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吉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吉林2016-12-14浏览:分享人: 曾美健版从2017年开始,每一个老师的身份都可从全国教师管 理信息系统一键查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吉林全国教师管理 信息系统登录入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点击进入》》》吉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操作指南 条件基本要求请使用使用IE,火狐,谷歌浏览器流程操作流程首先登录网址:http:///进入主界面后单击第二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一 教师自助子系统”,即可进入信息录入界面登陆登录要求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系统自动生成(生成的密码已经下发 各部门,可采用'‘复制”、“粘贴”方式进行录入注:密码 最好是从电子版上直接复制粘贴,手动输入极易出错,出错 后页面会被系统锁定,需等待10分钟后再次重新输入即可进入系统后,需立即修改密码(数字、字母、符号三种 符号组合),显示密码强度为“强”时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关于2016年吉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市(州)、 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有关 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与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128号)工作要求, 为指导各地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申请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 申请认定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 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 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 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 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 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3.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 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 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6.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 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7. 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 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 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三、 认定机构及权限各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依法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 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就读 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高级 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由所在地的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四、 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春季开放时间为2016年4月20 日至7月10日(注:5月28日至6月12日期间系统关闭), 其中网报时间为5月4日至20 0,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5 日至27日;秋季开放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至12月10日 (注:10月1日至9日期间系统关闭),其中网报时间为10月 10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0日至30 0o信息系 统在法定工作日8:30—17:30期间开放,各级认定机构需在网报开始前设置好 本机构工作安排,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调整现场确认受理 时间,在现场确认注意事项中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便 于申请人咨询和办理后续事项五、认定流程1. 网上申报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 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 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 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 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一致按照《考试方案(试行)》规定,2016年及之前已入学的 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持 毕业证书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 格此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2. 现场确认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 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 下:(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 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含在读 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作为可毕业证明;(5)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 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 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 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的《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2016年起不再统一发放《合格 证明》,改由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 印);(8) 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 (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 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 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0)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 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3. 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 法定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合格人员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 师资格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 证书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六、有关要求1.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 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操作,依法认定,落实USB-Key 专人专用制度,加强对认定用户和确认用户等工作人员的责 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严肃查处违规操作行为,严把教师 入口关,维护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信息录入、编号生成和数据下载工作,对《教师资格认定申 请表》等重要材料进行存档保管在打印证书前认真做好认 定数据的核查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认定条件误生成证书编号 的数据,要及时撤销其证书编号对已转为历史数据的错误 认定信息,要填写《认定历史数据删除申请表》上报省级管 理机构申请删除2. 春季认定工作中,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 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市 (州)认定机构要与本地区各高校密切合作,合理安排广大高 校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受理工作。
要加强对全日制普通院校师 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管理,对学校培养资质、师 范专业设置和毕业生成绩单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高认定 工作质量3. 各地区本批次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市(州)级认定机 构统一向省级管理机构提出证书征订申请各级认定机构要 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做好登报挂失、《教 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等纸质材料存档,并在教师资 格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模块中进行登记, 以此作为向国家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为 与各市(州)春秋两季领证时间保持一致,信息系统中的证书 补发换发统计时间统一按照春季1月1日-6月15 0,秋季 7月1日-12月15日执行,各认定机构需在此期间进行补发 换发信息登记七、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我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部署,下半年将继 续在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除已进入 试点的通化地区、梅河口市、辽源(市区)以外,2016年新增 安排辽源地区其余县(市)及白山(市区)、白城(市区)进入试 点,试点工作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 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八、相关政策1.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 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 准的通知》(教资字[2016115号)相关项目。
2. 2016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 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申请对应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 种类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3. 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 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4. 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 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 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 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1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