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税费代付补充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的《收派服务合同》,甲方快递鉴于甲、乙双方于—年_月_日签订编号为: 月结账号为 ; 鉴于,乙方现可为月结客户从大陆(不含港澳台)寄至海外国家的快件提供进口清 关税费代付服务; 现,基于互惠互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第1条服务范月1.1本补充协议下“清关税费”指的是快件在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因 履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要求的手续而产生的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关费、 服务费、查验费、退单费,具体以不同国家实际清关操作为准)无论因何种情况 导致清关税费与甲方预期费用不一致(包括海关不认可申报价值的情况),所有的 清关税费以海关的最终认定为准1.2除非海关调整申报价值,乙方不会另行与甲方确认清关税费1.3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对所有清关税费承担责任,如收件人或第三方未支付其 应支付的清关税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等费用1.4甲方知悉并同意,本补充协议下甲方委托乙方收寄的物品应当符合《收派服务 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清关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乙方 有权拒绝或中止本补充协议服务,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 责;若已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第2条清关代付税费的结算21乙方清关代付税费的结算账期及方式同《收派服务合同》运费结算条款保持一 致乙方代付的清关税费以税金产生时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向甲 方收取2.2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第3条保证金3.1甲方应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乙方有权单方面根据乙方为甲方代付的税 费金额及其他交易情况调整保证金额度若甲方逾期未汇入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 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本补充协议服务或终止本补充协议3.2甲方需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方可提供本补充协议下服务3.3如甲方出现拖欠费用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扣减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弥补 损失,并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补缴保证金若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无法弥补其所 拖欠的费用,或甲方未依据乙方指示补足保证金,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本补充协议下 服务直至甲方足额缴纳其所拖欠的清关税费或补足保证金,也可选择终止本补充协 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3.4若本补充协议终止,在甲乙双方费用结算完毕的前提下,剩余的保证金将于七 个工作日内以无息汇款方式退还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第4条争议解决4.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 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5条附则5.1本补充协议仅适用于乙方清关税费代付服务且构成《收派服务合同》的一部分, 未尽事宜参照《收派服务合同》约定若本补充协议与《收派服务合同》有不一致 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如有修改应以书面为之5.2除《收派服务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如欲终止本补充协议,应 提前三十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补充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乙方向甲方要求支付 乙方已代付的清关税费的权利5.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 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年 月曰甲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