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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社团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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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社团工作手册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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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年度第 学期社团名称:负 责 人:共青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制目 录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总则 ——————————————— 2社团的成立登记 ——————————————————————2社团的成员 ——————————————————————4组织与活动 ——————————————————————5社团经费 ——————————————————————6附则 ——————————————————————7社团宣传活动管理条例————————————————————8附表:表一:社团成立申请表———————————————————— 9表二:社团主要发起人登记表—————————————————10表三:社团成员名单—————————————————————11表四:社团工作计划—————————————————————15表五:会议记录———————————————————————16表六:社团常规活动登记表——————————————————21表七:社团大型活动申报表——————————————————22表八:社团活动宣传登记表——————————————————23表九:社团奖励登记表————————————————————24表十:社团指导老师工作情况表————————————————26表十一:社团变更申请表———————————————————29表十二:社团工作总结————————————————————30表十三:社团注销申请表———————————————————31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为健全和完善学生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学生社团)建设,协调社团与其它机构及各社团间的关系,促进社团的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学生素质教育,特别是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颁布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性 质学生社团是由本校学生自愿组织参加的社会团体,隶属院团委,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第二条 宗 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学校对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在校内外(主要在校内)开展政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方面的有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同时培养和发展其爱好与专长,提高同学自身素质,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第三条 管 理学生社团由院社团联合会具体领导与监督,社团联合会同时协调各社团的支持单位对社团的具体活动进行指导各学生社团领导机构有相对独立性,并有权处理内部日常事务第四条 组织原则各社团均以民主集中制为其组织原则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登记第五条 凡我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兴趣爱好发起,并有管理、物资等基础条件的,均可申请成立社团凡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有自己的指导老师或支持单位,应当有指导老师或支持单位审查同意,并取得指导老师或支持单位的推荐书后,再以书面形式向院团委申请,由院团委审批指导老师可为相关专业或特长的老师,所谓支持单位是指对学生社团在行政事务、财务、活动场地及技术方面能够提供支持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向团委提交下列材料:(一)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申请书(二) 指导老师或有关支持单位的审查文件及推荐书(三)社团的章程(四)本学期工作计划第七条 社团章程当注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如法律学会(二) 宗旨: 如学生法律学会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素质,普及法律知识,丰富校园文化三)经费来源(四)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办法和具体职权范围(五)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六)会员的权力和义务(七)章程修改程序(八)社团的终止程序(九)其他的必要事项第八条 团委在接受申请的一周内,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答复第九条 各学生社团在每一个新的学期开始的前4个星期,应到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注册时应向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材料:(一)上学期工作总结(二)上学期经费使用情况(三)本学期工作计划(四)社团主要负责人个人情况登记表及社团全体成员名单第十条 凡未经批准或未按时登记注册的社团均予以注销,由社团联合会申报院团委,并通报全校被注销的社团应停止一切活动,如果被注销的社团依然继续活动的,将对社团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名称、活动范围及活动方式时,应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形式申请,经批准并重新备案后方可以新的名称、新的工作方式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 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年检,如果发现社团组织涣散,长期不开展社团活动,有权提出撤消社团的决议,由社团联合会实施并通报全校第三章 社团的成员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 (一)凡自愿参加且并无下列情况的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成为学生社团的成员(1)受留校察看处分,并在察看期内者2)上学期四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二)所有社团成员的会员证由各社团自行签发三)社团成员有权要求所在的社团为其建立个人档案,以记录其在该社团的活动及其他情况 (四)社团成员有权监督社团干部在社团内的活动,对不合理的现象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 (五)社团的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第十四条 社团干部(一)社团各级干部按各社团章程中的规定产生,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生效二)原负责人因某种原因中途离任,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可推荐一人暂时代理三)学生社团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社团章程中规定的负责人产生程序时,由社团联合会联同指导教师公开招聘产生,经一个月试用期考核批准后正式生效四)以下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终止该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对其进行处分,实行罢免决定1、违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开展批准范围外的活动,产生不良影响2、社团账目经费不明,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3、社团活动过程中犯有严重错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第四章 组织与活动第十五条 各学生社团应在不与国家法令、学校校规校纪相抵触的条件下,努力建立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满足社团成员的需要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活动应以社团自身建设为基础,在满足会员需要之后,再面向全校同学进行活动第十七条 对于学生社团有积极意义的活动,社团联合会将从经费、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第十八条 对于活动范围超出社团注册的活动范围以及全校范围的活动,应提前将活动的方案、资金预算等提交社团联合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九条 社团联合会在各学生社团举办各类活动时,有权派人监督该项活动当监督人员执行监督工作时,该社团任何人不得干涉其工作为监督人员确认该社团进行不正当活动时,有权要求该社团停止该活动第二十条 各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应尽量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参加活动时的应征得社团联合会的批准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活动应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安排,不得损坏学校公物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印刷品管理(一)    印刷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二)    社团出版的印刷品必须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批准后方后实施。

