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研究生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木办法一、 考核目的博十研究生中期考核旨在对博十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掌握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的情况进行考核,以考杏其是否具备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资格二、 组织实施1. 博十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在开题报告之前进行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 博十研究生,应事先提出延期中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批准延期考核M在申请延期示半年内完成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中请延期,按中期 考核不合格处理2.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纟R织,考核方式由各单位结合木学 科特点自行确定中期考核的具体时间与地点须事先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 家进行督导抽杏三、 考核内容(一) 思想品质考核是否遵守学术道徳,在学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学术失范行为二) 课程学习考核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己取得全部课程学分三) 学科综合考核1. 考核的内容应包括木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知识、相关学科知识综合 考核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是否具备综合运用 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 对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身份的博士研究生或跨学科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学科综 合考核中可适当考核其木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内容四) 科研能力考核结合博士研究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 杳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四、 考核程序1. 由博士研究生木人中请,填写《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中请表》,由所在博士 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考核2. 由木学科及相关学科的3〜5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专 家纟R进行考核,其中木学科专家的人数应多于相关学科专家的人数考核专家纟H•组长由博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被考核者的导师可担任考核专家,但不能担任纟fl长考核专家组成员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中期考核3. 考核前,导师应向考核专家组报告研究生的专业、研究方向和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 学习和科研任务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H标及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确定考核范围, 拟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或口试4. 考核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组在《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 上就思想品质、课程学习、学科综合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情况写出综合评语,提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由组长审核后签名。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1. 考核结果的审定:博十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在《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 核中请表》上做出决议:合格或不合格《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由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示培养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备案2. 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 学位3.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并安排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 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终止其博士阶段学习,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木办法从2009级博十研究生开始施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