊的要与审查人员提早沟通, 超期无书面回答或持续反馈两次仍不能补齐材料、说明问题的,审批机构可拒绝受理此 授信业务,并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对公授信项目审查审批退回通知书》(附件3)退回该 授信项目第三条 审批机构以收到经营单位齐全、有效资料的日期为正式受理日期,正式 受理后,项目审查人员要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依照有关审查审批的要求提交审批机构 (受权人)及时完成审批(批复格式见CECM)第四条审查审批人员可视需要走访客户;关于重大授信项目,可在营销时期参 与授信调查,帮忙客户领导评估客户履约能力、分析授信风险、提出授信方案等审查 审批人员要增强对项目所在地域经济金融情形的调研,增强项目的跟踪,增强与经营单 位的沟通。
第二节一样风险授信业务分析和评估第五条信贷审查人员应履行以下风险分析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授信风险治理政策、制度与细那么;二、 负责授信项目的基础性审查,对授信项目审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 负责;三、 审查授信(包括担保)的合法、合规性;四、 负责客观、准确地评估授信风险,独立发表审查意见,依照平行作业有关规定参 与授信前调查,揭露、评判风险,并提出风险治理意见;五、 负责为市场营销部门授信业务开展提供政策传导;六、 负责审核风险评级;七、 负责CECM系统有关数据的审核;八、 其他相关工作第六条 审查人员要依照审查原那么、评估框架和分析内容进行审查工作,一样风险的授信分析应坚持以下的大体原那么:一、 应依照本行的内外部情形判定授信风险是不是在银行可同意的范围之内,判定 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是不是与所经受的信贷风险相平稳二、 对一样风险授信项目进行分析时,做到并突出“三个注重”:(一) 应注重分析借款人(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从事要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 能力和以后的偿债能力;(二) 应注重分析借款人的经营治理能力、经营作风、治理质量和市场经营环境;(三) 应注重分析保证人(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从事要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 能力和以后的偿债能力或抵(质)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变现的难易程度及变现时 对价值的阻碍。
三、对一样风险授信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时,应做到如下“十看”:(一) 股东背景,是不是有清楚的组织架构,是不是立足于主业突出的核心公司,审慎对待空壳集团性公司授信;(二) 企业经营情形,是不是有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比较竞争优势、有竞争力的主导产品、较大的市场份额等;(三)企业财务状况,是不是有足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严防归并财务报表陷阱;(四) 企业以后,是不是具有成长性,包括对行业前景进行分析;(五) 宏观政策转变带来的企业经营风险;(六) 企业信誉记录,是不是在金融机构有欠息或超期记录;(七) 企业的纳税情形,是不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企业有较严峻的欠缴、漏缴或 偷税情形;(八) 授信方案是不是合理,授信品种是不是契合企业的实际需要,授信金额是 不是适度,既要与企业资产规模、主营规模和偿债能力相匹配,又要与我行的整体实力 相适应;(九) 授信誉途与还款来源,有无用途不明、不合理,有无骗贷、套取银行信誉 的嫌疑,还款来源是不是落实,还款方案是不是合理;(十)担保能力,担保是不是有实力,抵(质)押物是不是足值、易变现,最终 风险是不是可控第七条授信方案要达到如下“五个匹配”:一、 授信占比与我行地位相匹配,授信额度不求最大,但求最适,且与企业偿债 能力相匹配,与我行的整体实力相称。
二、 授信期限与资产转换周期相匹配,期限太长致使现金回流后被挪用,期限太 短致使贷款到期后现金流不足三、 授信品种与综合收益相匹配,品种单一可利用率低,品种过量,那么难以支 配四、 担保方式与风险缓释要求相匹配五、 授信誉途和企业经营打算相匹配,避免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第八条我行实行一级审查体制(特殊情形除外),即由低级受理的审批机构的审 查人员(包括总行信贷审批部和已设风险总监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含县域支行、异地支行,以下同此)的审查人员)履行审查职责,并出具审查报告原那么如下:一、 设立风险总监的分行(含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负责该分行对公一样风险授 信项目的审查;二、 总行信贷审批部负责未设风险总监分行对公一样风险授信项目的审查;三、 总行信贷审批部负责总行各业务部门直接经办的对公一样风险授信项目的审 查第三节 一样风险授信业务的审批第九条一样风险授信业务审批机构包括: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总行信贷审批部 (包括房地产授信审批中心、中长期授信审批中心、各授信审批组)、总行中小企业业 务部、分行风险总监及其转授权人等有关审批机构的议事规那么见附件4第十条信贷审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那么和要求:一、 信贷审批应坚持适度、均衡、可持续进展的指导思想,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增 进业务进展。
