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专升本”学生学位课程学分认定方法(试行)教发(20XX ) 269号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贯彻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位授予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特根据《XX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和《关于“专升本”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方式变更 的通知》制定本方法一、学分认定的范围. 20XX年及以后通过“专升本”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全日制在校生1 .“专升本”学生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中没有包含的学位课程二、学分认定的标准和要求1 .学分的认定应对学生完成的课程结构、所学课程的内容等,是否到达学位课程 的要求进行全面确认2 .学位课中的公共类课程,假设学生在专科阶段学习中已经修读了相同或相近课程, 以专科阶段该课程成绩记为学位课程成绩,认定全部学分;学位课中的专业课程,或学 生在专科阶段学习中未修读过的公共类课程,按照以下条款处理:(1) “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修读的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的学位课程内容相符, 学时到达学位课程3/4及以上的,其成绩可以认定为学位课程成绩,记学位课程学分2) “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修读的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的学位课程内容相符, 但学时缺乏学位课程学时3/4的,或者学生在专科阶段修读的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的 学位课程内容不相符的,或未修读过相关课程的,应重新修读该学位课程,并以修读后 的考核成绩记为该学位课成绩,记学位课学分。
3)对学位课程的学分认定,按照学校学分认定方法,经开课学院审核后生效三、学分认定的程序1 .各学院在提交“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培养方案时,应同时注明未包含在该方 案中的学位课程的详细信息2 .需认定学分的学位课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开课学院根 据学生“专升本”前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的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并进行成绩录入3 .不能认定学分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课程修读,考核结束后,成绩汇总报教 务处四、课程修读的相关规定.未通过学分认定而需修读的学位课程,不得申请免修、免听1 .学生修读课程学分,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试 点的假设干意见》文件精神和《XX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交纳全额学 分学费附件:XX大学“专升本”学生学位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XX大学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申 请 认 定 学 分 的 课 程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已有成绩课程学时学分申请认定课程学时学分学院意见签名(公章)年 月 II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