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水平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组织“堡垒指数”区分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三大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着眼政治体系、队伍体系阵地体系、服务体系四大体系建设,分门别类建立考评参考标准分类施策进行科学化管理农村党组织“堡垒指数”参照农村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评分标准执行,这里不作另行规定第三条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分类指导、量化考评,动态管理、激励创先和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进行第四条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对应本办法配套建立的所在领域党组织“堡垒指数”参考标准进行考评第二章指数体系第五条党组织“堡垒指数”由基础积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础积分主要包含政治指数、队伍指数阵地指数、服务指数四个分项指数,总分值为100分第六条正向加分指数主要根据党组织在引领示范、典型宣传推广、急难险重任务完成等方面堡垒作用发挥情况,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正向加分。
第七条反向扣分指数主要根据党组织班子配备,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向扣分第三章考评程序第八条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党支部配合,按照基层党组织承诺、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亮分公示“一诺三评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第九条党组织承诺每年年初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所在领域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参考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就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好事等内容做出具体承诺,与上级党组织签订目标承诺责任书党组织应及时公示公开承诺事项,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第十条党组织自评每年6月和12月,党支部逐条对照“堡垒指数”评分参考标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自评填写基础积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形成自评分,并就得分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自评得分说明主要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内容自评打分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虚报第十一条党员群众测评基层党组织自评结束后,上级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照“堡垒指数”考评参考标准,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党组织完成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测评。
党员群众测评分占考评分值的40%第十二条上级组织评定党员群众测评结東后,上级党组织要专门召开班子会议,根据下属党组织自评得分、党员群众测评得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得分,在核实正向加分、反向扣分要素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分上级党组织评分占考评分值的60%上级党组织按照各项得分及占比,核算各基层党组织综合考评得分,并认定考评等次第十三条亮分公示党组织“堡垒指数”得分和考评等次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反馈,结合党组织晋档升级活动,适时通过党务公开栏、内部文件、会议传达等途径向基层党组织、党员公示第十四条在开展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中,如发现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党组织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第四章结果运用第十五条上级党组织根据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得分将基层党组织评定为坚强堡垒党组织、良好党组织、合格党组织不合格党组织四个等次,完善奖惩措施,分类管理,强化巩固提升第十六条坚强堡垒党组织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且不超过党组织数的10%上级党组织应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支部书记优先评优,在打造党建示范点上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鼓励继续创新发展,帮助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现固工作成果,优先推荐上级党组织列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第十七条良好党组织考评得分在80-89分之间的党组织且不超过党组织数的20%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良好党组织的教育引导,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具体指导帮带,帮助理清思路、明确赶超目标,强化提升措施,促进晋档升级为坚强堡垒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指定班子成员联系包抓,落实帮带责任要对照“堡垒指数”参考标准,找准问题和症结,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提升方案,限期完成,确保晋位升级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各级基层党(工)委要加强对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结合实际细化考评项目量化评分要点,优化考评程序,注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统筹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XX市X区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