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党学发〔2009〕 6 号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高我校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现将《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印发,请各单位遵照实施,予以配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心理危─ 2 ─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面临超出他们应付能力的事件或情境时,产生的一种心理严重失调状态第三条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或群体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其心理失调状态得到迅速缓解或消失,增强其应对危机事件的能力,重新适应生活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由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担任。
第五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二)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三)督促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危机干预工作,一旦发现重大危机事件立即启动“南京 邮电大学危机干 预快速反应机制”(见附件 1)四)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 ─第三章 工作制度第六条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需建立并完善以下几项制度:(一)对口负责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口负责二级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主动与对口学院沟通,了解学生心理状态二)培训制度选派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并有计划地对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员、心理信息员、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三)报告制度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员、心理信息员、学生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组织报告心理危机事件四)备案制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在各学院的积极配合下形成学生危机信息备案制度,对以下资料进行备案:1、心理健康普查中需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档案2、《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心理咨询档案》3、学生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
4、对出现严重心理危机症状从而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实施监控与干预的详细记录5、《心理危机干预监控信息表》五)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各学院报送的材料以保密文件形式传送─ 4 ─第四章 危机状况评估及重点干预对象第七条 个体面对危机时会出现一系列身心反应,一般危机反应会持续 4-8 周危机反应主要表现在生理、情绪、认知和行为等方面对于危机事件的处理要在评估其危险程度后,对高危人群运用多种干预手段,提供及时干预,积极开展心理救助一)生理方面:心跳加快、血压升高、肠胃不适、腹泻、食欲下降、出汗或寒战、肌肉抽搐、头痛、耳朵发闷、疲乏过敏、失眠、做恶梦、容易惊吓、头昏眼花或晕眩、感觉呼吸困难或窒息、哽塞感、胸痛或不适、肌肉紧张等二)情绪方面:常出现害怕、焦虑、恐惧、怀疑、不信任、沮丧、忧郁、悲伤、易怒、绝望、无助、麻木、否认、孤独、紧张、不安、愤怒、烦躁、自责、过分敏感或警觉、无法放松、持续担忧、害怕即将死去等三)认知方面:常出现记忆困难、混淆、注意力不集中、犹豫不决、缺乏自信、无法做决定、健忘、效能降低、计算和思考理解都出现困难、不能把思想从危机事件上转移等。
四)行为方面:呈现社交退缩、沉默、情绪失控、典型行为习惯改变、过度活动、没有食欲或暴饮暴食、逃避与疏离等行为、容易自责或怪罪他人、不易信任他人、与人易生冲突等第八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需将其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予以特别关注:─ 5 ─(一)因学习压力过重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高分低录后对学习失去兴趣的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编级生、将被退学的学生等二)生活中遭遇应激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感情受挫(失恋、单相思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的学生三)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如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治疗周期过长,经济负担过重的学生四)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神经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心境障碍(抑郁症、躁狂发作、双相情感障碍)、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性障碍等五)有自杀或伤害他人念头、曾经有过自杀或伤害他人行为、自杀或他杀者周围受到心理创伤的学生六)因环境适应不良、人际功能失调、经济严重困难、网络依赖失控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第五章 预警机制第九条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指敏锐觉察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 6 ─险做出早期预防,防患于未然第十条 建立学校、学院、学生三级预警网络,发挥学院心理员、心理信息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预警信息的畅通一)一级预警:学校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与学院心理员沟通,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危机状况;有针对性地在全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教育,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普查,筛查出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个体,并指导学院对他们进行危机预防或干预工作;在心理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指导心理员和心理信息员开展一系列心理危机干预活动,提升我校学生认识危机、应对危机的水平二)二级预警:学院学院负责选拔本院心理员和心理信息员,并将名单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学生工作干部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有异常心理或行为的学生;要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思想与心理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并引导他们学会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和解决面临的困难和冲突;若有重要情况,由各学院心理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的干预。
三)三级预警:学生─ 7 ─充分发挥心理信息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在宿舍和班级中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的氛围心理信息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同学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及时将班级、寝室重大应激事件、有重大心理变故和行为异常的同学上报上级组织和本学院心理员;及时推荐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接受心理咨询服务第六章 干预措施第十一条 建立阻控系统对学校范围内可能诱发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人物、事件、情境等刺激源,领导小组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高危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高危个体遭遇刺激后可能具有攻击行为的对象,学院应采取保护或隔离措施第十二条 建立监护系统(一)对出现心理危机症状但尚能坚持学习生活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以学生工作干部为负责人,学生干部、心理信息员、宿舍同学为主的学生监护小组,监护其安全;必要时,学院需请其家长来校负责监护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二)对心理危机症状表现明显尤其是存在自杀意念及出现自伤、自残、伤害他人等行为的学生,学院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之前,由学院担任临时监护人,对学生实行 24 小时特别监护。
─ 8 ─(三)对心理危机症状表现严重而不能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学院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要确保学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学生在接受治疗期间,学生工作干部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并做好详细记录第十三条 建立跟踪系统对曾有过心理危机症状,但目前心理状况良好的学生,学院应妥善安排其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同时指定学生工作干部或邀请心理咨询教师定期与其交流、谈心,并通过周围同学及时了解其心理发展状况,填写《心理危机干预监控信息表》(见附件 2)第七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各学院应针对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好本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具体措施,保证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畅通第十五条 各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主要包括与相关方面联系时重要的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 ─附件:1 南京邮电大学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2 心理危机干预监控信息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10 ─主题词:心理危机干预△ 细则抄送:校领导,党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团委,校办、教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通达学院,国防生选培办。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学工部 2009 年 9 月 20 日印发─ 11 ─附件 1: 南京邮电大学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门诊部发现事件(目击者要努力控制现场,并同 时拨打保卫处 )学生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干部赶赴现场,同 时上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保卫处 学院学生工作干部 宣 传 部学生工作部(处)处长稳定学生情绪、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家长工作媒体采访、对外口径、积极宣传引导学生的监护、转介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好现场医疗救治或配合送医院治疗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协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心理救助、现场评估送专业医疗机构鉴定、治疗,收集危机信息并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经诊断、治疗后,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办 理休学/退学康复出院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采用个别咨询、团体等进行后期干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跟踪,填好《心理危机干预监控信息表》─ 12 ─附件 2: 心理危机干预监控信息表姓名 学号 学院性别 年龄 民族宿舍 联系方式家庭联系人及基本情况说明同学反映情况员谈话记录签字: 日期:心理访谈记录签字: 日期:。