二、 信贷审批应坚持统一的授信标准,并与本地具体情形相结合,顺势而为,因地 制宜三、 信贷审批应遵循信贷流程和要求,将授信进程治理和节点治理相结合四、 依照授信方案在授信批复明确对借款合同、支付治理和授信后治理的相应要求第十一条一样授信审批流程(特定贸易融资授信和中小企业授信适用总行相关规 定)(一)设立风险总监的分行一、 客户领导完成调查报告并经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审查人员审查并 出具审查报告二、 对公授信治理中心主任对审查人员审查的所有对公一样风险授信项目进行复 核,对公授信治理中心主任到位前或因故不能履职的,应由分行风险治理部总领导室主 管对公授信业务的相关人员代行复核职责3、对优于BBB级(含)客户的短时间授信(不含房地产类授信)分行不需召开评 审委员会会议,对公判查人员完成审查并经对公授信治理中心主任复核后,直接报分行 主管公司业务行长(有问题授信可除外)和风险总监等受权人审批4、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授信项目(含复议项目)需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分行风 险总监是评审委员会召集人(分行风险总监因故不能召集分行评审委员会时,可由分行 主管公司业务行长作为B角代为召集),分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长应出席会议。
1)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分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长审批上报时需附各评审 委员签字的《授信业务意见表》2)关于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分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长审批同意并签署审批 意见后,提交分行风险总监等受权人审批;分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长否决的项目直接批复3)关于评审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的项目,分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长直接进行否决批 复五、分行风险总监在权限内进行审批:关于意向性许诺函授信、衡宇按揭贷款时期 性担保授信、工程机械及汽车全程通项下经销商授信、行标中小企业授信项目须按周批 量向分行行长报备,如遇紧急项目,也可即日单笔报备除前述几类授信之外的其他授信项目,分行风险总监权限内终审的授信项目,分行 行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具批复;超分行风险总监权限的授信项目,分行行长签署同意意 见后方可上报,依照审批权限别离上报总行信贷审批部或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假设分 行行长分管对公业务,在履行双线审批的基础上,可不经前述报备或加签审批意见环 节)分行行长关于本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具有“一票否决权”,关于风险总监审批否决的 授信项目,分行行长无权复活六、各分行及总行相关部门报送授信项目时,应依照具体授信类别,别离将授信项 目提交至总行房地产授信审批组或区域授信审批组。
关于提交总行各级会议审批的授信 项目,应由总行低级审批人初审后,方能提交各级会议审议审批关于同一个授信企业申请的、各经营机构同时提报总行的授信项目中既包括会议审 批又包括个人审批的,一并由相应的审批会议审批,审批权限按归并敞口计算7、分行上报超权限授信项目时,需报送以下表格的复印件或件(复议项目见本章第 五节),《中国光大银行**分行审批决议》(此决议在CECM系统中生成下载后,经风险总 监等受权人及分行行长签署同意意见)八、二级分行对公一样风险授信业务审批流程依照图2所示流程图执行二级分行 风险总监设立后,即开始依照我行有关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未取得授信审批转授权之 前,风险总监授信审批权限为零授权,但也应付所有上报管辖行的对公一样风险授信项 目逐笔签署意见九、《授信业务意见表》分为一级分行适用表格和二级分行适用表两种(见附件6), 各相关人员需在CECM系统中签署相应意见并与相适用的《授信业务意见表》维持一致,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领导、经营单位负责人、分行审查人员、分行对公中心主任、分行评 审会委员(如需)、分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长等具体流程见图一、图2所示:□1 □□□□□□□□□□□□□□□□□□□□□□□□□□ □□□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图2设立风险总监的二级分行对公一般授信项目审批流程经营单位完成授信调查,取得产品、 业务部门的专业审查意见(如需要) 二级分行审查人员审 查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复核否 批复二级分行行长 一否决和权限内项目+;[批复]I同意且超出二级分行风险总监权限- 是否召开会议 • 旦 八"妇厂二是「 分行召开评审委员会 否(二)末设立风险总监的分行―、审查审批流程(1)客户领导完成调查报告并经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分行完成项目 推荐流程,上报总行信贷审批部。
2)总行信贷审批部低级审批人完成初审后,依照适用权限提交相应审批机构/ 人员二、各相关人员需在CECM 系统中签署相应意见并与《授信业务意见表》维持一致,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领导、经营单位负责人、分行审查人员、分行评审委员会委员、主管 公司业务行长、分行行长具体流程见图3所示:图3未设立风险总监的一级分行对公一般风险授信的审批流程图 是否需要召开云 否—: 批复 *-. ..议V/ 是L 房地产授信审批中心 / 批复 ■: <.../> 中长期授信审批中心 M、 批复 ;. H士借宙地丞吕A 权限内或否决的 : 地佰* 总仃信贷申批委员会 ■ 土刀上口朗币口 ! 批复 :超权限项目 J同意且超权限项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批复七批(关联交易)―批复J第十二条有问题授信的审批一、 本章“有问题授信,,是指贷款五级分类为后三类的授信项目和五级分类虽为正 常、关注类,但已成立债权银行委员会的授信项目二、 有问题授信项目在分(支)行资产保全数门提出保全方面的专业审查意见基础 上,设立风险总监的分行依照一样风险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办理,分行风险总监和分 行行长同意后依照审批权限别离上报总行信贷审批部/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具体流程 见图一、图2所示;未设立风险总监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