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办理工作居住证须知海淀区办理工作居住证 一、审批单位注册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二、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诚信声明 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证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办证人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办证人在京固定住所证明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证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3.1聘用单位变更: 单位申请 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 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2居住地址变更: 单位申请 本人申请 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3随往人员变更: 单位申请 本人申请 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单位的接收函或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4其他资料变更: 单位申请 本人申请 变更项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5注销有以下三种情况: 《居住证》到期后自然注销 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注销申请"两个月后自然注销 个人提出注销申请:持本人申请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到区人事局办理注销手续 3.6《工作居住证》上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申请 本人申请 同一底版照片一张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局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7企业注册信息中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申请 工商局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8单位注册地变更: 单位书面申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9单位查询密码: 单位书面申请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0变更单位信息: 单位书面申请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单位申请 本人申请 同一底版照片一张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六、年检: 每年x月x日-x月x日期间申请单位须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填写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