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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解读与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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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解读与风险预防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蔡格平13911771751caigeping@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引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 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 )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该规定的实施将给汽车行业带来新的挑 战与问题,汽车服务企业有必要认真学 习与探讨三包责任规定,以提升企业的 抗风险能力引言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目录一、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二、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三、三包责任的风险防控四、三包纠纷的处理五、相关工作建议目录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一、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一)三包责任期(二)三包责任的设定(三)三包责任的免除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三包责任期自销售者开具发票之日 起计算分为: 1.包修期2.三包有效期(一)三包责任期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1年2年3年60天3千公里5万公里 6万公里三 包 责 任 期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包修期三 包 有 效 期4种质量问 题免费更 换或退货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二)三包责任的设定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注:维修者应当提供咨询修理服务;开展现场修理服 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责责任期限 构成条件 超时补偿时补偿包修期: 3年/6万公 里质质量问题问题修理时间时间 >5 日,提供备备 用车车或交通 费费用1.免费维修(免工时和材料费)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2.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责责任的期限 构成条件责责任形式易损损耗零部件 质质量保证证期生产产者明示的易 损损零部件出现质现质 量问题问题免费费更换换注:1.生产者应当将易损耗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及易损零部件的范 围明示在三包凭证上2.生产者不应将过多的零部件划入易损件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生产者明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 类不应超出下表所列范围—引自《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 围及三包凭证(草案)》序号种类类范围围1空气滤滤清器2空调滤调滤 清器3机油滤滤清器4燃油滤滤清器5火花塞6制动动摩擦片7离合器片8轮轮胎9制动动液10发动发动 机油、发动发动 机冷却液11变变速器油12液压压(转转向助力、悬悬架) 油 13蓄电电池 14遥控器电电池 15灯泡 16雨刮片 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3.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责责任期限 构成条件 限次 补偿费补偿费60日或 3000公里 之内发动发动 机、变变速器的 主要零件出现产现产 品 质质量问题问题≥1次 无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总总成主要零件种类类范围围发动发动 机曲轴轴、主轴轴承、连连杆、 连连杆轴轴承、活塞、活塞环环 、活塞销销气缸盖凸轮轴轮轴 、气门门气缸体变变速器箱体齿轮齿轮 、轴类轴类 、轴轴承、箱 内动动力传动传动 元件发动机、变速器 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 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 括表格中所列出的内 容。

—引自《家用汽 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 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 (草案)》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4.支付合理使用补偿更换车辆责责任 期限构成条件 后果使用 补补 偿偿 2年 /5万 公里1.严严重安全性能故障>2次 仍不能 正常使 用支付 合理 使用 补补 偿偿2.发动发动 机、变变速器或其主要零件累计计更 换换>2次(注意重复计计算的解释释)3.转转向系统统、制动动系统统、悬悬架系统统 、前/后桥桥、车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 累计计更换换>2次 4.同一产产品质质量问题问题 累计计修理>5次 5.累计计修理时间时间 >35日 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 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案例:某品牌车价款80000元行驶里程:10000公里补偿系数(n):0.8%补偿费用= 【80000 (元) ×10000 (公里) /1000 】 ×0.8%=6400 元合理补偿计算公式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总总成主要零件种类类范围围 转转向系统统转转向机总总成 转转向柱、转转向万向节节 转转向拉杆(不含球头头) 转转向节节 制动动系统统制动动主缸 助力器 轮轮缸 制动动踏板及其支架 悬悬架系统统弹弹簧(螺旋弹弹簧、扭杆弹弹簧、钢钢板弹弹簧 、空气弹弹簧、液压弹压弹 簧等) 控制臂、连连杆 前/后桥桥桥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传动轴 、半轴轴 车车身车车身骨架副车车架纵纵梁、横梁前后车门车门 本体转向系统、制动 系统、悬架系统、前 /后桥、车身的主要 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 三包凭证上,其种类 范围应至少包括表中 所列出的内容。

