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奖励旅游的方案 为奖励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中心将安顿员工在五一后出游放松心情具体计划如下: 1、出游员工范围:2008年4月30日在册员工,不含清洁工 2、出游时间:2008年5月1日5月30日中任意时间段 3、出游形式:员工自由出行,不限时间、地点员工出游回来后,凭旅行社发票报销工龄10年以上员工需使用至少5天年休假期,工龄1年至10年的员工需使用至少3天年休假期如果年休假期已使用过,那么需要交同等时间的调休单如果年休加调休时间均不满足要求,那么需扣除缺乏时间的事假工资工龄1年下列员工〔含实习、见习生〕如需请假那么扣除相应时间的事假工资 4、报销金额: 1〕在集散中心工作满3年以上员工,可一次性报销5000元 2〕在集散中心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员工,可一次性报销4000元 3〕在集散中心工作不满1年的员工,含见习生、实习生,可一次性报销3000元 4〕以上工作年限均以首次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日期至2008年4月30日的时间为准 5、发票要求:需由正规旅行社开具的机打发票〔上海市效劳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非手工开具的发票〕,发票单位写上海旅游集散站,发票内容为旅游费。
6、报销流程:2008年6月30日之前,员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有效发票至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休假时间及金额,做好相应登记工作,分两个月汇总交主任审核批准,计财部报销相应的旅游费用关于员工奖励旅游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