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子女婴幼儿补贴申请表我家子(女) ,出生于 年 月 日,申请我院婴幼儿补贴部门:申请人:年 月 日附注: 1.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的婴幼儿,无论是否入托,从出生后第7个月开始至7周岁为止,每月由家长双方单位分别随工资发给婴幼儿补贴费40元2.请符合条件的编制内职工,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填写此表,并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于每月20日前交院人事处人事处将按照规定随工资发放婴幼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