三)    印刷品应在内部交流,如需与外单位交流,应预先征得社团联合会审批四)    印刷品若需收费,需报社团联合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要做好各项活动情况的总结记录,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报交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1、各社团应在活动前三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申请及活动计划,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有重大活动,应提前半个月提交活动申请及活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如遇紧急活动,视其活动情况而定常规活动可在学期初统一上报审批凡未经审批通过的活动,一律不得开展2、活动完毕后须在三天内递交活动总结3、各社团进行活动期间,社团联合会有权随时派工作人员予以检查4、各社团活动所使用的一切器材、场地由各社团负责整理、打扫5、各社团组织活动,如发现组织上有重大失误,社团负责人须提交书面检查6、各社团有权对社团联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提出有创意的建议的社团,在参加优秀社团评比时将给予优先考虑7、各社团应在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活动,凡参评“优秀社团”的社团须在本学年至少有两次较有影响的活动8、社团间联合举办的活动须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中所有责任由举办活动的社团共同承担9、社团与其它各学生组织间联合举办活动,须报经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 社团经费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经费应以社团自筹为主,学校拨款为辅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以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第二十七条 会员费(一)各社团可依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可以按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每学期收取一次会员费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0元二)学生社团因实际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费,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经院团委审查同意,方可按照新的会员费标准收取会费三)会员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第二十八条 捐赠、赞助资金或实物(一)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二)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可以向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三)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时不得承诺学校允许范围外的条件四)社团接受的捐赠或争取到的赞助,必须按学校规定用于社团活动,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第二十九条 学校拨款(一)学生社团进行大规模基本建设、重要活动以及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任务,可以申请学校提供全部或部分活动经费二)学生社团申请学校拨款,应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1、活动计划2、经费总预算3、申请学校拨款额度及使用计划(三)学生社团经批准获得的学校拨款,由社团联合会监督使用。

四)学校拨款包括学校社团活动基金及有关部门的财政支持第三十条 学生社团应账目清楚,钱账分离社团联合会在每学期末对各学生社团的账目进行审查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在社团联合会社团宣传活动管理条例1、为便于协调各社团活动,各社团在需要借用宣传板等物品时,必须提前3天申请,特别情况酌情处理借用教室提前1周申请,并请于每周五中午前将申请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2、社团联合会的宣传板等用品,是属于全校社团公有的为便于管理、防止遗失或其它情况出现,各社团在向社团联合会借用各类物品除提前申请并填写登记表外,需押经手人有效证件一份(学生证、身份证),在活动结束及时归还3、各社团向社团联合会借用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并用书面材料说明情况4、为规范社团的宣传活动,学生社团在出海报、传单内部资料、报纸、杂志之前,需将样稿(已完稿)送交社团联合会审阅,经批准后方可发行样稿批准后不得再增添其它内容,除海报外,其它各类宣传品需送交一份供社管中心备案存档另外,宣传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院团委宣传中心的有关规定,维护社团形象5、社团在使用活动中心场地及其它场地后,须保持场地清洁,活动结束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场地设备之后方可离去。

若不遵守,所有场地不再借给该社团6、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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