—引自《家用汽车产 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 范围及三包凭证(草 案)》 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5.支付合理使用补偿退车责责任 期限构成条件后果使用 补补 偿偿 2年 /5万 公里1.严严重安全性能故障>2次 仍不 能正 常使 用支 付 合 理 补补 偿偿2.发动发动 机、变变速器或其主要零 件累计计更换换>2次3.转转向系统统、制动动系统统、悬悬架 系统统、前/后桥桥、车车身的同一主 要零件累计计更换换>2次符合更换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可 换换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6.免费退、换车辆责责任期限 构成条件 限次使用 补偿补偿60日或 3000公里 之内1.制动动系统统失 效 2.转转向系统统失 效 3.车车身开裂 4.燃油泄漏≥1次 无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三)三包责任的免除1.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 疵; 2.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3.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 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4.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 成损坏的;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5.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 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7.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 证。

注:以上2、3、4、5项都存在取证与认定问题 ;3、4、5项需要存在因果关系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二、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1.为什么销售者作为第一责任人? (责任顺序)2.退换车为何分为免费和支付使用补偿两种 情况? (责任判定)3.产品质量责任与服务质量责任的区分三包规定中的三个法律问题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与三包责任相关的主体• 生产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的生产家用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商标或其 他可识别标识)颁发产品合格证的单位从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 售的单位视同生产者• 销售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消费者直接销 售、交付家用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发票 的单位或者个人• 维修者——是指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 理合同,依照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家用汽车产品 修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 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 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 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 偿——《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合同责任 销 售 者生 产 者消费者买 卖 合 同 关 系产 品 责 任三包责任承担者三包责任经销合同关系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判定三包责任的重要法律概念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承担责任的主体销售者生产者合同责任明示担保默示担保产品责任产品缺陷产品瑕疵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缺陷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 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标识缺陷; •缺陷与召回; •缺陷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瑕疵•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规定的要求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三包规定的法律分析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产品质量问题与服务质量问题的区分生产者应当负有以下责任: a.对产品内在质量负责b.对产品标识负责 c.对产品包装负责 d.对产品质量承担后续观察义务(召回) 销售者应当负有以下责任:a.建立收货检查验收制度b.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c.产品交付及其明示警示义务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三包责任的界定主机厂经销经销 商特约维约维 修商客户户产产品质质量责责任销销售服务质务质 量 责责任维维修服务质务质 量 责责任过错责过错责 任如:产产品缺陷 或瑕疵因销销售者存在 过错导过错导 致的服 务务缺陷或瑕疵维维修质质量问题问题如:使用不当 导导致的损损坏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一)汽车销售阶段(二)汽车维修服务阶段(三)三包退、换车阶段三、三包责任的风险防控三包责任的风险防控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一)汽车销售阶段三包责任的风险防控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向厂家订车整车运输新车接收新车验收及交接手续售前PDI客户接待试乘试驾签订 购车、保险、 贷款、精品、 装饰等合同客户付车款商家交车附加增值服务汽车销售者销售流程图(三包规定销售者义务)销售者履行交付、明示等义务告知义务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车辆损坏1.风险转移 2.书面确认1.客户要求加装的 2.非客户要求加装的 关键点:开发票的时间风险与预防案例三包责任的风险防控进货检查验环节 售前PDI 车辆交付环节风险转移到经销商查验:1.车辆外观,内饰2.随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合格证、三包凭证、 维修保养手册、使用说明 书等。

注:进口车还有货物进口 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证明、进口机动车随车检 验单3.随车工具、备件等注:以上查验行为,应当 留有书面确认单据PDI:1.对待售前车辆日常维护保 养2.有维修行为的,应当做好 维修记录的留存1.交付:合格产品、发票、随车 文件、随车工具等2.查验: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 验的质量状况3.明示: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 包有效期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 称、地址和联系等修 理网点资料4.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项、按要 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 三包免责条款等注:以上查验行为,应当 留有消费者书面确认单据 与三包相关的风险点• 新车检验• PDI• 新车交付• 充量车• 精品加装、改装第十一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 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 证明和其他标识第十二条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 (一)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 及发票; (二)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 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 (三)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 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四)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 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 和三包有效期; (六)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 址和联系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 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 者; (七)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 (八)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 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 。

其他风险点• 试乘试驾——责任约定• 二手车置换——资质、交易环节多难控制• 贷款——信用卡付款,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不一致• 延保合同——合同风险被牵连的可能性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二)汽车维修阶段三包责任的风险防控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汽车维修阶段法律关系消费者 维修者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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