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蜂花粉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万****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26.50KB
约5页
文档ID:116115070
蜂花粉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_第1页
1/5

蜂花粉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3.1 适用范围适用于蜂花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通用不同种类的蜂花粉3.2 产品种类蜜蜂采集被子植物雄蕊药或裸子植物小孢子囊内的花粉细胞,形成的团粒状物蜂花粉的种类,主要依据粉源植物来区分如油菜花粉,茶花粉,玉米花粉等3.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30359 蜂花粉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3.4 抽样3.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

3.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600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不少于600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所抽样品分成2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3.4.3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3.5 检验要求3.5.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6-3表26-3 蜂花粉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蛋白质GB/T 30359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5009.52水分GB/T 30359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5009.33铅GB 2762GB 5009.124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aGB 2760GB /T 5009.355菌落总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26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37霉菌计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15注: a.2015年5月24日前生产的蜂花粉判定依据为GB 2760-2011,2015年5月24日后(含)生产的产品判定依据为GB 2760-2014。

3.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6 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3.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3.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